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地震預言

511地震預言(傳媒又稱511末日預言)是台灣南投縣埔里鎮一位自稱「王老師」(本名王超弘[1])的人士根據《易經》推算後,所提出的地震預言。王某預言:2011年5月11日台灣時間早上10點42分37秒,台灣將發生14級(應是指規模14.0)的大地震。為了提供避難地點,王某向某地主承租土地,搭設近200多間貨櫃屋陸續存放多項物資,其中包括三年份的米糧[2]。具體的預言內容,諸如台灣會由北回歸線分裂為兩半、170公尺高的海嘯會襲台、台北101會被地震斷成三截等[3]。被台灣媒體大肆報導後,造成一些民眾的恐慌,各界對此議論紛紛,政府部門也適時出面澄清、希望民眾不要過度恐慌。其中一件最嚴重的個案,是住在台北市北投區的一位70多歲的男性因擔憂過度,選擇跳樓自殺[4]。然而,到了2011年5月11日這天,預言在民眾與傳媒的見證下不攻自破[5]
義大利一位已故的地震學家拉法埃萊·本丹迪也曾經預言2011年5月11日在羅馬會發生大地震,但是結果也沒發生。不過後來本丹迪基金會的人表示,有關511地震的預言只是網路謠言,並沒記載在本丹迪留下來的手稿中。[6]

各界闢謠

中央研究院學者與中央氣象局專業人員駁斥這種說法,表示地震規模與斷層長度有關;超過10級以上規模地震是「非科學說法」,「以科學角度來看,完全不可採信」[7]。有些鑽研《易經》的人士對王某的觀點也不以為然,認為是無稽之談[8]

後續發展

王某解釋,是當時與三位朋友喝酒時所作的預言,只是希望親朋好友能躲過災難,並沒有散布給民眾何時會發生大地震的意圖,也未曾有「末日預言」的說法,是傳媒大幅報導及擴大渲染的結果[9]

王某隨即於5月12日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約談。經過蒐證與調查,警方表示,王某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地震言論,已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將函送南投地方法院裁罰;至於詐欺取財罪的部分,檢警因沒有人出面告發,暫時無法進一步偵辦[10]

同年6月23日,南投地方法院以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為由,認定王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罰鍰新台幣四萬元[11]。而王超弘因為健康問題,於同年10月聲稱決定退隱[12]

參考資料

  1. Taiwan News. . Taiwan News. 2011-06-23 [2011-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30).
  2. 中央社. . 聯合報. 2011-04-27 [201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4-30).
  3. 蕭靄君. . BBC中文網. 2011-05-01 [201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3).
  4. 姜炫煥. . 聯合報. 2011-05-06 [201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08).
  5. 陳彥伊、王東山、曾如成. . 台視新聞. 2011-05-11 [2011-05-11].
  6. 中新網. . 中新網. 2011-05-11 [201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4).
  7. 林惠君. . 中央社. 2011-05-10 [201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8. 江麗君 楊宗穎 洪杰民. . 華視新聞. 2011-05-09 [201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3).
  9. 林恆立. . 中央社. 2011-05-11 [201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0. 林恆立. . 中央社. 2011-05-12 [2011-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1. . [201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6-26).
  12. . [2011-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1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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