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湖行政委员会

冷湖行政委员会,为中国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已被撤销的县级行政区,中国重要矿区之一,全境仅辖冷湖镇一个,2018年和茫崖行政委员会合并为县级茫崖市[1]

冷湖行政委员会
行政管理区

冷湖行政委员会在青海省的地理位置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区划类别行政管理区
政府驻地冷湖镇
总面积21,000 平方千米
总人口2,434
时区UTC+8北京时间
邮政编码817400
电话区号+86 
车牌首号青H

历史沿革

冷湖在远古时为西戎地,周至秦为西羌地,汉初为匈奴羌人活动区域,东晋十六国时属吐谷浑辖地,隋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左右隋军击败吐谷浑并在其地设立四郡时属鄯善郡,隋末吐谷浑重新占领故地,宋朝时属撒里畏兀儿(即黄头回纥)地,蒙古太宗元年(公元1229年)属窝阔台汗之次子阔端领地范围,元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属甘肃行省沙州路辖区,明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至三十年(公元1397年)属安定卫,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左右在漠南蒙古土默特部攻占后属蒙古诸部辖区,清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后属青海蒙古和硕特部北左旗(可鲁沟贝子旗),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7月属青海办事长官,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属于甘边宁海镇守使,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11月都兰县设立后属都兰县(1952年9月26日都兰县改为县级都兰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区)。[2]

1955年5月28日,设立专区级青海省柴达木盆地工作委员会。1957年12月,设立冷湖办事处,为柴达木行政委员会的派出机构。195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冷湖市。196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冷湖市,设立冷湖镇,直隶海西州。1988年海西州人民政府决定将冷湖镇划归茫崖行政区管辖,1992年5月,撤销冷湖镇,从茫崖行政区析置冷湖行政委员会,作为海西州人民政府派出机构。[2]1993年,恢复冷湖镇建制。[3]

2018年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茫崖行政委员会和冷湖行政委员会,设立县级茫崖市[4]

地理

冷湖行政委员会位于青海省西部,柴达木盆地西北缘。北边与安南坝山与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相邻,西边与茫崖行政区相邻,东边与大柴旦行政委员会相邻,南边与格尔木市相邻。[5]

经济

经济以矿业为支柱,其中尤以石油开采为重要,另外还有芒硝食盐氯化钾氯化锂等。2007年全区GDP4.8亿元人民币

行政区划

冷湖行政委员会下辖1个冷湖镇[6]

参考文献

  1. (PDF).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11-10).
  2. 《冷湖镇志》 2003.12,第26-27页
  3. . [2020-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4).
  4. . 2018-12-27 [2020-12-17].
  5. 《冷湖镇志》 2003.12,第25页
  6. . [2020-12-17].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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