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官
南面官,辽朝职官,采用“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分北面官与南面官两个系统。因其南枢密院的官署设在皇帝牙帐之南,与北面官相对而言,以管理汉人州县赋税军马之事为主[1],也为招徕中原士人,即所谓“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辽太祖时,设立汉官。南面官大多先设官,后再设置官署。太祖时,仿唐制设太师、太保、司徒、司空、总知汉儿司事、政事令、尚书、仆射等官。汉人枢密院兼尚书省。吏部、兵部、刑部有承旨,户部、工部有主事,中书省兼礼部,别有户部使司。辽太宗耶律德光南进中原,得后晋燕云十六州,境内汉人大增,南面官员随之增多,方州方镇之官趋于完备。太宗入汴灭后晋,仿后晋制度,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三公府、三师府等,都是南面官。辽世宗天禄元年(947年),分置北枢密院和南枢密院。北面、南面两类官制的称呼正式出现。汉人枢密院成为管理汉人的最高行政机构。置尚书省,后改称中书省,其他官制也日趋完备。
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1004年)十二月辽、宋澶渊之盟后,南面朝官和南面京官逐渐增加。南面官制模仿唐代官制而有所变通,又称“汉制”。南面官为治理州县、掌管财赋及分领汉军而设,分为朝官、宫官、京官、军官、方州官、大蕃府官、财赋官、分司官、边防官等。但南面官地位远不如北面官。南面官多以汉人充任,朝官和宫官契丹人任职者也很多,凡契丹人任南面官,可从汉仪,着汉服,与汉人通婚。
参考文献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下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 中国官制大辞典·上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 《辽史·百官志一》:“辽国官制,分南、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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