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元洪

黎元洪1864年10月19日-1928年6月3日),宋卿末與中華民國政治家。生于湖北省黄陂县黎家河(今属大悟县),人称“黎黄陂”。清末加入海軍,後擔任新軍協統武昌起義後,擔任湖北都督中華民國副總統袁世凱大總統死後,曾兩次擔任中華民國大總統

黎元洪
中華民國大總統
任期
1916年6月6日-1917年7月14日
前任袁世凱
继任馮國璋
任期
1922年6月12日-1923年6月14日
前任徐世昌
继任曹錕
中華民國副總統
任期
1912年1月1日-1916年6月6日
总统孫中山
袁世凱
前任首任
继任馮國璋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同治三年(1864年)9月19日
 大清湖北省黄陂县
逝世1928年6月3日(1928歲-06歲-03)(63歲)
 中华民国天津市英租界
墓地 中华民国湖北省武漢市華中師範大學
籍贯大清湖北省大悟縣
政党共和黨
進步黨
研究系
北洋軍
配偶吳敬君

生平

《黎氏族谱》记载了黎元洪的家世。不同于以往记载他祖籍安徽宿松,族谱中认为黎的祖先来自江西。并且记载黎元洪在汉阳度过了少年时代。

黎氏祖籍原系安徽省宿松县,自祖父起即经商湖北省,遂入黄州籍。1883年,黎元洪考入天津北洋水师学堂,為人謹厚,勤學,對引擎修造學尤具心得,為師長嚴復薩鎮冰等所賞識,嚴復評他:“德高才疏”。毕业后,派往广东服役,曾在廣東水師中任廣甲號二管輪。中日甲午戰爭時被日艦擊沉,飄海遇救。之後投靠張之洞,被派督練新軍,並且多次赴日本學習軍事。

1906年任新军第二十一混成協協統(今制上校旅長團長),駐守湖北武昌。4月27日,湖北漢陽兵工廠駐守營兵與工人發生衝突,工人舉行罷工,並拆毁營房;工廠會辦張彪、提調黎元洪迫令工人復工[1]:25

1911年辛亥革命武昌起義時,黎元洪藏身在朋友家中。革命黨人因為領袖皆不在武昌,強迫黎元洪出任湖北軍政府都督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成立後,先後推選黎為中央軍政府大都督、假定副元帥、大元帥。1912年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黎被選為临时副總統。1912年2月镇压反对他的武昌群英会暴动,9月镇压南湖马队暴动

1913年6月9日,袁以「大總統令」,把江西都督李烈鈞免職,由駐節武昌之副總統黎元洪暫代[2]:122。10月,黎元洪正式当选副总统。12月被段祺瑞胁迫进京。

1915年袁世凱稱帝後,12月15日策令,封黎元洪為武義親王。黎元洪極為反感,固辭,申令不許。

1916年袁世凱大總統死後,黎元洪於6月7日接續其未完成的任期為第一任大總統。1917年與國務總理段祺瑞發生“府院之爭”,因為爭議應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宣戰而決裂,段祺瑞以辭職威脅,黎元洪5月23日免去段的職務,段離開北京赴天津,擁段的11省督軍在各地宣佈獨立。黎元洪急召張勳入京調解,張勳坐鎮天津,要求黎解散國會。6月12日黎被迫下令解散国会。6月14日张勋帶領三千軍隊抵北京。7月1日張勳擁立十二歲的溥儀復辟。黎逃入东交民巷日本使馆,电请副总统冯国璋代行大总统职权,任段祺瑞为总理。復辟事件後為段祺瑞的討逆軍平息,張勳逃入荷蘭大使館,前後僅十二日。7月14日黎通电去职,冯国璋任代大总统,以段祺瑞为国务总理。

1922年直奉戰爭後,大總統徐世昌被驅逐。黎元洪復任大總統,次年6月被曹錕驱逐。后经过國會贿选,曹锟当选中華民國第三任大總統。

之後黎元洪寓居天津租界經商致富,有房地產七十餘處,晚年生活優渥,大力贊助教育事業。

1928年6月3日,前中華民國總統黎元洪在天津病逝,遺電勸各方息兵,並提出濟案求外交正義之解決及從速召集國民議會,解決時局糾紛等10項時局主張[1]:3072。病逝于天津英租界寓所。6月8日,國民政府明令優恤前大總統黎元洪,並着內政部詳擬喪葬典禮,以彰崇報元勳之典[1]:3077。6月28日,又頒令國葬黎元洪,撥款一萬元治喪,全國各地下半旗誌哀,嗚禮炮17響[1]:3077

