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簡稱廣電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撤销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国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既是新闻宣传机关,又是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管理机关[1]。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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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中央广播事业局 |
1982-198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部 |
1986-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
接替者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影像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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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49年6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广播事业脱离新华社领导,扩充成立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同时接受中共中央宣傳部领导。1949年12月5日,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改名为中央广播事业局。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决定设立广播电视部,撤销中央广播事业局[2]。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决定》,决定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3]。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4],不再保留广播电影电视部[5],将广播电影电视部改组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6]。
参考文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中国政府网. [2014-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中国人大网. [2014-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28).
- . 中国人大网. [2014-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8).
- . 中国人大网. [2014-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中国人大网. [2014-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中国政府网. [2014-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国务院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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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央广播事业局 |
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部门 1982年5月4日至1998年3月 |
繼任: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国务院电影管理部门 1986年1月20日至199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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