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光武帝
漢光武帝劉秀(前5年1月15日-57年3月29日),字文叔,南陽郡蔡陽縣人[1][lower-alpha 1](今湖北省襄阳枣阳市),東漢第一位皇帝,25年8月5日-57年3月29日在位。廟號世祖,諡號光武皇帝。
汉光武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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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 | 25年8月5日-57年3月29日(31年236天) 更始三年六月己未-建武中元二年二月戊戌 | ||||||||||||||||
前任 | 漢更始帝 | ||||||||||||||||
繼任 | 漢明帝 | ||||||||||||||||
出生 | 前5年1月15日 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 | ||||||||||||||||
逝世 | 57年3月29日(62歲) 建武中元二年二月戊戌 | ||||||||||||||||
安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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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漢朝(東漢) |
汉光武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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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東漢)第1代皇帝 | |
統治 | 25年-57年 |
前任 | 漢更始帝(更始政權) |
繼任 | 漢明帝 |
劉秀為漢高祖劉邦的九世孫,漢景帝劉啟的七世孫,长沙定王刘发之后,出身於南陽郡的地方豪族。新朝末年國家動蕩,各地寇盜蜂起。地皇三年(22年),劉秀與其兄長劉縯在宛(今河南省南陽市)起兵。25年,在鄗縣(今河北省石家莊市高邑縣)登基稱帝,改元建武,國號為「漢」,史稱東漢。此後,劉秀逐步掃平各方勢力,最終統一中國。劉秀在位三十二年,社會逐漸從新朝末年的動蕩中恢復,故稱「光武中興」。建武中元二年(57年),劉秀逝世於雒陽。
劉秀的軍事才能很高。稱帝之後遣眾將攻伐四方,往往能從前方上報的排兵布陣形勢中發現問題,有時因前方不能及時得到糾正,便為敵人所敗。此外,劉秀待人誠懇簡約,寬厚有信,竇融、馬援等均由此歸心。對外政策方面,引南匈奴內遷入塞,分置諸部於北地、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代郡、西河緣邊八郡,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2]但此舉也成為東漢朝廷和民眾沈重的經濟負擔,在東漢與北匈奴的戰爭中南匈奴僅起到出兵助攻的作用,談不上替東漢守衛北邊。到了東漢中期由於羌患,使得南匈奴在北邊不斷發起暴亂,對東漢北邊邊防乃至北方內地的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從而成為東漢北邊的一大邊患。[3]
生平经历
早年
漢哀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前5年1月15日)夜於陳留郡濟陽縣出生[4]。刘秀出生的时候,有赤光照耀整個房間,當年稻禾(嘉禾)一茎九穗,因此得名秀。
刘秀是汉高帝刘邦九世孙,西汉景帝子长沙定王刘发之子舂陵節侯劉買的玄孙,與更始帝有同一位高祖父劉買。其父为南顿令劉欽,母樊娴都。世代居住在南阳郡蔡陽(今湖北省枣阳市西南),屬地方豪族。刘秀九岁时,父亲逝世,便由叔父劉良抚养。由于刘秀勤于农事,而兄劉縯愛好游侠,豢養門客,经常取笑刘秀,将他比做刘邦的兄弟刘喜。新朝天凤年间(14年—19年),刘秀至长安,学习《尚书》,略通大义。成年後劉秀身高七尺三寸[5]。
刘秀在新野县时,听闻陰麗華的美貌,心悦之。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6]
赤眉绿林起义
時值新莽天鳳五年(17年),天下大亂,赤眉軍與綠林軍各自起兵反王莽。地皇三年(22年),劉秀避吏於新野,因賣穀而至宛(今河南省南陽市),經李通勸說在宛起兵。地皇四年(23年)二月,劉縯、劉秀兄弟與綠林兵共同擁護劉玄稱帝,國號仍為漢,改元更始,史稱更始帝。同年劉秀率綠林軍1萬以少勝多於昆陽滅王莽軍42萬,殺其主帥王尋,史稱昆陽之戰。
此後劉縯、劉秀兄弟威望大盛,遭到劉玄的猜忌。劉秀有所察覺,但劉縯不以為意,終被劉玄藉故殺死,同被殺死的還有同宗劉稷。此時劉秀也處於危險之中,只得向劉玄謝罪,並不敢為哥哥服喪,飲食言笑如常。劉玄心有所慚,故而拜劉秀為破虜大將軍、武信侯。
一统天下
