黎石秋
黎石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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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益阳市委员会副书记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5年10月 | |
书记 | 瞿海 |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任期 2012年1月-2015年10月 | |
市长 | 张剑飞 |
中国共产党宁乡县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8年1月-2012年3月 | |
前任 | 虢正贵 |
继任 | 黎春秋 |
宁乡县人民政府县长 | |
任期 2004年2月-2008年4月 | |
前任 | 虢正贵 |
继任 | 黎春秋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62年8月(58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浏阳市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浏阳师范学校 中共中央党校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
职业 | 官员 |
教育
履历
- 1981.07-1983.08 浏阳县达浒乡石板中学教师
- 1983.08-1984.07 浏阳县达浒乡中心完小教师
- 1984.07-1988.07 浏阳县官渡区达浒中学教师、校长
- 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88.08-1989.08 共青团浏阳县城郊区公所委员会书记,区委组织干事
- 1989.08-1990.01 浏阳县棖冲乡党委副书记、代乡长
- 1990.01-1992.03 浏阳县棖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1992.03-1992.11 浏阳县(市)棖冲镇党委副书记、乡(镇)长
- 1992.11-1994.12 浏阳市棖冲镇党委书记
- 1994.12-1997.05 浏阳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1997.05-1997.10 浏阳市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 1997.10-2002.01 中共浏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2002.01-2002.10 中共浏阳市委常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2002.10-2004.03 中共浏阳市委副书记、浏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2004.03-2008.02 中共宁乡县委副书记、宁乡县人民政府县长
- 2008.02-2008.04 中共宁乡县委书记、宁乡县人民政府县长
- 2008.04-2012.01 中共宁乡县委书记
- 2012.01-2012.03 中共宁乡县委书记,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2012.03-2015.10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
- 2015.10- 中共益阳市委副书记[2]
失责处分
2017年7月,宁乡县遭遇特大洪灾导致房屋倒塌和严重损毁14000余间,累计核实因灾死亡、意外落水溺亡、失联人员共44人,8月14日,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带队前往宁乡参加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并且通报宁乡防汛救灾责任追究情况,一共追究共涉及15人,其中,给予益阳市委副书记(原宁乡县委书记)黎石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浏阳市委书记(原任宁乡县委书记、县长)黎春秋诫勉谈话;给予长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原任宁乡县委书记)谭小平诫勉谈话;给予宁乡县委书记、宁乡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周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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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虢正贵 |
中国共产党宁乡县委员会书记 2008年1月—2012年3月 |
繼任: 黎春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虢正贵 |
宁乡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4年2月—2008年4月 |
繼任: 黎春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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