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從官
侍從官(法語:)或譯侍衛官、副官,通常是由一名軍官、警察、高级官員来担任國家元首、王室成员、司令或特别重要的政治人物的私人特別助理或秘書。“第一副官”,通常是最重要的私人助理。在一些國家,副官則被認為是一個榮譽稱號,並且負責出席及參加重要慶典儀式等。
香港
香港設有行政長官副官職務,前身為英國殖民地時期的總督副官,屬於香港警務處架構下的編制,由一名警司、署理警司或者將晉升的總督察擔任,副官休假時則由一名總督察署任「署理副官」。副官主要負責香港回歸前的總督及後的行政長官的安全,在首長出席公開場合前,先行了解場地保安的安排,再與要員保護組了解及溝通,以配合首長習慣及巡迴路徑。平常,副官則負責禮節性工作[1],包括代表行政長官接收請願信及參與殉職公務員葬禮等。副官的替換由首長自行決定,決定後透過保安局通知香港警務處,再由後者物色人員予首長選擇。
副官穿著軍裝時,均穿戴一條銀色飾繩在其右肩。
中華民國
日本
韓國
- 警護室長
英聯邦
引用和注释
- . [2014-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副官曾任投訴課警司 特首換「我想这是在美国在一起将被处以万元人民币万元以下几点身」口才了得 《太陽報》 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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