後更始帝劉玄攻占长安,新莽灭亡。时河北王郎起兵,于是更始帝派劉秀巡視黃河以北,劉秀始得脫離險境。劉秀遂在河北積蓄力量,日益壯大,被更始帝封為「蕭王」。劉秀率吳漢、鄧禹等手下大將,繼續在北方大破銅馬等割據勢力,被關西人號為「銅馬帝」。由於劉秀與更始帝心生二意,自此劉秀手下便不斷勸進。
更始三年(25年)六月,赤眉军立刘盆子为傀儡皇帝。同月二十二己未日(25年8月5日),劉秀于鄗城即皇帝位,改元建武,国号仍为汉,史称东汉。九月,赤眉军击败刘玄,漢更始帝投降,同年十二月被杀。
劉秀因为汉朝是火德的缘故迁都洛阳[7],改洛阳为「雒阳」。刘秀先后荡平赤眉、张步、隗嚣等割据势力,然割据一方的卢芳,刘秀屡次遣吴汉、杜茂往击,均不克。建武十二年(36年),卢芳进攻云中郡,留守九原的部将随育胁迫卢芳降伏刘秀。卢芳放弃军队,逃往匈奴[8]。同年十一月十九己卯日(36年12月25日),吴汉攻克成都,割据四川的公孙述成家政权灭亡,东汉统一中国。
倭國授印
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第一次有明文記載「倭人國家」與中國往來。九州北部(博多灣沿岸)的倭奴國接受漢王朝的策封,光武帝封其為「倭奴國王」,並授予金印。
1784年,在日本北九州地區博多灣志賀島,出土一枚刻有「漢委奴國王」個字的金印。這一枚金印也為中日兩國最早交往的證明。
执政时期
刘秀勤于政事,“每旦视朝,日仄乃罢,数引公卿郎将议论经理,夜分乃寐”。在位期间,多次发布释放奴婢和禁止残害奴婢的诏书。为减少贫民卖身为奴婢,经常发救济粮,减少租徭役,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裁并郡县,精简官员。结果,裁并四百余县,官员十置其一。历史上称其统治时期为光武中兴。其间国势昌隆,号称“建武盛世”。 刘秀统一中国后,厌武事,不言军旅,建武二十七年(51年),朗陵侯臧宫、扬虚侯马武上书:请乘匈奴分裂、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兵击之,立“万世刻石之功”。光武却下诏:“今国无善政,灾变不息,人不自保,而复欲远事边外乎!……不如息民。”刘秀不同于明太祖朱元璋得天下后诛杀大批功臣只留下汤和徐達的无情,刘秀分封三百六十多位功臣为列侯,给予他们尊崇的地位,只解其兵权,刘秀诛杀功臣一说源于戏剧,令刘秀蒙受「不白之冤」。其实,在统一中国之前,他就开始削弱国防建设,废郡国兵制,罢郡国都尉。削弱地方兵权的同时,导致后来无力抵御外患,而豪强地主的部曲家兵则迅速发展,像东汉末年的董卓就是一例。刘秀以后不设丞相,而是“虽置三公”但“事归台阁”;一方面削弱三公权力,使三公成为虚位,另一方面又扩大尚书台的职权,成为皇帝发号施令的执行机构,所有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后汉书·申屠刚传》说:“时内外群官,多帝自选举,加以法理严察,职事过苦,尚书近臣,至乃捶扑牵曳于前,群臣莫敢正言。”“自是大臣难居相任”。建武二十八年(52年)他借故搜捕王侯宾客,“坐死者数千人”,严禁结党营私。
人物评价
正面
- 《资治通鉴》称刘秀是个宽厚简易的人。在统一过程中,刘玄的一些手下曾参与谋害他的哥哥,他能够不计前嫌地招降并厚待;分封功臣时,不顾他人劝说,将最大的封地劃到了四县之广[9];战争尚未结束,就将原来十分之一的税率减到三十分之一;马援为隗嚣所使,分别访问公孙述和刘秀,独为刘秀的人格魅力折服[10];耿弇、窦融曾专制一方,以兵多权大心不自安,而刘秀对他们未有半点疑虑。凡此种种,都成为他成功的决定性因素。甚至在统一之后,他废郭皇后及太子劉彊,立阴皇后及次子刘阳(后改名莊),犹能令郭皇后到其子中山王的封国安享餘年,两子之间不生嫌隙,也没有受到臣下及后人的议论。
- 范曄:「雖身濟大業,競競如不及,故能明慎政體,總欖權綱,量時度力,舉無過事,退功臣而進文吏,戢弓矢而散馬牛,雖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
- 诸葛亮:“光武神略计较,生于天心,故帷幄无他所思,六奇无他所出,于是以谋合议同,共成王业而已。”
家族成员
祖先
妃
軼事典故
光武省亲: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冬十月壬申,幸舂陵(今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祠园庙,因置酒旧宅,大会故人父老。[23]
提高家乡建制: 建武六年(公元30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乡为章陵县。世世复徭役,比丰、沛,无有所豫。[24]
以柔治国: 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时,宗室诸母因酣悦,相与语曰:“文叔少时谨信,与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闻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乃悉为舂陵宗室起祠堂。[25]
電玩
- 《軒轅劍柒》
参考文献
引用
- 曄. .
