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如芝

傅如芝(1932年9月3日-1956年1月13日)[1]臺灣新竹縣客家人[2]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

傅如芝
傅如芝
出生(1932-09-03)1932年9月3日
日治臺灣新竹州
逝世1956年1月13日(1956歲-01歲-13)(23歲)
 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市馬場町刑場
母校新竹縣立第一中學(今改名為新竹市立建華國中) 臺灣省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生平

牽連入獄

傅如芝出生於臺灣新竹,在新竹女中就讀二年級時因參加初中老師黎子松的讀書會、受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案牽連而被捕入獄,判刑十年[1]1950年代臺灣,臺灣本省年輕人學習國語、閱讀中文書籍是當時的潮流,因此盛行讀書會;其中便有因接觸左翼書籍而入罪,并因参与讀書會而成案[3]

傅如芝的弟弟傅祖慶回憶道,某日學校派人通知他姐姐被捕的事情。幾天後,五位拿槍的憲兵來他們家,一位站在大門口,一個站在傅如芝的房門口,其他三位就進房翻箱倒櫃,然後帶走一些書、筆記本之類的東西。傅如芝因為受教師黎子松的日記牽連而被捕;同校教師蔡高雖不認識傅如芝,但因她幫他還《人類是怎樣造成的?》、《勞動問題》這兩本書,並將此事寫在她的日記裡,遂同樣被捕。[2]

入獄的黎子松得知自己的學生傅如芝、黃竹櫻等人陸續遭捕以後,寫了一首歌《南方的木棉花》。此曲在監獄中流傳,黎子松的學生聽到這首歌便傷心落淚。[2][4]

後來作家錢光中寫了〈南方的木棉花〉記述了黎子松與他們學生的故事[5]

木棉花又開啦!冬天已經不長啦!
在開遍了紅棉的南方,
有一位勇敢而多情的好姑娘,
她懷念我,一刻不忘。
她寄來了無窮的希望,
告訴我光榮而勝利的那一天,
她愛我,像愛春天一樣。
木棉花又開啦!春天快要來啦!
我迎接這可愛的姑娘,
我迎接這明媚的春光!
我迎接這明媚的春光!
      
黎子松為學生所寫的《南方的木棉花》[6]

移監軍法處

在臺北青島東路軍法處(今台北喜來登酒店之地)的女子押房裏,傅如芝認識了1951年12月被移送到此的羅瑞秀[2]

移監綠島鄉

1952年4月15日,羅瑞秀被調離關了四個半月的軍法處,隨同兩三百名難友,移送火燒島新生訓導處的集中營。女生分隊大約有八九十人。不久,傅如芝也跟著下一批難友移送火燒島。兩人高興在異地重逢。[2]

蔡瑞月離開綠島送回台灣前,編了一支長舞,趁女生分隊吃飯的空埕上,偷偷跳舞給她們看[3]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展示區的牆壁上,寫有傅如芝、黃金島蘇素霞男友曾國英等人犯。

移監保安處

之後傅如芝先調回臺北保安處,而羅瑞秀繼續待在火燒島。當時被移送保安處看守所女押房的李碧霞,注意到傅如芝這些從綠島調回來的人,對他們這些後來才進來的人頗為警戒。據1953年與傅如芝同大押房的許金玉回想,難友陳華會用糖果紙傳紙條給傅如芝,後者拿到後便趁洗澡時看,同時叫許金玉把風,看完後她立刻把它洗掉。一天晚上,傅如芝就告知許金玉懷疑一位綽號叫「小張」的女難友可能是眼線。該人是省立台中醫院護士,戰前曾在楊逵妻子葉陶領導下從事婦女工作,1950年3月因台中案被捕。[2]

許金玉調走後,小張常被叫出去,之後她又一定要和傅如芝同一批洗澡。傅如芝無法處理紙條,只好藏在熱水瓶底下,因此有一次被小張發現,當日看守長就突擊檢查該熱水瓶。[2]

再度移監軍法處

1953年傅如芝再被移送軍法處,指控她在處所搜獲手抄《論人民民主專政》、為匪宣傳之標語條、匪歌一首、分析成份之女生名單一份,又在她熱水瓶底搜手抄之《中共鬥爭史摘要》、《社會進化史摘要》、《互相檢討批評總結》小冊三本,尚有與陳華通訊的函件、匪歌暨反動詩詞等多件。[3]

