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勳章

中山勳章中華民國次高榮譽的文職勳章。此勳章於民國30年(1941年)2月12日頒行,主要頒授予統籌大計安定國家、對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至今只有鄭照鍾宇呂秀蓮陳建仁四人獲得此勳章[1],為中華民國頒授數量最少之勳章,比最高等級采玉大勳章頒發數還要少。而且由于采玉大勋章仅是国家元首的象征物,所以中山勋章也是法理上普通民众能够获得的最高级别文职勋章。

中山勳章
由中华民国总统授予
類型民事勋章
创立1941年(民國三十年)2月12日
国家 中華民國
頒予“頒授統籌大計,安定國家者,翊贊中樞,敉平禍亂者,以及對於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
狀態授予中
授予者中华民国总统
决定者中华民国总统
统计
首次授勋1941年2月12日
末次授勋2020年5月18日
合計授勋4人
級別
上級采玉大勳章
下級中正勳章

外观

正章中心為孫中山像,示孫中山創建中華民國。副章中心為三民主義圖書,示三民主義博大精深為立國之根基。

章體

中山勳章為藍色五角式狀,五角間為金色光芒。正章(星章)圓形中心為孫中山像,副章(授章)圓形中心為白底綠色三民主義圖書,中心與五角間有多角小芒星,材質為銀質珐瑯鍍金多層結構,副章帶國徽章環。

授帶

中山勳章不分等級,大授有表右肩左斜佩戴,大授帶顏色与泰國國旗類似:中央為藍色,两側邊緣為紅色,紅藍條之間有白色條紋。與軍文職勳章配掛時僅次於采玉勳章之次高位置。

授予

资格

  • 統籌大計、安定國家者。
  • 翊贊中樞、敉平禍亂者。
  • 對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

獲頒人員

  • 鄭照:民國33年(1944年)頒,對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鄭照為孫中山故舊,興中會創會成員,國民政府在民國33年(1944年)雙十節慶祝興中會五十周年纪念,追念前功,特頒给檀香山興中會會員鄭照、鍾宇兩人中山勳章。民國34年(1945年)春,國民政府駐檀香山總領事館邀集全埠商工領袖多人,在領事館舉行鄭、鍾二人授勳典禮。民國36年(1947年)秋鄭照返國聘為國民政府顧問。[2]
  • 鍾宇:民國33年(1944年)頒,對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鍾宇與鄭照為孫中山故舊,興中會成員,國民政府在民國33年(1944年)雙十節慶祝興中會五十周年紀念,追念前功核頒,民國34年(1945年)春國民政府於檀香山總領事館舉行兩人贈勳儀式[3]
  • 呂秀蓮:民國97年(2008年)頒,連任兩屆民選副總統,輔弼元戎,襄贊中樞有功。[4]通常副總統都是頒授中正勳章,但考量呂秀蓮是首位任滿兩屆(八年)的民選副總統,故躍升一級逕領中山勳章。
  • 陳建仁:民國109年(2020年)頒,擔任中華民國第十四任副總統,輔弼元戎,襄贊中樞有功。任內政績包括主持年金改革委員會、婚姻平權、推動人權工作、與宗教團體溝通對話及與出訪台灣友邦,並在COVID-19疫情中為台灣提供專業意見與指揮中心體系,為台灣抗疫作出重大貢獻。[5]

參見

参考文献

  1. . [2012-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31).
  2. . [2012-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4).
  3. . [2014-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4. . 2008-05-07 [2012-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4).
  5. . 中時電子報. 2020-05-18 [2020-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4).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