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
五人墓是明代颜佩韦、杨念如、周文元、沈扬、马杰五义士合葬墓,位于中国江苏省苏州市阊门外山塘街775号,1956年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五人墓 | |
---|---|
五人墓碑 | |
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 |
所在 | 苏州市姑蘇區 |
分类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明天启六年(1626年) |
编号 | 118(第一、二批) |
登录 | 1956年10月 |
历史
明天启六年(1626年),魏忠贤閹黨党羽、巡抚毛一鹭、御史徐吉在苏州构陷東林黨人士周顺昌等東林七賢。周顺昌平日有德於苏州人民,遂激起苏州民众的愤怒。当魏忠贤派的锦衣卫(雅称“缇骑”)到苏州逮捕周顺昌时,苏州民眾数万人聚集衙门,文震亨、楊廷樞、王節、劉羽翰等諸生開始陳情,沒想到錦衣衛用「東廠」名號來恐嚇民眾,民眾反而大怒,怒把錦衣衛軍官們包圍痛打,打死一人,其餘錦衣衛負傷逃跑。毛一鹭躲到厕所而侥幸逃脱。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委婉勸說民眾,民眾才解散。
事件发生以后,東廠特務誣告蘇州人造反,企圖截斷河流,搶劫漕運船隻。魏忠贤大驚,以苏州人谋反为由,欲派兵镇压。颜佩韦等五名普通市民为保护多数人而投案,被判处死刑。這次事變以後,東廠錦衣衛士兵們甚至不敢跨出北京城門。[1]。临刑时,五人相顾笑谈,痛骂魏忠贤,引颈就刃,慷慨赴义[2]。
次年(1627年),崇祯帝朱由检即位,魏忠贤畏罪自杀,五人冤案被平反。苏州民众自发集资,拆毁了毛一鹭为魏忠贤所造的“普惠生祠”,在其旧址起墓合葬了五人的遗体,并书墓碑为“五人之墓”。当时的复社领袖张溥有感于五义士的义举,撰写了《五人墓碑记》为墓志铭,以赞扬五义士的高风亮节,成为不朽名作。其文后被收入《古文观止》做压卷之作。
建筑
五人墓墓门朝南,前临山塘河,壁嵌有《五人墓义助疏》碑,时在崇祯七年(1634年),参加义助者有吴默、文震孟、姚希孟、钱谦益、瞿式耜等54人。门后立双柱出头石坊,上有杨廷枢所书的“义风千古”四字[3]。坊后是面阔三间进深六架的享堂,其明间立原本安放在墓门的“五人之墓”碑,高约2.2米,1981年整修时移到此处。东次间立张溥撰写的《五人墓碑记》石刻和清代书条石10块,多为赞颂、凭吊诗词。堂后为五人墓冢,一字横列,围以条石,作长方形,东西长16.87米,南北宽6米,高1.35米。正面嵌五人名碑。墓西侧为葛成墓。
现状
五人墓原已荒芜不堪,经两次修葺始成现状。 1956年第一次整修时,加砌墓冢护壁,修享堂,构围墙,植松柏。1966年起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又遭破坏。1981年再次整修,移建饮马桥附近一清代厅堂至此,取名为“义风堂”,并增建长廊。1982年5月起重新开放,供人瞻仰凭吊。
題詠
- 五人墓 (清.歸懋儀)
千古人心終不死,吳中義激五男子。
貂氛肆燄朝野昏,翻手勢欲傾乾坤。
印綬纍若不知數,鞠躬俯首聲復吞。
平居持議徒雄壯,袖手委蛇誰奮往。
翻將文墨飾奸貪,捫心內愧曾無狀。
五人生不讀詩書,位不列簪裾,但以善惡爲毀譽。
當其攘臂共赴難,義勇直欲淩專諸。
嗚呼!名敗身殃餘賄賂,穹碑峻宇等朝露。
松柏青青耐歲寒,冶遊人奠山塘路。
图集
参考文献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五人墓 |
- 《明史》(卷245):“順昌好為德於鄉,有冤抑及郡中大利害,輒為所司陳說,以故士民德順昌甚。及聞逮者至,眾鹹憤怒,號冤者塞道。至開讀日,不期而集者數萬人,鹹執香為周吏部乞命。諸生文震亨、楊廷樞、王節、劉羽翰等前謁一鷺及巡按御史徐吉,請以民情上聞。旗尉厲聲罵曰:「東廠逮人,鼠輩敢爾!」大呼:「囚安在?」手擲鋃鐺於地,聲瑯然。眾益憤,曰:「始吾以為天子命,乃東廠耶!」蜂擁大呼,勢如山崩。旂尉東西竄,眾縱橫毆擊,斃一人,余負重傷,逾垣走。一鷺、吉不能語。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素得民,曲為解諭,眾始散。順昌乃自詣吏。又三日北行,一鷺飛章告變,東廠刺事者言吳人盡反,謀斷水道,劫漕舟,忠賢大懼。已而一鷺言縛得倡亂者顏佩韋、馬傑、沈揚、楊念如、周文元等,亂已定,忠賢乃安。然自是緹騎不出國門矣。”
- 《明季北略》(卷2):“公(周順昌)下狱,生员王节、刘羽仪、王景皋、殷献臣、沙舜臣五人黜退,而颜佩韦、杨念如、沈扬、马杰、周文元五人下狱。太守寇慎叹泣语司狱曰:此俱是仗义人,不须拘禁,即家属送饭亦不可阻。至十月,公柩至阊门河下,马杰云:周吏部忠臣已死,速杀我等去辅彼作厉鬼击贼。颜佩韦云:上本是毛都堂,今本下生杀在彼,我辈杀了先去寻他,毛闻之大怒,适报升兵侍,即委理刑斩五人于阊门吊桥,时颜佩韦等四人俱不畏,独周文元本舆夫,大哭,马杰笑曰:大丈夫譬如病死,与草本同腐,今我等为魏贼恶党所害,未必不千载留名,去去。时法场上观者数千人,佩韦笑谓众曰:列位请了,我学生走路去了,殁后五人为神,苏人有疾,必祭赛之。”
- 《明季北略》(卷2):“虎丘东有石竖于道旁,题曰五人之墓,或谓状元文震孟书也。墓门额云:义风千古,乃解元杨廷枢笔。暮内碑云:颜佩韦等,至今莫不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