世祖光武皇帝諱秀,字文叔,南陽蔡陽人
- 「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雲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衛護之。南單于遣子入侍,奉奏詣厥。於是雲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門、上谷、代八郡民歸於本土。遣謁者分將施刑補理城郭。發遣邊民在中國者,布還諸縣,皆賜以裝錢,轉輸給食。」(《後漢書·卷一下》)
「於是復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因使中郎將段郴及副校尉王郁留西河擁護之,為設官府、從事、掾史。令西河長史歲將騎二千、弛刑五百人,助中郎將衛護單于,冬屯夏罷。自後以為常,及悉復緣邊八郡。」(《後漢書·卷八十九》) - 薛海波:《南匈奴內遷與東漢北邊邊防新論》,《内蒙古社会科学》,2012年 第3期。
- 《後漢書》作者范曄論:“皇考南頓君初為濟陽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於縣舍,有赤光照室中。”
《東觀漢記》卷一:“皇考初為濟陽令,有武帝行過宮,常封閉。帝將生,皇考以令舍下濕,開宮後殿居之。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帝生,時有赤光,室中盡明如畫。”
北心漢王充《论衡·吉验篇第九》:“光武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生於濟陽宮後殿第二內中,皇考為濟陽令,時夜無火,室內自明。皇考怪之,即召功曹吏充蘭,使出問卜工。” - 《後漢書》卷1:身長七尺三寸,美須眉,大口,隆準,日角。
- 《后汉书· 光烈阴皇后纪》
- 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卷一:自上即位,案图谶,推五运,汉为火德。周苍汉赤,水生火,赤代苍,故上都雒阳。
- 《后汉书·卷十二·卢芳传》
- 《资治通鉴·卷40》:庚辰,悉封诸功臣为列侯;梁侯邓禹、广平侯吴汉皆食四县。博士丁恭议曰:“古者封诸侯不过百里,强干弱枝,所以为治也。今封四县,不合法制。”帝曰:“古之亡国皆以无道,未尝闻功臣地多而灭亡者也。”
- 《资治通鉴·卷41》:援初到,良久,中黄门引入。帝在宣德殿南庑下,但帻,坐,迎笑,谓援曰:“卿遨游二帝间,今见卿,使人大惭。”援顿首辞谢,因曰:“当今之世,非但君择臣,臣亦择君矣。臣与公孙述同县,少相善;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后进臣。臣今远来,陛下何知非刺客奸人,而简易若是!”帝复笑曰:“卿非刺客,顾说客耳。”援曰:“天下反覆,盗名字者不可胜数;今见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
- 根据《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简称《明太祖实录》)卷九十二记载,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七年八月初一日,亲自前往南京历代帝王庙祭祀从伏羲至元世祖十七位帝王,这十七位帝王分别是:三皇(伏羲、炎帝、黄帝)、五帝(少昊、颛顼、高辛、唐尧、虞舜)、三王(夏禹王、商汤王、周武王)、汉高祖、汉光武帝、隋文帝,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隋文帝的塑像被撤出南京历代帝王庙,根据《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简称《明太祖实录》)卷之一百八十八记载: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戊午,遣官祀历代帝王。初,历代帝王庙五室祀,伏羲至元世祖凡十七帝。至是,去隋文帝,凡十六帝,为五室,中三室居三皇、五帝、三王如旧,最东一室则汉高祖、光武、唐太宗,最西一室则宋太祖、元世祖,从祀名臣凡四坛,东庑第一坛九人,风后、皋陶、龙、伯益、傅说、召公奭、召虎、张良、曹参,西庑第一坛九人,力牧、夔、伯夷、伊尹、周公旦、太公望、方叔、萧何、陈平,东庑第二坛十人,周勃、冯异、房玄龄、李靖、李晟、潘羙、岳飞、木华黎、博尔忽、伯颜,西庑第二坛九人,邓禹、诸葛亮、杜如晦、郭子仪、曹彬、韩世忠、张浚、博尔术、赤老温。”
- 来源于《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简称《明太祖实录》)卷九十二的相关记载。
- 《资治通鉴·卷42》:大司农江冯上言:“宜令司隶校尉督察三公。”司空掾陈元上疏曰:“臣闻师臣者帝,宾臣者霸。故武王以太公为师,齐桓以夷吾为仲父,近则高帝优相国之礼,太宗假宰辅之权。及亡新王莽,遭汉中衰,专操国柄以偷天下,况己自喻,不信群臣,夺公辅之任,损宰相之威,以刺举为明,徼讦为直,至乃陪仆告其君长,子弟变其父兄,罔密法峻,大臣无所措手足;然不能禁董忠之谋,身为世戮。方今四方尚扰,天下未一,百姓观听,咸张耳目。陛下宜修文、武之圣典,袭祖宗之遗德,劳心下士,屈节待贤,诚不宜使有司察公辅之名。”帝从之。
