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自然资源事务的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主要负责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1][2]。
对外保留牌子 | 国家海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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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部长 | 陆昊 |
副部长(4) | 凌月明、 王广华、 王宏、 庄少勤 |
纪检监察组长 | 罗志军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自然资源部党组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
官方外网首页 | www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
成立时间 | 2018年3月17日 |
影像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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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3][4][5]
2018年4月10日,自然资源部正式挂牌[6]。
2019年8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决定将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责由自然资源部划归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相应修改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7]。”
2020年8月3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原由自然资源部(含原国土资源部、原测绘地信局)主管的中国矿业联合会等9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自然资源部分离,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剥离行政职能,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对其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8][9]。
职责
根据《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然资源部承担下列职能[10]:
-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 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研究提出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建议。组织制定海洋发展、深海、极地等战略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 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 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参与相关谈判与磋商。负责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
- 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 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然资源部设置下列机构[10][11][12]:
内设机构
- 办公厅
- 综合司
- 法规司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
- 国土空间规划局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 耕地保护监督司
- 地质勘查管理司
- 矿业权管理司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
- 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 海域海岛管理司
- 海洋预警监测司
- 国土测绘司
- 地理信息管理司
- 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
- 执法局
- 科技发展司
- 国际合作司(海洋权益司)
- 财务与资金运用司
- 人事司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局
自然资源部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中国地质调查局(副部级)
派出机构
-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
- 地方派出机构
-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 海区派出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 机关服务局
- 咨询研究中心
- 信息中心
-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 财务服务中心
- 宣传教育中心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 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 国土整治中心(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 中国自然资源报社
- 中国地质博物馆
- 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 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 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 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 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重庆测绘院
- 三亚测绘技术开发服务培训中心
- 北戴河干部教育中心
- 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
-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
-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海啸预警中心)
-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
-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
- 海洋减灾中心
- 海洋咨询中心
- 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
- 海岛研究中心
- 第一海洋研究所
- 第二海洋研究所
- 第三海洋研究所
- 第四海洋研究所(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
- 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 国家南极考察训练基地
- 中国海洋报社
- 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直属企业单位
- 中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
- 地质出版社有限公司
- 海洋出版社有限公司
- 中国大地出版社有限公司
- 成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
- 西安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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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文献
- . 新华网. 2018-03-13 [2018-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新华网. 2018-03-14 [2018-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王勇. . 中国人大网. 2018-03-13 [2018年3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9日).
- .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 .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 . 央视新闻. 2018-04-10 [2018-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中国人大网. 北京. [2019-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中文(中国大陆)).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21-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中文(简体)).
-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21-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2) (中文(简体)).
-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9-11 [2018-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5).
-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0) (中文(简体)).
- . 中国人大网. 2018-03-20 [2018-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0).
- . 中国政府网. 2018-04-04 [2018-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4).
国务院组成部门 |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国务院自然资源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現任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权益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务院主体功能区规划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国务院城乡规划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国务院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国务院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国家林业局 |
国务院森林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国家海洋局 |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国务院土地矿藏开发生态破坏行政执法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12月4日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国务院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2019年8月26日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