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

中華民國童軍世界童軍運動組織登記名稱:),創立於1912年,全名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為中華民國童軍組織。

中華民國童軍
中華民國童軍徽
官方英語名稱
總部中華童軍會館
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
國家或地區 中華民國
創立日期1912年2月25日
創始人嚴家麟
會員人數53,203人(2014年)[1]
會長蔡英文(由中華民國元首當然兼任)
理事長林右昌[2]
隸屬世界童軍運動組織
網站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該組織創立時,原稱中國童子軍;2009年6月7日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改為現名[3]

歷史

早期

位於臺北市中山區的中華童軍會館,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總部。

隨著中華民國的誕生,在1912年2月25日,嚴家麟武昌文華書院成立中國第一個童軍團[4],使得童軍運動快速推廣至整個中國。

1913年,上海華童公學校長康普(Kemp)舉辦童子軍教育會議,會中決定採用「中華童子軍」之名稱,並成立「上海中華童子軍協會」推廣童軍運動。[5]

1915年,第二屆遠東區運動會在上海舉行,運動會期間有多達300位的童軍成員參與運動會之服務,負責維持會場秩序、協助辦理場務,同時表演童軍操法、救護、旗語、炊事等各項技能,讓各地人士認同童軍教育的重要,並決定組織「中華全國童子軍協會」。[6]

1928年6月20日國民黨設立「中國國民黨童子軍司令部」,委派張忠仁為司令。

1929年9月14日教育部規定在初級中學,設置「黨童子軍」課程。

1930年1月10日成立「中國童子軍司令部」,由何應欽出任司令。

1930年4月18日於南京市小營操場舉辦第一次全國大檢閱及大露營。

1932年4月14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組織中國童子軍總會案」,並在1932年6月27日成立中國童子軍總會籌備處。

1934年,在張忠仁的提議下,「中國童子軍總會」正式成立於南京,並於1937年12月成為世界童軍運動組織的一員,與各國童軍運動相互交流聯繫。

從中國童子軍總會成立到1941年為止,總會員數達到57萬人。

1942年2月25日在重慶廣播大廈舉辦「中國童子軍創始三十週年紀念暨確認嚴家麟先生為中國童子軍創始人榮典」。

台灣

20世紀中後期虎尾女中女童子軍訓練活動。

1974年,鄧傳楷世界童軍委員會獲得銅狼獎(世界童軍運動組織唯一榮譽獎章),以表彰他在世界童軍運動異常優越的服務表現。另外1976年的謝又華和1982年的陳忠信也獲得此獎。

199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中國童子軍於臺北市主辦第23屆亞太童軍委員會會議。

2004年更於花蓮縣舉辦第12次世界羅浮童軍大會

2008年6月1日,第2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過將「童子軍」修正為「童軍」,「中國童子軍」修正為「中國童軍」[7]

2009年6月7日第22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改為現名,修改諾言,並將《中國童子軍歌》修改成《中華民國童軍歌》和歌詞修正[3]

階段與計畫

目前中華民國童軍所開設的童軍階段總共為5個[8]

稚齡童軍為6至8歲的童軍年齡階段,大約對應中華民國教育中的國民小學一至二年級;其進程分別為地球、星星、月亮、太陽四級。

幼童軍為8至12歲的童軍年齡階段,大約對應臺灣教育中的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其進程分別為羚羊、狼、鹿、豹四級。

童軍為11至15歲的童軍年齡階段,大約對應臺灣教育中的國民小學五年級至國民中學階段;其進程為初級、中級、高級與獅級四級。

行義童軍為14至19歲的童軍年齡階段,大約對應臺灣教育中的國民中學二年級至高級中學階段;其進程為高級、獅級、長城與國花共四級,其中高級、獅級兩級童軍與童軍階段重疊;國花童軍為19歲以下青少年所能取得的最高進程。

羅浮童軍為17至26歲的童軍年齡階段,大約對應臺灣教育中高級中學三年級至大專院校階段;其進程為見習、授銜與服務三級。

除了正規童軍團之外,目前正積極推動海童軍的發展[9]

組織規劃

中華民國童軍的最高首長稱為會長,為榮譽性質,由中華民國總統兼任。實際執行中華民國童軍運作的最高首長稱為理事長,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理事會成員經選舉產生[10]

委員會和相關機構

目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底下共有五組且設有國家研習營與13個委員會和2個獨立機構,負責處理童軍相關事務: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組織圖

地方童軍機構

目前中華民國童軍將所轄的範圍,先將有直轄市背景的臺北市和高雄市以及金門縣的童軍會,由總會直接管轄;其餘各縣市的童軍會,由總會所轄的臺灣省童軍會直接管理。2010年臺中縣市、臺南縣市與高雄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其所涉縣市童軍會仍暫時分開運作,直到所轄童軍團團次重整後再行合併。2014年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桃園縣童軍會」升格更名為「桃園市童軍會」。

