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合同廳舍

原臺南合同廳舍日治時期興建於臺南市的聯合辦公廳舍,現位於臺南市中西區,是臺南市市定古蹟。最初建築只有中央高塔,後來才增建旁邊的廳舍。該建築在日治時期有消防組詰所(左翼)、警察會館(右翼)與錦町派出所(端部)等三單位共同辦公,在戰後則改駐有臺南市消防大隊第二分隊(左翼)、保五總隊第一大隊(右翼)第二分隊、第二警分局民生派出所(端部),不過民生派出所已於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裁撤[1]。其在整修完成後,部分空間規劃為「臺南市消防史料館」,而消防分隊仍持續在此服務。

原臺南合同廳舍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修復後的樣貌
舊稱台南合同廳舍
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登錄類別公共建築
登錄公告日期1998年6月25日
位置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2之1號
座標22.992641°N 120.204381°E / 22.992641; 120.204381
建成年代日治昭和十三年(1938年)
詳細登錄資料
修復前的廳舍
修復中的廳舍

沿革

臺南御大典紀念塔

日昭和五年(1930年),為了慶祝昭和天皇登基,興建了現在六層樓高的中央高塔,當時稱為「御大典紀念塔」,並在塔邊則立有對消防隊有功的營造商人住吉秀松的雕像。高塔初名「火見樓」,後改稱「望火樓」,為當時臺南市區裡最高的建築,後來便做為消防瞭望臺使用。昭和十二年(1937年)5月19日,在高塔兩側擴建了加強磚造的「合同廳舍」(聯合辦公廳舍)[2](p61),作為消防詰所、警察會館與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建築由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所設計,於隔年4月25日完工[2](p61)

二次大戰後,該建築的右翼與端部仍為消防隊與派出所,但左翼則作為空軍新生社使用,空軍撤離後,左翼部分則由保警第五總隊使用。於蘇南成市長任內,因拓寬民生路而拆除部分北側立面,在切面重作三米深的騎樓,而成今貌。該建築於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6月26日被臺南市政府指定為古蹟。其於2015年間開始修復工程,包含清除外牆白漆和北側騎樓外觀復舊等作業,工程期間曾因故停工兩年,在2019年4月15日月才完工開幕,空間規劃為臺南市消防史料館[3]

建築特色

該建築屬於折衷樣式之建築,外觀並不對稱,而裡面的各單位有各自的出入口。原本的高塔作為消防塔使用,消防塔西側為消防組,一至三樓分別為車庫、事務所休憩室、組員宿舍。消防塔東側一樓為派出所,其他空間則為警察會館,包含一樓的事務室、娛樂室、調理室,二樓的圖書室、食堂、浴室,三樓則是鋪設榻榻米的座敷空間,並設有一小洋室[4]。戰後,消防隊使用中央高塔底下入口,保五總隊是用左翼的入口,而端部的入口則是由派出所所使用。

各樓層間在外牆上以突緣橫帶隔開,並貼附褐色釉面溝磚。右翼部分的一樓為大開間,供消防車出入,而其上各樓層開有平拱窗。中央高塔底部則為半圓拱門,上有雨遮,旁邊的端部為平拱門,在接近高塔一側開有圓形窗,其餘為平拱窗。左翼部分的入口置有古典柱式,並有雨遮,而其二、三樓之間除突緣橫帶外,又加上了一對壁柱,並且在頂端加上了平山牆。而在建築物的中央,則有六角形的內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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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腳註

  1. 聯絡資訊及位置圖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2. 楊仁江. . 台南市政府. 2003-09 [2019-04-07]. ISBN 9570151153.
  3. 原台南合同廳舍古蹟修復啟用 日人住吉秀松後代捐50萬日幣 2019-04-15,自由時報
  4. . 台南南報印刷部. 1938-05-23.

書籍

  1. 傅朝卿. . 台南市: 台灣建築與文化資產出版社. 2001年11月: 233頁. ISBN 957-30880-4-5.
  2. 遠流台灣館. . 台北市: 遠流出版社. 2003-02-01: 158頁. ISBN 957-30880-4-5.
  3. 范勝雄. . 臺南市政府. 2001-07-01: 93、94頁. ISBN 957-02-2143-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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