- 《资治通鉴·卷43》:太中大夫梁统上疏曰:“臣窃见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自是以后,著为常准,故人轻犯法,吏易杀人。臣闻立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正理。爱人以除残为务,正理以去乱为心;刑罚在衷,无取于轻。高帝受命,约令定律,诚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馀皆率由旧章。至哀、平继体,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轻为穿凿,亏除先帝旧约成律,数年之间百有馀事,或不便于理,或不厌民心,谨表其尤害于体者,傅奏于左。愿陛下宣诏有司,详择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奏曰:“大汉初兴,蠲除苛政,海内欢欣;及至其后,渐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馈,集以成赃,小事无妨于义,以为大戮。至于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为敝弥深。臣愚以为宜如旧制,不合翻移。”统复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严刑。《经》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衷之为言,不轻不重之谓也。自高祖至于孝宣,海内称治,至初元、建平而盗贼浸多,皆刑罚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观之,则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事寝,不报。
- 《后汉书》卷49: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而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
- 《资治通鉴·卷42》:帝好图谶,与郑兴议郊祀事,曰:“吾欲以谶断之,何如?”对曰:“臣不为谶。”帝怒曰:“卿不为谶,非之邪?”兴惶恐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所非也。”帝意乃解。
- 《资治通鉴·卷44》:初,上以《赤伏符》即帝位,由是信用谶文,多以决定嫌疑。给事中桓谭上疏谏曰:“……”疏奏,帝不悦。会议灵台所处,帝谓谭曰:“吾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帝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帝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道病卒。
- 《资治通鉴·卷44》:范晔论曰:桓谭以不善谶流亡,郑兴以逊辞仅免;贾逵能附会文致,最差贵显;世主以此论学,悲哉!
- 《资治通鉴·卷43》: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韩歆免。歆好直言,无隐讳,帝每不能容。歆于上前证岁将饥凶,指天画地,言甚刚切,故坐免归田里。帝犹不释,复遣使宣诏责之;歆及子婴皆自杀。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众多不厌;帝乃追赐钱谷,以成礼葬之。
- 《资治通鉴·卷43》:陈留董宣为雒阳令。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人,将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须棰,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能搏击豪强,京师莫不震慓。
- 《后汉书·卷三十五·张曹郑列传第二十五》:十九年,乃与太仆朱浮共奏言:“陛下兴于匹庶,荡涤天下,诛锄暴乱,兴继祖宗。窃以经义所纪,人事众心,虽实同创革,而名为中兴,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元帝以来,宗庙奉祠高皇帝为受命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孝武皇帝为世宗,皆如旧制。又立亲庙四世,推南顿君以上尽于舂陵节侯。礼,为人后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则降其私亲。今禘祫高庙,陈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设不遭王莽,而国嗣无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继统者,安得复顾私亲,违礼制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后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群臣侍祠。臣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
- 《后汉书注·卷三十五·张曹郑列传第二十五》:大宗谓元帝也。据代相承,高祖至元帝八代,光武即高帝九代孙,以代数相推,故继体元帝,故曰“即事大宗”。下又云“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又曰“自元帝以上祭于洛阳,成帝以下祭于长安”,其义明矣。降其私亲,谓舂陵已下不别序昭穆。
- 《后汉书·光武帝纪第一上》
- 《后汉书·光武帝纪第一下》
- 《后汉书·光武帝纪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