原本這些童軍會都是以縣市名稱加上中國童子軍會作為其正式名稱;後已修改章程,改成以縣市名稱加上童軍會為正式名稱[11]

童軍理念與象徵

諾言

規律

童軍銘言

準備、日行一善、人生以服務為目的[13]

幼童軍吼聲

阿克拉[注 1] 我願盡力,dyb[注 2]、dyb、dyb、dyb,dob[注 3]、dob,守規律。

中華民國童軍徽

中華民國童軍徽
徽章特徵意涵
徽章的尖端象徵航針,指示童軍應朝著正確的方向,努力向前、向善、向上
兩旁傾斜及兩顆明星表示童軍的一雙明亮的眼睛,能明辨是非,追求智慧與真理,達到完美的境地,以達健全之品格
徽章的外型象徵一朵純潔與和平的百合花
花的三瓣代表三條諾言
中間的青天白日國徽代表屬於中華民國
國徽下方束帶提醒童軍應力行自己的諾言,不能鬆懈
徽章的下半部捲帶類似笑口常開的嘴型,稱為「笑口帶」,表示童軍是快樂的
智仁勇三字[注 4]顯示童軍應有「智慧、仁俠和勇敢」的精神
捲帶下的繩結稱為「日行一善結」,象徵童軍的日行一善

《中華民國童軍歌》

本曲原稱《中國童子軍歌》,戴季陶作詞,杜庭修作曲。由於戴季陶於1949年過世,因此原始歌詞於1999年在中華民國境內已進入公有領域。其歌詞為[14][15]

中國童子軍,童子軍,童子軍!
我們、我們、我們是三民主義的少年兵!
年紀雖小志氣真,獻此身,獻此心,獻此力,為人群。
忠孝仁爱,信義和平,充實我們行動的精神;
大家團結向前進,前進!前進!
青天高,白日明。

其後,總會於1994年將歌詞第二行改為「我們、我們、我們是中華民族的新生命」[15]。2009年,因應總會會名更改,將其歌詞首行的「中國童子軍,童子軍,童子軍」改為「中華童軍,童軍,童軍」,並將歌曲名稱改為《中華民國童軍歌》。目前前兩行之內容為[3]

中華童軍,童軍,童軍!
我們、我們、我們是中華民族的新生命!

其餘部分不變。

爭議

名稱問題

中華民國童軍在2017年於亞塞拜然巴庫參與第41屆世界童軍會議,於會議上的桌牌顯示為「」;該照片被「台灣國護照貼紙」公布後,引發討論。對此,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表示,在參與國際童軍活動時,會在臂章上增加「」字樣,並會強調其童軍總會來自臺灣;由於要將童軍總會的英語名稱進行更改,必需要經過世界童軍運動組織的討論,所以對於更名一事必須要進行評估[16]。曾擔任童軍總會監事的朱俊彥則表示,世界童軍運動組織一直有計畫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入會,而一旦發生,臺灣方面的會籍與名稱問題將會是一件亟待處理的議題[17]

注釋

  1. 有時會直接叫「阿K拉」。
  2. 發音類似「迪」,do your best之意。
  3. 發音類似「達」,do our best之意。
  4. 徽章下半部捲帶上的智仁勇三字,經由中國童子軍總會第22屆第1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後,決定為符合現行書寫方式,將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修改標準童軍徽。

參考文獻

  1. (PDF). WOSM. [2017-09-0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9-03).
  2. 楊綿傑. . 自由時報. 2016-07-30 [2017-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4).
  3. 趙守博. . 中華民國童軍. 2009-11-05 [2014-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7).
  4. 趙守博. .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010-02-03 [2016-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9).
  5. 孫佳茹. . 早稻田大學教育學部博士論文. 2019.
  6. 孫佳茹. . 早稻田大學教育學部博士論文. 2019.
  7. . 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6-07).
  8. .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017-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9. 蘇芳賜. . 阿猴新聞網. 2015-08-21 [2017-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2).
  10. .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014-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3).
  11. . 臺灣省中國童子軍會. 2006-12-18 [2007-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7).
  12. .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010-08-06 [2017-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2).
  13. .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009-10-14 [2017-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30).
  14. 林以君. .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010-08-06 [2017-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15. 蔡連裕. . 東海大學. 2008.
  16. 楊綿傑、吳柏軒、呂伊萱. . 自由時報. 2017-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2).
  17. 朱俊彥. . 自由時報. 2017-08-30 [2017-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3).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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