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
1911年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舉行的第一任臨時大總統選舉。結果由孫文以16票當選臨時大總統,黎元洪以17票當選臨時副總統。孫文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就職,並宣佈中華民國正式成立。而黎元洪則於1月8日在武昌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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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1911年12月,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移湖北會議,組織臨時政府。南京光復後,各省代表於12月14日在南京開會。12月15日,浙江代表陳毅報告袁世凱贊成共和,於是各省代決定暫緩選舉臨時大總統。並承認日前在上海所奉之大元帥、副元帥,並將「組織大綱」增加1條「臨時大總統未舉定以前,其職權由大元帥暫任之」,虛位以待袁世凱。
12月4日,當各自代表赴武昌時,留上海代表忽然選舉大元帥副元帥。選舉結果,黃興得16票,當選大元帥,黎元洪得15票,當選副元帥。在武昌的各省代表得知消息後,表示不予承認,並由黎元洪電上海撤銷。後來因時勢要求,復予承認。但當時駐南京代表的蘇浙兩軍,屬意黎元洪為大元帥,於是各省代表在12月16日,有大元帥副元帥倒置的建議。12月17日,黃興力辭大元帥之職,並推舉黎元洪為大元帥,而各代表公決,黎元洪為大元帥。直到12月23日,黎元洪說受大元帥名義,並委任副元帥代行職務,使各代表不知所措。而孫文於12月25日抵上海,並將大元帥、副元帥之問題懸而不議,決定於12月29日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
選舉情況
臨時大總統、副總統選舉
12月28日,在南京召開臨時大總統選舉預備會。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臨時大總統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一條:「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選出。參加選舉的有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三人。大总统候选人为孙中山、黎元洪、黄兴。孫中山獲得十七張有效票中的十六票(湖南代表譚人鳳投給同鄉黃興,一说浙江省代表所投[1]),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2]
选举临时大总统的43名代表名单如下:[3]
- 奉天代表:吴景濂
- 直隶代表:谷钟秀、张铭勋
- 河南代表:李槃
- 山东代表:谢鸿焘
- 山西代表:景耀月、李素、刘懋赏
- 陕西代表:张蔚森、马步云
- 江苏代表:袁希洛、陈陶遗
- 安徽代表:许冠尧、王竹怀、赵斌
- 江西代表:林子超、赵仕北、王有兰、俞应麓、汤漪
- 浙江代表:汤尔和、黄群、陈时夏、屈映光、陈毅
- 广东代表:王宠惠、邓宪甫
- 广西代表:马君武、章勤士
- 湖南代表:谭人凤、邹代藩、廖名缙
- 湖北代表:马伯援、王正廷、杨时杰、居正、胡瑛
- 福建代表:潘祖彝
- 四川代表:萧湘、周代本
- 云南代表:吕志伊、张一鹏、段宇清
1912年1月3日,各省代表會舉選舉臨時副總統大會。出席代表34人,有被選舉資格者,為黎元洪、黃興。結果,選舉票17張,黎元洪得全票,當選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副總統。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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