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国徽
利比亚自2011年利比亞內戰后,執政的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於2011年8月發表的利比亞臨時憲法宣言頒布界定了利比亞國旗,但沒有為新國徽作出任何規定。2013年起,利比亞國驻外使馆及护照所使用的星月徽章作为國徽。[1] 截止到目前,在2017年總統委員會及其民族團結政府所頒布的2017年利比亚宪法草案仍未界定法定國徽。
利比亚国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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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
1951年到1969年利比亚的国徽 | |
1977年到2011年利比亚的国徽 | |
細節 | |
使用者 | 利比亞 |
啟用 | 2016年(作为国徽) |
盾 | 新月和五角星 |
之前版本 | 利比亚国民代表大会托布鲁克政府所使用的国徽 |
使用 | 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 利比亚国民代表大会 总统委员会 |
2016年,以托布魯克為行政中心的由哈利法·贝加斯姆·哈夫塔尔元帥領導的利比亞國民代表大會臨時政府使用基於卡扎菲時期的古萊什之鷹設計的紋章作為事實上的國徽。
国徽史
原卡扎菲时期之國徽是一面盾徽。盾上繪有國旗,置於一隻左視的古萊什之鷹胸前。鷹爪抓住書有「阿拉伯聯邦共和國」的飾帶。
- . LibyaHerald.com. [2014-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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