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志

元志-?),字猛略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烈帝拓跋翳槐的后裔,内都大官、河间敬公拓跋齐之孙,武川镇将、建阳子拓跋兰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元志年轻时精明强干,博览群书,很有文采,出任洛阳县县令,不回避豪强高官,与御史中尉李彪争夺道路,同时入宫求见,当面向魏孝文帝元宏陈述得失。李彪说:“太子的车辆和三公的卫士鼓吹都要避让御史中尉,哪有洛阳县令与臣对抗的道理?”元志说:“我是皇帝之乡的县令,普天之下的人谁不编入户籍,岂能低头和众官相同,避让中尉?”魏孝文帝说:“洛阳是我的丰县沛县,自然应该让你们分道扬镳。从今以后,你们可以划分道路行走。”等到出宫,元志和李彪拿起尺子丈量道路,各取一半。魏孝文帝对邢峦说:“这孩子还可以,所谓王孙公子,不镂刻而自己雕琢。”邢峦说:“经过霜露的枝条,大多强劲有气节,落在主枝上的,不是鸾鸟就是凤凰。”员外郎冯俊冯昭仪的弟弟,依仗权势肆意殴打居住地的里正。元志命令主管官吏将冯俊逮捕,判处刑罚免除官职。元志因此忤逆旨意,被降为太尉主簿,很快担任从事中郎[1][2][3]

北魏军队南征的时候,魏孝文帝身穿便服观察作战的地方,有支箭射向魏孝文帝,元志用身体遮挡,魏孝文帝得以脱险,元志的眼睛中箭,因此一只眼睛失明。元志代理恒州刺史[3]魏宣武帝元恪时期,元志出任荆州刺史。永平二年(509年)三月,元志率领七万军队进攻南梁的潺沟,驱赶逼迫当地的蛮人,蛮人纷纷渡过汉江向南梁投降。南梁雍州刺史、吴平侯萧景命令司马朱思远、宁蛮长史曹义宗、中兵参军孟惠俊在潺沟攻击元志,大获全胜,斩获首级一万多,元志长史杜景被俘虏[4][5][6]熙平元年(516年)正月,南梁恒农郡太守王世定进犯北魏边境,元志大败南梁军队,斩杀了王世定等人,将南梁军队全部俘虏[7][8][9]。元志回朝后,御史中尉王显上奏元志在荆州时期强行买良民为婢女,兼并剩余的物品请求上供朝廷,元志遇到大赦免罪。魏孝明帝元诩初年,元志兼任廷尉卿,后来替代李崇出任扬州刺史[10][11],获赐爵建忠伯。元志在扬州的威名虽不如李崇,也为荆楚之人所忌惮,很快又出任雍州刺史[12][13][14]

元志晚年沉溺于声色伎艺,在扬州时,身边侍奉的人将近一百人,器物服饰珍奇美丽,在当时可以说是第一。等到在雍州,元志更加崇尚奢侈,聚敛没有极限,声名于是受损[15][14]

正光五年(524年)六月,莫折大提谋反,秦州刺史李彦被杀,魏孝明帝元诩诏令元志担任西征都督前往讨伐[16][17][18]莫折念生派遣他的弟弟莫折天生驻扎在陇口,与元志对峙。八月甲午(524年9月29日),元志在陇东被打的大败,于是放弃军队逃回岐州[19][20][21],莫折天生的军队于是攻打城池。岐州刺史裴芬之怀疑城中的人与莫折念生的人暗中勾结,将要把他们全部放出城,元志不听从。岐州城中的人果然打开城门招引莫折天生的部众,十一月戊申(524年12月12日),岐州被攻陷[22],元志和裴芬之被锁住送到上邽交给莫折念生,两人都被杀死[23]魏节闵帝元恭初年,朝廷赠予元志尚书仆射太保[24][25][26]

