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facto
在英语国家政府里,(拉丁語: "in fact"(事实上),拉丁語發音:[deː ˈfaktoː],英語發音:/deɪ ˈfæktoʊ, di -/day FAK-toh, dee -[1])是拉丁語法學詞彙,描述了现实中存在的实践,即使他们不被法律正式承认[2][3][4]。它通常被用来指实践中发生的事情,相比之下,de jure(“by law”(法律上))指根据法律发生的事情。
英语用法
「de facto」(in fact)意思指「事实上」或「執行上」,而法律上並未宣告。“De jure”意指「法律上」,即由法律、政府干預、技術性的手段(例如規格、標準、協議等)等明文規定的方法;而de facto的意義則著重於該方法是由約定俗成的經驗所構成,不由規範所構成,甚至方法本身亦與規範互相違反。當發生於法律上的情況時,de jure表明法律上的明文規定,而de facto則表明實際運作上的方法和行為。De facto一詞亦可用於無法律或標準可跟從、有一套習以為常、但又非萬能或廣為人知的實作情況或共識。
標準
De facto standard(有譯實質標準、業界標準或非官方標準)是指一套技術上或其他方面的規格/標準,而該套規格/標準屬於主流而且每個人都習慣依據為法定標準般跟隨。則剛好相反——有明確訂立的法例或規則,但一般人都不會跟隨。業界標準很多時都沒有經正式化或正規化,亦有可能只是依賴或由於有人提出了一個好建議,因而被廣泛抄襲和應用而成為俗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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