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敬

冰敬是外官在夏季馈赠京官的银钱,蓋因地方官多在夏季時以替京官購冰消暑降溫為名而來。炭敬是春節時期地方官給京官(京城的官员)的賀禮,又稱節敬。別敬是由被召見進京的地方官向京官道別時的一種饋贈。[2]官场现形记》第三回就提到:“后来这位藩台大人出京的时候,还教长班送了他四两银子的别敬。”清末名宦张集馨多次外任大吏,就花了不少别敬。[3]

三敬是指冰敬炭敬別敬,也就是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1],是清朝官場的陋規。

清朝各级官俸偏低,[4]大部分京官养家都成问题,[5]還窮於應付無日無之的大小宴會,[6]因此京官需要額外的生财途径,让外官从灰色收入中取出一部分來分享,也就是冰敬、炭敬与别敬。清末名臣馮桂芬說:“大小京官,莫不仰給於外官之別敬、炭敬、冰敬。”[7]曾國藩本人同樣也接受“炭敬”,道光二十一年正月,曾國藩接受程玉樵送别敬十二两,罗苏溪送炭资十两,李石梧送炭资十六两[8],但仍難以為生。[9]赵烈文提到第一次见到曾国藩的印象是“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曾氏外放直隶总督時,回京見老朋友也要致贈別敬,日记中多次提到“核别敬单”,“定别仪码”,“定分送各单”,給兒子曾紀澤的信裡又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馀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

除三敬之外,官場還有所謂的“赠敬”、“妝敬”、“瓜敬”(時令季節送水果)等。不管如何,三敬終究不是合法的款帳,實際上都是陋规,但積習既久,查不勝查。惇亲王奕誴主张严查“炭敬”、“节敬”、“别敬”等變相贿赂翁同龢等人則表示反對,最后,慈禧太后對此不予追究。

注釋

  1. 《春明梦录》记:“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
  2. 《春明梦录》记:“而别敬则较为普通,督抚藩臬到京,除朝贵外,如同乡同年,及服官省分之京官,多有遍送,其数不过十金上下,后来竟有降至六金者。然而京官日渐加多,外官所费已不赀矣。”
  3.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
  4.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三十一两有奇。”雍正帝曾親問雲貴總督鄂爾泰的家庭開銷,鄂爾泰回答:“每月以五百金計之,一年六千金,盡敷用度。”六千兩銀相當於鄂爾泰年薪的三十三倍。
  5. 《春明梦录》云:“京官廉俸极薄,所赖以挹注者,则以外省所解之照费、饭食银,堂司均分,稍资津贴耳。各部之中,以户部为较优,礼部尚书一年千二百金,侍郎一年八百金而已。”
  6. 《汪穰卿笔记》載:“前时,闽之京官四人为食鱼翅之盛会,其法以一百六十金购上等鱼翅,复剔选再四,而平铺于蒸笼,蒸之极烂。又以火腿四肘、鸡四只亦精造,火腿去爪,去滴油,去骨,鸡鸭去腹中物,去爪翼,煮极融化而漉取其汁。则又以火腿、鸡、鸭各四,再以前汁煮之,并撤去其油,使极精腴。 乃以蒸烂之鱼翅入之。味之鲜美,盖平常所无。闻所费并各物及赏犒庖丁,人计之约用三百余金,是亦古今食谱中之豪举矣。”
  7. 《校邠廬抗議·厚養廉議》
  8. 《辛丑年正月记旧存银数》
  9. 《曾国藩全集·家书》记载了曾国藩写给家人的一封信,其中说:“男今年过年,除用去会馆房租六十千外,又借银五十两。前日冀望外间或有炭资之赠,今冬乃绝无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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