参考资料

  1. 《魏书·卷十四·列传第二》:子志,字猛略。少清辩强干,历览书传,颇有文才。为洛阳令,不避强御,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俱入见,面陈得失。彪言,御史中尉避承华车盖,驻论道剑鼓,安有洛阳县令与臣抗衡。志言神乡县主,普天之下谁不编户,岂有俯同众官,避中尉?高祖曰:“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及出,与彪折尺量道,各取其半。高祖谓邢峦曰:“此儿竟可,所谓王孙公子,不镂自雕。”峦曰:“露枝霜条,故多劲节,非鸾则凤,其在本枝也。”员外郎冯俊,昭仪之弟,恃势恣挝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处刑除官。由此忤旨,左迁太尉主簿。俄为从事中郎。
  2.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子志,字猛略,少清辩强干,历览书传,颇有文才。为洛阳令,不避强御,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俱入见,面陈得失。彪言:“御史中尉辟承华车盖,驻论道剑鼓,安有洛阳令与臣抗衡?”志言:“神乡县主。普天之下,谁不编户?岂有俯同众官,趋避中尉?”孝文曰:“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及出,与彪折尺量道,各取其半。帝谓邢峦曰:“此儿竟可,所谓王孙公子,不镂自雕。”峦曰:“露竹霜条,故多劲节,非鸾则凤,其在本枝也。”
  3.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员外郎冯俊,昭仪之弟,恃势恣挝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处刑除官。由此忤旨,左迁太尉主簿。俄为从事中郎。车驾南征,帝微服观战所,有箭欲犯帝,志以身鄣之,帝便得免。矢中志目,因此一目丧明。以志行恒州事。
  4.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八年三月,魏荆州刺史元志率众七万寇潺沟,驱迫群蛮,群蛮悉渡汉水来降。议者以蛮累为边患,可因此除之。景曰:“穷来归我,诛之不祥。且魏人来侵,每为矛盾,若悉诛蛮,则魏军无碍,非长策也。”乃开樊城受降。因命司马朱思远、宁蛮长史曹义宗、中兵参军孟惠俊击志于潺沟,大破之,生擒志长史杜景。
  5. 《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一》:八年,魏荆州刺史元志攻潺沟,驱迫群蛮,群蛮悉度汉水来降。议者以为蛮累为边患,可因此除之。景曰:“穷来归我,诛之不祥。且魏人来侵,每为矛楯,若悉诛蛮,则魏军无碍,非长策也。”乃开樊城受降,因命司马朱思远、宁蛮长史曹义宗、中兵参军孟惠俊击志于潺沟,大破之。
  6.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七·梁纪三》:三月,魏荆州刺史元志将兵七万寇潺沟,驱迫群蛮,群蛮悉渡汉水来降,雍州刺史吴平侯昺纳之。纲纪皆以蛮累为边患,不如因此除之,昺曰:“穷来归,我诛之不祥。且魏人来侵,吾得蛮以为屏蔽,不亦善乎!”乃开樊城受其降,命司马朱思远等击志于潺沟,大破之,斩首万余级。志,齐之孙也。
  7.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熙平元年春正月戊辰朔,大赦,改年。荆沔都督元志大破萧衍军,斩其恒农太守王世定等。
  8.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熙平元年春正月戊辰朔,大赦,改元。荆沔都督元志大破梁军。
  9. 《魏书·卷九十八·列传第八十六》:熙平元年正月,衍遣其恒农太守王定世等寇边,都督元志破之,斩定世,悉俘其众。
  10. 《魏书·卷六十六·列传第五十四》:崇累表解州,前后十馀上,肃宗乃以元志代之。
  11. 《北史·卷四十三·列传三十一》:崇累表解州,前后十余上,孝明乃以元志代之。
  12. 《魏书·卷十四·列传第二》:车驾南征,高祖微服观战所,有箭欲犯帝,志以身障之,高祖便得免。矢中志目,因此一目丧明。以志行恒州事。世宗时,除荆州刺史,还朝,御史中尉王显奏志在州日,抑买良人为婢,兼剩请供。会赦免。肃宗初,兼廷尉卿。后除扬州刺史,赐爵建忠伯。志在州威名虽减李崇,亦为荆楚所惮。寻为雍州刺史。
  13.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宣武时,除荆州刺史。还朝,御史中尉王显奏志于在州日抑买良人为婢,兼乘请供朝,会赦免。
  14.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明帝初,兼廷尉卿。后除扬州刺史,赐爵建忠伯。志在州,威名虽减李崇,亦为荆楚所惮。寻为雍州刺史。晚年耽好声伎,在扬州日,侍侧将百人,器服珍丽,冠于一时。及在雍州,逾尚华侈,聚敛无极,声名遂损。
  15. 《魏书·卷十四·列传第二》:晚年耽好声伎,在扬州日,侍侧将百人,器服珍丽,冠于一时。及在雍州,逾尚华侈,聚敛无极,声名遂损。
  16.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太提据城反,自称秦王,杀刺史李彦。诏雍州刺史元志讨之。
  17. 《魏书·卷一百五之二·志第二》:五年二月庚寅,月在参,晕毕、觜、参两肩、东井、荧惑、五车一星。占曰“兵起”。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大提据城反,自称秦王,诏雍州刺史元志讨之。
  18.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梁纪六》:是月,城内薛珍等聚党突入州门,擒彦,杀之,推其党莫折大提为帅,大提自称秦王。魏遣雍州刺史元志讨之。
  19.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八月甲午,元志大败于陇东,退守岐州。
  20.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八月甲午,雍州刺史元志西讨,大败于陇东,退守岐州。
  21.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梁纪六》:甲午,都督元志与战于陇口,志兵败,弃众东保岐州。
  22.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十有一月戊申,莫折天生攻陷岐州,执都督元志及刺史裴芬之。
  23.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梁纪六》:莫折天生进攻魏歧州,十一月,戊申,陷之,执都督元志及刺史裴芬之,送莫折念生,杀之。
  24. 《魏书·卷十四·列传第二》:及莫折念生反,诏志为西征都督讨之。念生遣其弟天生屯陇口,与志相持。为贼所乘,遂弃大众奔还岐州。贼遂攻城。刺史裴芬之疑城人与贼潜通,将尽出之,志不听。城人果开门引贼,锁志及芬之送念生,见害。前废帝初,赠尚书仆射、太保。
  25.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及莫折念生反,诏志为西征都督讨之。念生遣其弟天生屯陇口,与志相持,为贼所乘,遂弃大众奔还岐州。贼遂攻城,州刺史裴芬之疑城人与贼潜通,将尽出之,志不听。城人果开门引贼,锁志及芬之送念生,见害。节闵初,赠尚书仆射、太保。
  26. 《魏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五十九》:正光末,元志西讨陇贼,军败退守岐州,为贼所围。城陷,志与芬之并为贼擒送于上邽,为莫折念生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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