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是依照《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备案,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的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自1957年公布第一批名单以来,已经公布了8批共357项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一批:1957年10月28日公布,共39项[1](后撤销3项:圣安寺清河汉城延寿寺铜佛[2]
  • 第二批:1979年8月21日公布,共33项
  • 第三批:1984年5月24日公布,共111项
  • 第四批:1990年2月23日公布,共20项[3]
  • 第五批:1995年10月20日公布,共56项[4]
  • 第六批:2001年7月12日公布,共40项[5]
  • 第七批:2003年12月11日公布,共30项[6]
  • 第八批:2011年6月13日公布,共31项[7]

分区列表

以下为按行政区县划分的具体列表,括号内第一个数字表示该处属于第几批名单,第二个数字为编号。

说明:有些保护单位已经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统计各区文物数目时以以下名单所列为准,或与各区文化局统计不符。

索引:东城区(共112处)西城区(共107处)海淀区(共40处)朝阳区(共8处)丰台区(共13处)石景山区(共9处)房山区(共18处)通州区(共7处)昌平区(共7处)门头沟区(共13处)大兴区(共2处)平谷区(共3处)顺义区(共3处)怀柔区(共1处)延庆区(共9处)密云区(共5处)


东城区(共112处)


西城区(共107处)


海淀区(共40处)


朝阳区(共8处)


丰台区(共13处)


石景山区(共9处)


房山区(共18处)


通州区(共7处)


昌平区(共7处)


门头沟区(共13处)


大兴区(共2处)


平谷区(共3处)


顺义区(共3处)


怀柔区(共1处)


延庆区(共9处)


密云区(共5处)


附注

  1.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一批古建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办法的通知,1957年10月28日
  2. . [2015-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批划定七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1990年2月23日
  4. . [2013年2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月8日).
  5. . [2013年2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2月5日).
  6. . [2013年4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月8日).
  7.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京政发〔2011〕31号),2011年6月13日,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16期
  8. 1961年被列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9. 1988年列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0. 1982年列入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1. 1996年被列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2. 属原崇文区,现崇文区已并入东城区
  13. 位于东城区与原崇文区交界处。
  14. 正阳门东城区,但箭楼位于原崇文区
  15. 2001年被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6. 2006年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7. 属原宣武区,现宣武区已并入西城区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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