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苍
汉光武帝之子,明帝的同母弟,建武十五年封为东平公,十七年封为东平王,都无盐(山东东平县)。《后汉书》称刘苍“少好经书,雅有智思”,永平元年明帝任命其为骠骑将军,留京辅政,位在三公之上,后刘苍因辅政数载“多所隆益、声望日重”,非常不安,于是请辞归东平。
刘苍(1世纪-83年3月7日),东汉东平宪王。
参考资料
- 《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前任: 无 |
汉东平王 41年–83年 |
繼任: 懷王劉忠 |
前任: 无 |
汉东平公 39年–41年 |
繼任: 进爵 |
- 《後漢書·章帝紀》:八年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三月辛卯,葬東平憲王,賜鑾輅、龍旂。
- 《後漢書》卷10:“諸王女皆封鄉、亭公主,儀服同鄉、亭侯。肅宗唯特封東平憲王蒼、琅邪孝王京女為縣公主。”本傳:“舊典,諸王女皆封鄉主,乃獨封蒼五女為縣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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