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英語:),简称国务院办公厅国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办公机构,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徽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国务院办公厅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
1999年规定:国务院办公厅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秘书长 肖 捷国务委员兼,兼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
副秘书长 丁学东(正部长级)、 丁向阳 孟 扬 彭树杰 李宝荣 陆俊华 高 雨 李文章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1]
行政级别 正部级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七条)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8年)

编制人数 519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党组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机关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中南海西门)
 邮政编码 100017
国家信访局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通信地址 信封上注明“国家信访局收”即可[2]
 邮政编码 100017
 电话号码 +86 (0)10 68015310(有关信访事项自动应答提示电话)
 官方链接 国家信访局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现受理三农社会保障方面网上投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
 实际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甲一号
 邮政编码 100050
 电话号码 +86 (0)10 63035987
 官方链接 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
国家信访局:公民信访注意事项(八)
信息公开主页 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七条设立的。该条规定,“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沿革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根据该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于1949年9月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设置国务院秘书厅

1970年6月,国务院秘书厅调整为国务院办公室,仍由秘书长领导。1980年5月,正式组建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4][5]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79号),决定将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规定“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管理有关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徽管理有关工作[6][7]。”

2020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全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区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牵头负责本地区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工作[8]

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承担下列职能[1]

  1. 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 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3. 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4. 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5. 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
  6. 指导、监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 办理国务院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设置下列机构[1][9]

内设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

直属事业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 国务院办公厅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人员编制

国务院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519名(含两委人员编制、援派机动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其中,国务院秘书长1名、国务院副秘书长9名(含兼职),司局级领导职数4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1]

驻国办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办纪检监察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设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派驻机构。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年1月,经中共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其中除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外,其余5家实行综合派驻[10],共涵盖53个部门和单位。2015年3月下旬,中央纪委首次向这7家党和国家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组[11][12]。2015年4月,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正式入驻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归口监督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信访局9家单位。2015年4月13日,驻国办纪检组召开第一次组长办公会议;4月20日召开第一次全组会议[13]。2018年,中央纪委驻外交部纪检组改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同時兼管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紀檢监察工作[14]

组长
副组长
正局级纪律检查员
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参考文献

  1. . 中国政府网. 2008-07-17 [2017-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1).
  2. . [2010-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24).
  3. 王勇. . 中国人大网. 2018-03-13 [2018年10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9日).
  4. .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5. .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中国人大网. [2020-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中国人大网. [2020-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6).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中国政府网. [2020-10-18].
  9. . 澎湃新闻. 2016-04-15 [2016-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9).
  10. . 人民网. 2016-01-05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11. .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08-26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1).
  12. . 新浪. 2015-04-01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0).
  13. . 凤凰网. 2015-12-18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5).
  14. . 雅虎香港新闻. [2016-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30).

外部链接

参见

国务院组成部门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室
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
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机构

1980年5月至今
現任
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部门
1980年5月至今
国务院公文处理工作部门
1980年5月至今
职能设立 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部门
2008年3月至今
国务院国旗国徽管理部门
2021年1月1日至今
国务院全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统筹协调部门
2020年12月28日至今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
2006年12月31日至2018年3月18日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室
国务院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部门
1980年5月至2000年2月13日
繼任:
国家信访局
国务院组织协调国家各部门工作、
处理部门间争议问题部门

1980年5月至1998年6月6日
职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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