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縣
历史沿革
- 东晋义熙元年(405), 升沙戍堡为沙村县, 是为沙县设县之始;后于唐武德四年(621)改称沙县, 先后隶属建安郡、建州。
- 民国27年(1938)4月,福建省政府内迁永安。6月,省保安处、县政人员训练所、三青团等一些国民党党、政、军机构相继迁到三元、梅列。民国28年(1939)2月,为便于管理,福建省政府决定以三元镇为中心,划出人口万余人的各乡,成立三元特种区,辖三元城关、列东、列西等地,仍视为沙县境内的一部分。民国29年(1940),由于三元特种区辖境小,财政入不敷出,遂将原沙县、永安、明溪3县属地各划出部分并入三元特种区,成立三元县。全县土地面积为1031平方公里,人口约38万人,隶属第二行政区。
- 民国35年(1946)9月,福建省行政区调整为9个行政督察区。三明境域的永安县、宁洋县、大田县、清流县、明溪县、三元县改属第九区(永安专署)。民国36年(1947),全省行政区又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永安专署改称第六区,三明境域各县隶属不变。
- 1950年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永安县设立专(市)级建制的省督察机关即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4月,改称永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下辖三元县、永安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宁洋县、德化县(同年10月27日划归晋江专区)。
- 1956年6月,永安专署撤销。7月间,三元、明溪2县合并成立三明县,隶属南平专区。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宁洋县(1956年7月9日国务院第34次会议决定撤销)隶属龙岩专区;大田县隶属晋江专区。
- 1983年4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将原地辖三明市改为省辖市,并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实行以市带县的管理体制,辖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计2区10县。198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永安县改为永安市(县级市)。直至2011年未变。[1]
注释
- . [2015-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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