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又稱黑米事件,是指在2008年在台灣發生的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選手涉嫌接受地下賭盤組頭收買,配合放水(打假球)的事件。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宣判日期2013年1月22日 (2013-01-22)
案件號碼100年度矚上易字第2號
判案書裁判書
法官劉嶽承 黃美盈 李麗珠
案件歷史
相關案件歷審案件

2008年10月8日早上檢調單位大規模搜索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辦公室與球員宿舍,傳出當時米迪亞系統科技天道盟濟公會成員林秉文集團合資購買兜售的誠泰Cobras隊,並在球賽中以詭譎的調度來進行放水,是歷年簽賭案中牽連最高層級的一次,球團執行長施建新(改名為施允澤)、總經理特助郭德志等人都牽連其中。外傳教練吳昭輝季中回鍋,是為了轉達指令;而球隊管理林家慶則被爆出是林秉文的小弟,入主球團直接看管球員。本案由於涉案人員全是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或球團管理階層,所以又稱「黑米事件」。

大事年表

2008年

  • 10月8日,檢調單位兵分22路搜索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辦公室與球員宿舍,懷疑球團與林秉文集團勾結、合資購買誠泰COBRAS,疑似球團直接涉入簽賭放水案。板橋地檢署晚間約談米迪亞暴龍球員陳元甲陳克帆貝力教練吳昭輝、執行長施建新(改名為施允澤)、總經理特助郭德志、前領隊張宏暉、管理林家慶同列被告,教練李安熙球隊領隊曾建銘、總經理郭玄彬、球員郭銘仁周思齊則為證人。球員陳元甲與陳克帆坦承犯行。施建新遭到飭回,教練吳昭輝與總經理特助郭德志遭羈押禁見。
  • 10月9日,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趙守博宣佈自即日起米迪亞暴龍球團「停權」,也就是說11日與12日暴龍對兄弟象隊在天母、新竹進行的兩場比賽都將停止比賽。
  • 10月23日,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決議將米迪亞暴龍隊「除名」。
  • 10月28日,檢方拘提前領隊張宏暉、球隊翻譯王湯傑及四海幫派駐球隊管理員王祥合賴彥旭4人到案,訊後聲押王祥合、賴彥旭獲准。
  • 10月29日,米迪亞暴龍隊球員組成自救會。
  • 10月30日,板橋地檢署發動第二波大動作約談行動,包括教練謝佳賢、以及已遭讓渡的陳建輔球員在內,共有15人到案說明。
  • 12月23日,本案偵結,共有13名球員遭起訴,陳克帆、陳元甲與鄭余亮等三名球員緩起訴,謝佳賢則為另案偵查。

2009年

2010年

  • 3月24日,板橋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並傳喚施建新(改名為施允澤)、林家慶及前球員潘忠孝賴俊男胡仁偉、陳建輔等人。
  • 9月30日,板橋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潘忠孝、胡仁偉、陳建輔分別遭判處有期徒刑8-10個月,且不得緩刑。另外賴俊男潘忠孝均判處7個月,緩刑4年。

牽連球員

球團職位球員姓名所屬球隊牽連原因聯盟/球隊處理狀況偵訊後狀況起訴、判決狀況
首席教練李安熙米迪亞暴龍隊協助警方調查、證人(無指示球員打假球)無球隊狀況飭回
內野手郭銘仁米迪亞暴龍隊協助警方調查、證人(無打假球)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飭回
外野手周思齊米迪亞暴龍隊協助警方調查、證人(無打假球)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飭回
外野手謝佳賢米迪亞暴龍隊犯罪嫌疑人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飭回另案調查
內野手高 瑋米迪亞暴龍隊犯罪嫌疑人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飭回
捕手陳克帆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5萬元交保緩起訴,易服勞務
外野手陳元甲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5萬元交保緩起訴,易服勞務
投手
投手教練
貝 力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已繳交犯罪所得
不起訴
投捕教練吳昭輝米迪亞暴龍隊轉達指令要
球員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涉及詐欺及賭博
罪嫌被收押禁見
有期徒刑3個月
內野手胡仁偉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10萬元交保有期徒刑10個月
投手賴俊男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10萬元交保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4年
投手潘忠孝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10萬元交保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4年
投手顏志中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10萬元交保有期徒刑8個月
投手鄭余亮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10萬元交保緩起訴,易服勞務
投手陳建輔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9/17遭球隊註銷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有期徒刑8個月
投手安立奎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起訴
投手雷霸龍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起訴
內野手拿破崙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起訴
內野手力 歐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起訴

牽連高層

職位姓名所屬球隊牽連原因球團/母企業處理狀況偵訊後狀況判決狀況
總經理郭玄彬米迪亞暴龍隊協助警方調查、證人(無指使球員打假球) 飭回
球團領隊曾建銘米迪亞暴龍隊協助警方調查、證人(無指使球員打假球) 飭回
執行長施建新(改名為施允澤)米迪亞暴龍隊疑發放賭金暫解除執行長職位飭回限制住居2010年9月宣判無罪
總經理特助郭德志米迪亞暴龍隊疑發放賭金 收押2010年9月宣判無罪
領隊張宏暉米迪亞暴龍隊疑發放賭金 十萬元交保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3年
球隊管理林家慶米迪亞暴龍隊疑發放賭金開除收押有期徒刑6個月
球隊管理賴彥旭米迪亞暴龍隊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3年
球隊管理王祥合米迪亞暴龍隊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3年
球隊翻譯王湯傑米迪亞暴龍隊指示球員放水 五萬元交保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3年

相關條目

相關報導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