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兵

上等兵英語:),簡稱上兵,是軍人的職銜,在部隊之中通常是服役年資最久的士兵,為士兵階級的最高等級,有些國家有在上等兵以上再加一級階級,如法國外籍兵團伍長美國海軍陸戰隊准下士等。

中華民國國軍軍階制度中,完成軍事基礎訓練及第二專長訓後,抽籤撥發部隊時軍階為二等兵,服役滿半年可以晉升為一等兵,再服役滿一年可以晉升為上等兵;由於台灣現階段之軍隊人力,自2018年12月26日最後一梯陸軍2225梯、空軍892梯、海軍892梯、海軍陸戰隊811梯,四個軍種共412名義務役士兵退伍後(這些梯次軍階均已無升至上等兵,應為一等兵退伍)。為了配合募兵政策推動,中華民國國防部預計在107年全面停止徵召常備兵,未來82年次〈含〉前的役男將服替代役1年,83年次〈含〉後的役男則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仍可因家庭(4個月)或宗教(6個月)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中華民國),不再分軍階,而國軍各部隊均全面採取募兵制,因此中華民國現行部隊中的上等兵階級皆為志願役

依照中華民國兵役法第三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男子.......(前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義務役上等兵除役年限為三十六歲。又依照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四條第三項,上等兵服現役最大年限十年,自晉級之日起算,同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為屆滿四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志願役上等兵除役年限為四十五歲。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中,以上等兵授予义务兵役制下第二年士兵作为军衔,第一年的士兵為列兵[1]

参考文献

  1. 人民网. . 中国军网. 北京. [2017-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1)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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