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195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旨在列出195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

列表

执行死刑日期执行死刑地点执行死刑方式死刑犯姓名(原身份)性别国籍/户籍民族出生日期(终年)案发日期(案发时年龄)致死案件致死罪名(认定数额)一审判决日期、法院、文书字号终审判决/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死刑核准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交付执行死刑法院
1951年1月27日川东行政公署区邻水县枪决 包衡(原“川东挺进军总司令部第一纵队司令”)中国汉族 1949年11月在邻水罗各乡哥老会,搜集民枪,组织“反共游击队”。1950年初潜成都,同岑宜甫组织“西南光复军”
1951年2月4日迪化市枪决 乌斯满·巴图尔中国哈萨克族 在新疆和平解放后发动武装叛乱 新疆省人民法院新疆省人民法院
1951年4月29日迪化市枪决 贾尼木汗·特列吾拜中国哈萨克族 追随乌斯满·巴图尔,后受马克南指使率领武装在镇西、奇台、木垒河等县袭击地方人民政府,抢劫群众牲畜财产 迪化市人民法庭迪化市人民法庭
1951年5月9日 刘召东(原国民党中将、国民党湘鄂赣边区绥靖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兼参谋长)中国 湖南和平解放后,仍然率领残部在益阳负隅顽抗,兵败后逃往贵州贵阳
1951年5月12日承德市枪决 程斌(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长)中国 1940年1938年投敌,任伪通化省警务厅富森警察大队副队长后协助日军围捕杨靖宇,导致杨靖宇弹尽粮绝,最终被杀害 热河省人民法院热河省人民法院
1951年7月10日天津市枪决 温世珍(原汪精卫政权天津市长)中国 汉奸罪
1951年7月24日天津市枪决 李宝旿中国 1947年10月25日因与妻子董玉贞发生矛盾,伙同未离婚即举行婚礼的情人施美丽(判处无期徒刑,1960年释放)用铁榔头将其砸死,而后将尸体肢解后藏于行李箱中杀人罪 天津市人民法院[註 1]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法院
1951年8月17日北京市天桥刑场枪决 李安东意大利 炮击天安门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
1951年8月17日北京市天桥刑场枪决 山口隆一日本 炮击天安门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
1951年12月26日湖北省黄安县 石毓灵(原国民党中将、黄安县县长)中国

注释

  1. 1948年1月5日,河北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李宝旿共同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共同损坏尸体处有期徒刑3年,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被告施美丽共同杀人处无期徒刑,共同损坏尸体处有期徒刑3年,应执行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同年1月13日和16日,被告不服判决,分别上诉至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4月19日,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做出“驳回上诉”的判决。同年6月12日和18日,李、施因不服判决,又上诉至南京最高法院。9月25日,该院做出“原判决撤销,发回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即第一分院)更为审理”的判决。判决发回后,未及再次审理,天津解放,解放军军管会接管了国民党政权的法院。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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