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昌郡
齊昌郡
,
南北朝
的
郡
。
南朝齐
置齊昌郡,治所在齐昌县(今
湖北省
蕲春县
西北六里罗州城)。
永明
四年(486年)从
郢州
属于
豫州
。
南齐
时,齊昌郡下辖齊昌县、保城县、永兴县、阳塘县。
南梁
时,废郡再置,齊昌郡属于
北江州
。辖境相当今湖北省蕲春县蕲水以东及
黄梅县
地。
侯景之乱
后,齊昌郡先后属于
东魏
、
北齐
、
北周
,隶属罗州。
隋文帝
开皇
三年(583年)废除齊昌郡,下辖齐昌县、蕲水县直属
蕲州
。
南齐
在梁州另设齊昌郡,治所不详。
参考文献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