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 (中国)
中共地方组织负责人
自1950年代起,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地、县、乡镇各级党委以至党支部,都设置了“第一书记”(有的还有“第二书记”、“第三书记”等)的职务。其间,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都称第一书记,其他领导成员分别称第二书记、第三书记、书记等等。这种党内职务的设置,一直延续到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才正式废止[1][2]。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最早设立第一书记的是中共上海市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中共中央华东局直接领导上海市的工作,一度用过中共中央华东局暨上海市委员会的名称。1950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上海市委与中共中央华东局领导机构分开。当时的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上海市市长陈毅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2]。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首次完整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进一步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禁止一切形式的个人崇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中央不再设主席,仅设总书记。大会决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各级地方党委常委组成由原先的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常务书记、书记等等以及副书记、常委,改成书记、副书记、常委。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均在1982年以后,省级党委换届、调整时按照上述办法改换,但时间有先后,步骤有一步到位和逐步实现两种[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改换情况如下[2]:
省级党委 | 改换时间 | 改前 | 改后 |
---|---|---|---|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 | 1984年7月 | 第一书记:李锡铭 书记:陈希同、赵鹏飞 | 书记:李锡铭、陈希同 副书记:贾春旺、金鉴、徐惟诚 |
1987年12月 | —— | 书记:李锡铭 副书记:陈希同、徐惟诚、李其炎 | |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 | 1984年10月 | 第一书记:陈伟达 书记:张再旺、李瑞环、吴振、谭绍文 | 书记:倪志福 副书记:张再旺、李瑞环、吴振、谭绍文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 | 1985年5月 | 第一书记:高扬 书记:张曙光、邢崇智、高占祥、解峰 | 书记:邢崇智 副书记:张曙光、高占祥、解峰 |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 | 1983年3月 | 第一书记:霍士廉 第二书记:罗贵波 常务书记:李立功 书记:王庭栋、王克文、武光汤、赵雨亭、贾俊、朱卫华、阮泊生 | 书记:李立功 副书记:李修仁、王森浩、王克文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 1984年12月 | 第一书记:周惠 副书记:布赫、千奋勇、巴图巴根 | 书记:周惠 副书记:布赫、千奋勇、巴图巴根、田聪明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 | 1985年6月 | 第一书记:郭峰 书记:戴苏理、李铁映、全树仁、孙维本、徐少甫 | 书记:李贵鲜 副书记:全树仁、孙维本、李长春 |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 | 1985年5月 | 第一书记:强晓初 书记:高狄、赵修、刘敬之 | 书记:高狄 副书记:王先进、高德占、王忠禹 |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 1983年2月 | 第一书记:杨易辰 第二书记:李力安 书记:陈雷、陈俊生、侯捷 | 书记:李力安、陈雷、陈俊生、侯捷 |
1983年7月 | —— | 书记:李力安 副书记:陈雷、陈俊生、侯捷 | |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 | 1985年6月 | 第一书记:陈国栋 第二书记:胡立教 书记:杨堤、汪道涵、阮崇武 | 书记:芮杏文 副书记:江泽民、杨堤、阮崇武、黄菊、吴邦国 |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 | 1983年3月 | 第一书记:许家屯 第二书记:柳林 书记:韩培信、顾秀莲、周泽 | 书记:韩培信 副书记:沈达人、顾秀莲、孙颔、周泽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 | 1983年3月 | 第一书记:铁瑛 书记:李丰平、陈作霖 副书记:王芳、张敬堂、薛驹、崔健 | 书记:王芳 副书记:薛驹、陈法文、吴敏达 |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 | 1983年3月 | 代理第一书记:周子健 书记:周子健、王光宇、杨蔚屏、苏羽、严佑民、苏华、袁振 | 书记:黄璜 副书记:杨海波、王郁昭、袁振、王光宇、史钧杰 |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 | 1985年7月 | 第一书记:项南 常务书记:胡宏 书记:程序、胡平 | 书记:项南 副书记:胡平 |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 | 1985年6月 | 第一书记:白栋材 书记:赵增益、许勤 | 书记:万绍芬 副书记:刘方仁、倪献策、许勤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 | 1983年7月 | 书记:苏毅然、秦合珍、李振、赵林、高克亭、高启云、李子超、武开章、王金山、梁步庭 | 书记:苏毅然 副书记:陆懋增、李昌安、李振、姜春云 |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 | 1983年2月 | 第一书记:刘杰 书记:赵文甫、张树德、于一川、李宝光、韩劲草、于明涛 | 书记:刘杰 副书记:于明涛、刘正威、何竹康、罗干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 | 1983年1月 | 第二书记:韩宁夫 常务书记:王全国 书记:黄知真、黎韦、沈因洛 | 书记:关广富、王全国、黄知真、沈因洛 副书记:王群、钱运录 |
1983年12月 | —— | 书记:关广富 副书记:王全国、黄知真、沈因洛、王群、钱运录 | |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 | 1985年6月 | 第一书记:毛致用 书记:刘夫生、焦林义、熊清泉、刘正 | 书记:毛致用 副书记:熊清泉、刘正、刘夫生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 1985年7月 | 第一书记:任仲夷 书记:林若、梁灵光、谢非、吴南生、王宁 | 书记:林若 副书记:叶选平、谢非、王宁、郭荣昌 |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 1985年6月 | 第一书记:乔晓光 书记:刘重桂 副书记:韦纯束、黄云、金宝生、陈辉光、陶爱英 | 书记:陈辉光 副书记:韦纯束、金宝生、陶爱英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 | 1982年12月 | 第一书记:谭启龙 第二书记:鲁大东 常务书记:杨汝岱 书记:许梦侠、杜心源、杨超、杨万选、王黎之、刘西尧、何郝炬、天宝、王谦 | 书记:杨汝岱 副书记:杨析综、聂荣贵、冯元蔚 |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员会 | 1985年3月 | 第一书记:池必卿 书记:朱厚泽、苏钢、王朝文 | 书记:朱厚泽 副书记:王朝文、丁廷模 |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 | 1985年7月 | 第一书记:安平生 书记:普朝柱、赵延光、刘树生、梁家 | 书记:普朝柱 副书记:和志强、朱志辉、李树基、刘树生 |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 1985年6月 | 第一书记:阴法唐 书记:热地、多杰才旦、杨岭多吉、巴桑 副书记:李文珊、毛如柏 | 书记:伍精华 副书记:热地、多杰才旦、杨岭多吉、巴桑、李文珊、毛如柏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 | 1984年8月 | 第一书记:马文瑞 书记:李溪溥、曾慎达、李庆伟、周雅光、董继昌 | 书记:白纪年、李溪溥、曾慎达、李庆伟、周雅光、董继昌 |
1984年11月 | —— | 书记:白纪年 副书记:李庆伟、李溪溥、曾慎达、周雅光、董继昌、牟玲生 | |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员会 | 1983年3月 | 第一书记:冯纪新 书记:肖华、李登瀛、王秉祥 副书记:肖剑光、葛士英、陈煦、刘冰、郭洪超、李子奇 | 书记:李子奇 副书记:陈光毅、刘冰、贾志杰 |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 | 1983年2月 | 常务书记:张国声 书记:扎西旺徐、赵海峰、黄静波 | 书记:赵海峰、黄静波、马万里 副书记:宦爵才郎、刘枫 |
1985年7月 | 书记:赵海峰、黄静波、马万里 副书记:宦爵才郎、刘枫、刘贵谦 | 书记:尹克升 副书记:宦爵才郎、刘枫、宋瑞祥 | |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 1983年7月 | 第一书记:李学智 书记:黑伯理 副书记:申效曾、李恽和、郝廷藻 | 书记:李学智 副书记:黑伯理、郝廷藻、李恽和、申效曾 |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 1985年10月 | 第一书记:王恩茂 书记: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祁果、李嘉玉、贾那布尔 | 书记:宋汉良 副书记:铁木尔·达瓦买提、贾那布尔、郝寿山、阿木冬·尼牙孜 |
中共部分军队组织负责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实行军队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制度。……党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党的预备役师、旅、团和其他相当等级单位的委员会设立第一书记。党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委员会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第一书记,由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兼任。党的预备役师、旅、团委员会第一书记,由同级或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成员兼任”。[3]
中国共青团主要负责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