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災史

中國水災頻仍,商朝的五次迁都均为水患所致。其中黃河水災為烈,江淮水災之次。黃河是世界上含沙量最大的河流,每年從黃土高原帶走16億噸黃沙。因此黃河有“三年兩決口,百年一改道”之說。1194年至1855年間黃河竟以淮河的河道作出海口,史稱“黃河奪淮”。公元前602年,「黄河第一次决口」於今滑县东北,河道向东迁移80公里,由今黄骅入渤海,史称汉志河。

漢朝

元狩三年(前120年),关东大雨,百姓饥乏,武帝“徙贫民于关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史记·平准书》)。

公元11年,「黄河第二次决口」於今濮阳西北,河道向东迁移40公里,由今利津注入渤海,史称东汉河。

延光元年(122年),黃河水患。

魏晉南北朝

西晉永嘉四年(310年)四月,江東大水,李淳風認為「時王導等潛懷翼戴之計,陰氣盛也」[1]

東晉成帝咸和五年(330年)五月發生大水,在於「是時嗣主幼沖,母后稱制,庾亮以元舅決事禁中,陰勝陽故也」[2]

梁武帝天監十四年(515年)三月,梁軍截斷淮河,以水倒灌壽陽城。四月,堰成而復潰,“乃伐樹為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導致“沿淮百里內岡陵木石無巨細畢盡,負擔者肩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疫災大起,“是冬,寒甚,淮泗盡凍,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次年“夏四月,淮堰成,長九里,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到“九月丁丑,淮水暴漲,堰壞,其聲如雷,聞三百里,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3]

隋朝

開皇十八年(598年),河南諸州大水,則被認為「是時獨孤皇后干預政事,濫殺宮人,放黜宰相。楊素頗專。水陰氣,臣妾盛強之應也」[4]

仁壽二年(602年)九月,「壬辰,河南、北諸州大水,遣工部尚書楊達賑恤之。」[5]

隋煬帝大業七年(611年),秋,「大水,山東、河南漂沒三十餘郡,民相賣為奴婢。」[6]

唐朝

贞观初,太宗已“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7]

元和七年(812年)五月庚申,宪宗對宰相說:“卿被辈屡言淮、浙去岁水旱,近有御史自彼还,言不至为灾,事竟如何?”李绛回覆:“臣按淮南、浙西、浙东奏状,皆云水旱,人多流亡,求设法招抚,其意似恐朝廷罪之者,岂肯无灾而妄称有灾邪!此盖御史欲为奸谀以悦上意耳,愿得其主名,按致其法。”[8]

大历十二年(777年)秋,大雨成災,農作損失慘重。御史巡覆,回奏诸县凡损三万一千一百九十五顷。皇帝又命御史朱敖再检,渭南损田三千余顷。皇帝告訴朱敖曰:“县令职在字人,不损犹宜称损,损而不问,岂有恤隐之意耶!”[9]

宋朝

宋庆历八年(1048年),「黄河第三次决口」於今濮阳东昌湖集,河道西迁80公里,河水分两股分流,由今天津入渤海。

金世宗大定六年(1166年),「黄河第四次决口」於今原武,至徐州入泗水汇集淮河注入黄海。

《祥符縣志》、《開封黃河志》載:大定二十年(1180年)黃河在開封縣境決口。

明朝

明朝时,黄河决溢143次,如1410年黃河氾濫事件。崇祯元年至十四年,有11年黄河发生决口,史不绝书。

清朝

顺治十年大雨成灾,“直隶被水诸处,万民流离,扶老携幼,就食山东。但逃人法严,不敢收留,流民啼号转徙”[10]魏裔介作《哀流民歌》:“田庐水没无乾处,流民纷纷向南去。岂意南州不敢留,白昼闭户应蹲踞。檐前不许稍踟蹰,恐有东人不我恕。上见沧浪之天,下顾黄口小儿,命也如何!……彼苍者天,哀此黎庶。”[11]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與四十八年,桐乡相繼有旱涝之災,汪文桂“设粥厂,立药局”,救济饥民。

雍正四年(1726年)浙西遇水灾,汪文桂首倡赈济,“以食饥民”[12]

嘉庆九年(1804年)浙西水災,巡抚阮元实行平粜、赈济、借种子等办法渡荒[13]

道光三年(1823年)直隶大水,受灾州县120個,总督蒋攸銛请出帑银180万,修治永定河[14]

光绪九年(1883年)顺天府水灾,顺天府尹周家楣奏准在各乡镇及京城六门外设立粥厂。光绪十三年(1887),黄河决口,顺天府水灾,震钧《天咫偶闻》載:“京东大水,通州水几冒城,自是无岁不水”。光绪十六年(1890)顺天府又大水,时京中“无舍不漏,无墙不倾”,“人皆张伞为卧处”,“市中百物腾贵,且不易致,蔬菜尤艰,诚奇灾也”。

中華民國

民国二十年(1931年)7-9月,江淮水災。高郵湖缺堤。武漢南京高郵上海等地受災。官方报告死亡人数估计200万人。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6月6日,八年抗戰期間,中華民國国民革命军为阻止日军西进,决定在黄河花园口掘堤放水淹日军。6月9日,國軍炸開鄭州花園口,河水淹没了豫、皖北、苏北等66个县,造成89万人死亡(有称89万人死亡是包括之后9年之间因疾病、饥荒死亡人数的加总,而绝非当时的死伤[15][16]),1250万人流离失所。史稱“花園口決堤事件”。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8-10月,因连续暴雨和日军扒开河堤的因素,天津遭受严重水灾,天津市区百分之八十的地区被洪水所淹,超过10万间房屋被冲毁,八百多万人受灾,六十五万天津及其周边居民成为灾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法币6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5年8月河南“75·8”水库溃坝洪水淹没范围
长江堤岸的一块指示牌,记载了此处1998年中国水灾的最高水位

注釋

  1. 《晉書》卷二十七,〈五行志上〉,頁 815
  2. 《晉書》卷二十七,〈五行志上〉,頁 815。
  3. 資治通鑑》卷148《梁紀‧高祖武皇帝四》
  4. 《隋書》卷二十二,〈五行志上〉,頁 622
  5. 《隋書》卷二,〈高祖紀下〉,頁 47。
  6. 《隋書》卷四,〈煬帝紀下〉,頁 83。
  7. 《新唐书》卷49上《百官志四》。
  8. 《資治通鑑》卷238。
  9.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0. 《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七
  11. 魏裔介《兼济堂诗集选》卷十七
  12. 清稗类钞·廉俭类》
  13. 阮元《硖川煮赈图后跋》,见《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
  14. 《绳枻斋年谱》、《清史列传》卷三十四
  15.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609006602-260417?chdtv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抗日戰爭期間的斷腕之策:花園口決堤
  16. . 看中国. 2017-11-26 [2020-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0)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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