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民

侨民,是指暫時或永久離開其所屬国的一種移民。所在国将此类移民细分为外籍侨民无国籍侨民[1][2]。外籍侨民即所属国的海外国民,回到所属国定居的则称归侨。此类侨民依然具有本国国籍,只是居住在外国。

侨民子女与国籍冲突

世界各国通常采用血统主义属地主义确定公民国籍。侨民所生子女因两类国籍法差异,可产生两种国籍冲突。侨民子女的国籍自出生起,通常有三种情况,一、获得出生国、父亲、母亲国籍,即两重或两重以上国籍,属积极国籍冲突;二、至少获得父亲或母亲一方国籍;三、不具有任何国籍,属消极国籍冲突[3][4]。对于第三类侨民子女,各国法律规定不一。采用血统主义的日本给予在日本出生的外籍侨民子女永久居留权,最终,可选择是否归化日本国籍。

注释

  1. 谢春河. . 黑龙江民族丛刊 (吉林省长春市: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2018, (2018年第4期): 68–74. ISSN 1004-4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简体中文). 在中国地方政府的妥善安置下,部分俄罗斯人留居下来,与中国当地居民通婚,有的成为无国籍侨民,有的甚至加入了中国国籍,与华人融合,成为中国黑龙江沿岸地区的开发者和建设者。
  2. 树棻. . 上海档案信息网,来源:周燕萍摘编自《上海的最后旧梦》. 2008-03-31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简体中文). 上海历来是座宽容大度的国际性都市。在半个多世纪前,她便接待容纳过三个民族的无国籍侨民:俄罗斯人、犹太人和吉普赛人。
  3. 张汇文、卢莹辉. . 法学研究 (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980, (1980年第6期): 47–50. ISSN 1002-896X (简体中文).
  4. 许晶晶. . 澎湃新闻. 2019-07-15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简体中文).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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