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有为

厉有为(1938年1月,男,辽宁新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1]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

生平

厉有为1964年8月起在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作,任技术员,196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调任第二汽车制造厂。1979年起,先后在第二汽车制造厂化油器厂任党委副书记、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第一职工医院党委书记。

厉有为在1983年10月后开始出任地方党政机关领导职务,先后任中共十堰市委副书记、十堰市市长、市委书记。1989年6月升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90年12月,厉有为调任广东省,任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深圳市委党校校长。1992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同年11月任深圳市市长。1993年4月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1995年5月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

1998年3月任九届全国政协常委。2003年3月,任十届全国政协常委。2020年,在香港《文汇报》发表文章《路在何方》。

参考资料

  1.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李灏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书记
1993年5月-1998年1月
繼任:
张高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郑良玉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2年11月17日-1995年5月23日
繼任:
李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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