1954年末,羅瑞秀被調離火燒島,移監軍法處看守所,起先和一批國防醫學院的女學生同房,後再度和傅如芝同房。羅瑞秀瞭解到傅如芝在保安處的時候和男朋友通信被發現,而送到軍法處結案。儘管男女朋友通信的內容只是互相鼓勵,法官解釋成傅如芝等人想在獄中發展反政府組織。羅瑞秀認為很嚴重可能會被判「二條一」[lower-alpha 1][2]

1955年11月29日,國防部「理琦字第二九○九號」簽呈中,傅如芝在「發還嚴為復審」之下,罪名三級跳,從「交付感化」變成「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若干原判感化三年者、無罪者如張樹旺、楊俊隆十二名,也都同罪,改處死刑。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在此案的批示欄中,寫下大字「如擬,十二、十七」。[3]綠島獄中組織案,陳英泰稱此為綠島屠殺事件。[7]

有天晚上,傅如芝對共睡床墊的羅瑞秀說希望後者在出獄後能當傅媽媽的女兒[2]。羅瑞秀為營救難友,冒著危險,寫了許多申辯信,卻石沉大海般不見波紋[3]

行刑前刻

安息吧,死難的同志,別再為祖國擔憂。
你流的血照亮的路,我們會繼續向前走。
你是民族的光榮,你為愛國而犧牲。
冬天有悽涼的風,卻是春天的搖籃。
安息吧,死難的同志,別再為祖國擔憂。
現在是我們的責任,去爭取民主自由。
當時軍法處執行槍決的清晨,女監常會有人唱《安息歌》替死難者送行。[6]

處決當日,看守長假裝對傅如芝說爸爸媽媽在辦公室等她,有特別接見,催促她快去;傅如芝將綠毛衣脫下要張常美轉交給傅如芝弟弟[1],與同房難友一一握手後才走[2]

傅如芝在槍斃前拍照時展顏而笑[3]

身後

當傅如芝的父親在馬場町刑場將她的屍體領去火化後,捧著骨灰回來的時候,對家人述說了她被開三槍的死狀,她的祖母等親人都因此驚嚇。[8]

傅如芝骨灰放在青草湖畔的納骨塔。1998年11月11日,傅祖慶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父親後來幾乎不太講話,想到亡女時自己一人靜靜地流淚。[2]

被懷疑出賣傅如芝的小張出獄後嫁給一位特務背景的人。多年後,藍博洲永和秀朗路想問她當時經過,卻不准筆記、不能錄音,也問不出結果。[2]

新竹二二八紀念碑旁的裝飾為《南方的木棉花》歌詞。

軼事

在臺北青島東路軍法處時,羅瑞秀注意到每當外役送飯,傅如芝總趴在押房的門洞口望著那名當役的老伯,便好奇問是否認識。傅如芝說不認識,是因他聲音跟她父親頗似,感覺就像見到親父一樣給她溫暖。[2]

註釋

  1. 當時彭孟緝任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兼代參謀總長,判亂案愈判愈重的傾向,許多案件都由《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參加叛亂組織或集會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推進到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之「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故有「二條一」此稱。[3]

參考

  1. 蕭伶伃. . 2011綠島人權藝術季. 2011-05-24 [2015-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4) (中文(台灣)‎).
  2. 藍博洲. . . 臺灣: 聯合文學出版社. 2001-06-29. ISBN 9789575223274 (中文(台灣)‎).
  3. 楊翠. . . 臺灣: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2006. ISBN 9789573046677 (中文(台灣)‎).
  4. 張炎憲. . . 臺灣: 新竹市政府文化局. 2002-10. ISBN 9789869233200 (中文(台灣)‎).
  5. 錢光中. . . 臺灣: 秀威資訊. 2005-05. ISBN 9789867263353 (中文(台灣)‎).
  6. 顏世鴻. . . 臺灣: 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 2006. ISBN 9789570156065 (中文(台灣)‎).
  7. 陳英泰先生. . 唐山出版社. 2005.
  8. 王霓. . . 臺灣: 草根出版社. 2000. ISBN 9789578466531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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