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朝樞
生平
早年
据《中国二十世纪通鉴》记载,伍朝枢1887年5月23日(清光绪 十三年闰四月初一)生于天津。 [4]《造化元钥评注》则记为1887年6月6日(清光绪 十三年闰四月十五日酉时)出生。 [5] 1897年(光緒23年),伍朝枢随父亲来到美国,在华盛顿接受初等、中等教育。1905年(光緒31年)归国,担任广東省的官员。1908年(光緒34年),获官費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大学学习法律,毕业後进入剑桥大学研究生院,取得律师資格。[1][2]
1912年(民国元年)归国。同年5月,就任湖北都督府外交司長。同年9月,调往北京的外交部办理条約事宜。翌年,成为广東選出的国会議員,成为国民党的憲法起草員。民国4年(1915年),任国務院参議兼外交部参事。1916年(民国5年)1月,反对袁世凱称帝,辞職回到家乡。[1][2]
同年6月,袁世凱死去後,伍朝枢复归北京政府,任外交部参事。1917年(民国6年)府院之争中,伍朝枢支持总統黎元洪,与国務总理段祺瑞对立。9月,孫文(孫中山)开始護法運動,伍朝枢南下参加。在孫文的广州軍政府,父亲伍廷芳任外交部長,伍朝枢破例担任外交部次長。同年12月,与王正廷共同作为南方政府代表,出席巴黎和会,拒绝在凡尔赛条約上签字。[1][2]
中国国民党的活動
1919年1月6日,孫中山函林森、徐謙、胡漢民,望設法疏通伍朝樞出席巴黎和會[6]:1040。
1921年(民国10年)5月,孙文就任非常大总統,伍廷芳任外交部長兼財政部長,伍朝枢继续任外交部次長。10月,北京政府指定其担任华盛顿会議代表,但伍朝枢拒绝参加。翌年6月,陳炯明发动六一六事变,伍廷芳、伍朝枢父子支持孫文。但是不久,伍廷芳病逝。[1][2]
1923年(民国12年)3月,击败陳炯明的孫文设立了陸海軍大元帥大本营,伍朝枢任外交部長,负责准备孫文的对外宣言的英文原稿。1924年(民国13年)1月,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月就任商民部長,8月就任政治委員会秘書長。但伍朝枢并不支持孫文的三大政策,对此采取消极立场。[1][2]
孫文死後的1925年(民国14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伍朝枢任国民政府委員、軍事委員会委員、司法委員会委員、广州市政厅委員長。1926年(民国15年)3月,中山艦事件发生,蒋介石同汪兆銘(汪精衛)、胡漢民对立,伍朝枢支持後者。同年5月,因在政争中敗北,伍朝枢辞任,赴上海。[1][2]
条約改正
1927年(民国16年)9月,任南京的国民政府外交部長。同年11月,向各国发表撤废不平等条約的宣言。此後,继任的外交部长们努力从事撤废不平等条約的外交交涉。[1][2][3]
1928年(民国17年)初,伍朝枢辞去外交部長,赴欧美各国考察。同年7月,伍朝枢出任国民政府的全权代表,同美国交涉条約改正事宜。同年,任駐美国大使,进一步同美国交涉,缔结新的条約。但是,其代表中国提出的完全恢复关税自主权、撤销領事裁判权的要求均被拒絶。1931年(民国20年)5月,获密苏里大学赠与法学博士。[1][2][3]
1931年(民国20年)4月,胡漢民遭蒋介石軟禁,汪兆銘、孫科乃在广州召开非常会議。伍朝枢6月归国,被广州方面任命为广東省政府主席兼瓊崖特別行政区長官。同年10月,两派对立结束,12月伍朝枢被任命为司法院院長。翌年5月辞任。此後,伍朝枢再未从事引人注目的政治活動,完全从政界引退。[1][2][3]
1934年(民国23年)1月3日,伍朝枢在香港病逝。享年48岁(满46歳)。[1][2]葬于广州市越秀公园其父伍廷芳墓旁。
参考文献
中華民國(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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