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
共產主義政黨
在共產主义政党和组织中,由书记组成的党委员会(党委)或书记处的最高负责人,一般称为“书记”或“第一书记”,在“第一书记”下面的书记成员有時还分设副书记、第二书记、第三书记、本处书记、常务书记、事务书记、候补书记等。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共青团、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等全国性社团的全国委员会都设有书记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的地方委员会设有书记和副书记职务。和它们的全国委员会不一样的是,地方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不但是其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者,还拥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
而各國共產黨的部分职务稱為書記,是成立初時翻譯蘇聯共產黨的「書記」(俄語:)而來,俄國歷史上,14至17世紀國家機關主事的官員亦稱「書記」(俄語:,)。「書記」故意在語意上為低位階,訴求為民做事、不作官僚,但實際上書記比起同樣位階的省長或市長更大,在一黨專政國家以黨領政,以黨領軍的政治教條下,書記才是真正的一把手。 在中國,除了中國共產黨所直屬的黨政機關和黨的附屬事業外,學校、公司行號(特別是國營企業)、軍隊、社會團體等部門都有共產黨安插的支部與黨委書記存在。
香港
在香港,書記是文員的舊稱。
日本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