1935年國民政府武昌為黎元洪舉行國葬(墓在今武昌洪山區土公山南坡,華中師範大學校園內)。

遺電

元洪遭逄時會,得與創建民國之役。德薄位尊,時深惕厲。中間兩經當國,均不得行其志以去,退思補過,無時或忘。追維首義之初,主張罷言戰和,軍民分治,馴致裁兵廢督,身為之倡。一切措施,雖示能盡如人意,要無非力求和平統一,利國福民。不意十七年來,民生疾苦愈甚,國際地位愈危,桑梓之鄉,屢經變亂,辛亥同志,顛沛流離,負國負民,殊乖素志,頻年兵連禍結天瘡痍滿目,久已疾首痛心;此之濟案發生,外交岌岌,牽動舊疾,已非藥石所鹿挽囘,有不能不瀝誠作最後之忠告者; (一)国民于济案,应以沉毅态度求外交正义之解决,不得有轨外行动; (二)从速召集国民大会,解决时局纠纷; (三)实行垦殖政策,化兵为农工,勿使袍泽失所; (四)调剂劳资,应适合全民心理与世界经济趋潮,统筹兼顾,豫定翔实法规,行之以渐,毋率尔破坏社会组织及家庭制度,俾免各趋极端; (五)振兴实业,以法律保障人民权利; (六)正德利用厚生,不可偏废,毋忘数千年立国之根本精神,道德礼教,当视物质文明尤为重要; (七)革命为迫不得已之事,但愿一劳永逸,俾国民得以早日休养生息,恢复元气; (八)参酌近今中外情势,似应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毋遽思破除国界,为外强所利用; (九)早定政治方针与教育宗旨,以法治范围全国,应折中至当; (十)民元以来,凡无抵触国体之创制,应仍旧保存,请勿轻议纷更。

评价

嚴復評價黎元洪說:“黎公道德,天下所信。然救國圖存,斷非如此道德所能有效。何則?以柔暗故!遍讀中西歷史,以為天下最危險者,無過良善暗懦人。下為一家之長,將不足以庇其家;出為一國之長,必不足以保其國。”

章太炎「天坼天崩,哀感何極」,先後作《祭大總統黎公文》及《大總統黎公墓誌銘》。章又作一聯挽黎︰「繼大明太祖而興,玉步未更,倭寇豈能正統;與五色國旗俱盡,鼎湖一去,譙周從此是元勳。」

张振武被杀案,黎元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后人总体评价黎元洪任大总统的北洋军阀时期频繁参与议会形式下的政治斗争,显示出黎元洪从几乎没有共和意识的清代督统成长为共和制国家参政者的进步。而黎元洪后期的政治生活中也基本恪守了共和国家的基本准则,乃至袁世凱稱帝、张勋两次复辟活动中都给予了反对态度。由于黎在民国早期为稳定政局所作出的工作贡献,后期工作上大多还是给予了正面的评价。

后代

  • 长女黎绍芬,生于1901年6月16日;逝于1966年12月9日(1966歲-12歲-09)(65歲)=徐璧文
    • 徐保罗教授
    • 徐世敏
  • 长子黎绍基,生于1903年7月7日;逝于1983年1月31日(1983歲-01歲-31)(79歲)=唐闳律
  • 次女黎绍芳,生于1906年12月29日;逝于1945年4月15日(1945歲-04歲-15)(38歲)=袁克玖
  • 次子黎绍业,生于1911年7月29日;逝于1996年2月9日(1996歲-02歲-09)(84歲)=刘孝琛

軼事

其二女兒黎紹芳嫁给袁世凱九子袁克玖。黎绍芳生於1906年12月19日。1914年訂婚時才8歲。1934年28歲時與袁克玖結婚。後逝於精神病院。

著作

  • 黎副總統政書

注释

  1.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2. 唐德剛. . 台北: 遠流出版. 2002-08-01. ISBN 957-32-4680-5.

关联文献

  • 李書源『黎元洪:柔暗総統-民初五大総統列伝』 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ISBN 7805289573
  • 劉寿林編『民国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95年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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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元首
前任:
大清帝国皇帝
清逊帝溥仪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元首
鄂軍都督

1911年10月11日-1911年12月31日
繼任:
臨時大總統孫中山
 中华民国元首
新頭銜
辛亥革命,中华民國誕生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元首
鄂軍都督

1911年10月11日-1911年12月31日
繼任:
臨時大總統孫中山
前任:
袁世凱
中華民國大總統
1916年6月7日-1917年7月14日
繼任:
馮國璋
(代理)
前任:
徐世昌
中華民國大總統
1922年6月11日-1923年6月13日
繼任:
曹錕
 中华民国官衔
新頭銜 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
1912年1月3日-1913年10月10日
繼任:
自己
正式副總統
前任:
自己
臨時副總統
中華民國副總統
1913年10月10日-1916年6月7日
繼任:
馮國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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