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慎行
于慎行(1545年11月3日-1608年1月9日),字無可,更字無垢,又字可遠,號榖山,山東平陰東阿鎮洪範村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于慎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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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閣衣冠年譜畫册》之于慎行像,明.金生繪 | ||
大明太子太保兼禮部尚書东阁大学士 | ||
籍貫 | 兗州平陰縣東阿鎮洪範村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無可,更字無垢,又字可遠,號榖山 | |
諡號 | 文定(贈太子太保) | |
出生 |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11月3日 兗州平陰縣東阿鎮洪范村 | |
逝世 | 万历三十五年、1608年1月9日 (63歲) 京師官邸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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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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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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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祖籍現東阿縣楊柳鄉前屯村。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出生,為人忠厚老成,少而頴異,「爲童子時屹然有成人之志」,「學有原委,淹貫百家,博而核,核而精」。嘉靖四十年(1561年)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進士,改庶吉士,纂修《肅皇帝實錄》、《穆皇帝實錄》、《穆史》。萬曆初年,升修撰,充日講官,「主講唐史,每至成敗得失之際,未嘗不反覆論說,上輒為竦聽。」,于慎行遂得神宗信任,神宗御筆寫下「責難陳善」四字以賜之,一時士林間傳為盛事。[1]
持平行述
萬曆七年(1579年)因反對張居正「奪情」,協同友僚前往張府「疏諫」,張居正指責他:「子,吾所厚,而公亦從人為此耶?」,慎行從容回答說「正以公見厚故耳」居正聽罷忿怒不已,於是慎行以疾請歸。于慎行對張居正的改革措施不全贊同,御史劉臺因彈劾首輔張居正专恣不法,被逮入獄,無人敢前往探視,于慎行卻常去探望。萬曆十年張居正家族遭受迫害時,他仗義執言,請求照顧張居正的老母及孩子。在「夺情」事件中得罪张居正而受到排挤的于慎行曾给办案的邱橓写信:「当其柄政,举朝争颂其功而不敢言其过。今日既败,举朝争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实也。」许多官员都佩服于慎行的勇气。後由侍讲学士升礼部右侍郎、左侍郎。萬曆十七年(1589年)七月,任禮部尚書。万历十八年(1590年),连疏请早立太子,以定國本,神宗大怒,骂于慎行“要君疑上”、“淆乱国本”。万历十九年(1591年)九月辭官歸隱,居家時編有《兗州府志》[2]。
重用贈諡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被重新起用,以原官加太子少保兼东阁大学士,由于年老体弱,长途跋涉,十二月,至京僅三日卒於京華官邸。贈太子太保,諡文定。著有《谷城山馆全集》62卷、《谷山笔麈》18卷、《读史漫录》14卷、《璅言》1卷(附《梦语》)[3]、《杂记》1卷[4]、《兖州府志》52卷、《东阿县志》12卷等[5]。
評價
《明史》:「慎行之博聞,亦足稱羽儀廊廟之選矣」 《明實錄》:「慎行少而頴異,在詞林有聲,多識故事,所著有《榖山集讀》《史漫錄》,筆塵行於世」
注釋
- 《明史》(卷217):于慎行,字无垢,东阿人。年十七,举于乡。御史欲即鹿鸣宴冠之,以未奉父命辞。隆庆二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万历初,《穆宗实录》成,进修撰,充日讲官。故事,率以翰林大僚直日讲,无及史官者。慎行与张位及王家屏、沈一贯、陈于陛咸以史官得之,异也。尝讲罢,帝出御府图画,令讲官分题。慎行不善书,诗成,属人书之,具以实对。帝悦,尝大书“责难陈善”四字赐之,词林传为盛事。
- 《明史》(卷217):十八年正月,疏请早建东宫,出阁讲读。及冬,又请。帝怒,再严旨诘责。慎行不为慑,明日复言:“册立臣部职掌,臣等不言,罪有所归。幸速决大计,放归田里。”帝益不悦,责以要君疑上,淆乱国本,及僚属皆夺俸。山东乡试,预传典试者名,已而果然。言者遂劾礼官,皆停俸。慎行引罪乞休。章累上,乃许。家居十余年,中外屡荐,率报寝。三十三年,始起掌詹事府。疏辞,复留不下。
- 《谷山笔麈》卷十六
- 《谷山笔麈》卷十五
- 《明史》(卷217):居二年,廷推阁臣七人,首慎行。诏加太子少保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再辞不允,乃就道。时慎行已得疾。及廷谢,拜起不如仪,上疏请罪。归卧于家,遂草遗疏,请帝亲大臣、录遣逸、补言官。数日卒,年六十三。赠太子太保,谥文定。慎行学有原委,贯穿百家。神宗时,词馆中以慎行及临朐冯琦文学为一时冠。
山左三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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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慎行 - 公 鼐 - 馮 琦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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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𢋫 |
明朝禮部尚書 1589年-1591年 |
繼任: 李長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