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口粮

农村基本口粮(农村居民基本粮食保障线、农村居民最低粮食保障量)是指中国大陆农村地区在人民公社时期,针对农村居民规定的最低基本粮食供应量。“基本口粮”为人民公社时期官方常用的术语

基本口粮的标准主要按照人口的成年、未成年设置,有的生产单位没有划分等级。水稻产区主要折合稻谷量,多为成年人每年150公斤、未成年人每年125公斤。

粮食产区

农村基层生产组织为生产队,生产队为基层农业预算单位,粮食分配为生产队预算和分配的最主要内容。粮食分配的首要议题则是确保每个“社员”家庭(农户)获得的基本口粮(基本粮食供给)不低于最低保障线

非粮产区

农村非粮产区,由地区或以上政府管辖大型国有农场、军队管辖的大型军垦农场,粮食供应多实行国家供给制(国家粮);属县级政府林场、农场等生产组织,由县级政府统筹解决(县筹粮),按计划定量供给;部分公社、管辖的非粮农业生产组织由公社统筹,按计划定量供给(社筹粮)。

社队企业

社队企业的职工的劳动所得有两种形式,一是仍旧实行工分制,由所在生产队上缴提留村级提留中综合平衡;二是通过所在企业获得工资的货币的大部分上缴所在生产队,由生产队折算为工分的办法来参与生产队的分配包括粮食分配。

农村半边户

半边户家庭多缺少主要劳动力,在生产队获取的工分少。按照所得工分参与分配,绝大多数家庭低于“基本粮食保障线”。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按照当地官方规定的指标数向生产队购买,购买价格以当时官方指导价为准,多与国有粮店粮食价格作为换算。实际操作过程中高于官方指导价10~20%。

粮食歉收

在粮食产区,农业生产组织出现粮食歉收时,全单位粮食分配出现低于基本口粮的情况时,农户购买由当地政府拨给的返销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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