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指評論時重視行為人身份勝過證據與道理。無正當理由地针对某一種特定行為,因实施的人不同,而导致评价褒贬不一的现象。例如允许某一群体或个人实施某一種行為,但禁止另外一群体或个人实施相同行为。
雙重標準是一種人与人之间的偏見或歧视,違反了公正、平等的原则,而实行“双重标准”的人通常不会承认这一点,甚至称自己很公平。一個雙重標準的例子是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常常強調生命權不可剝奪,但就法律的角度來看,將罪犯處以徒刑本身就是在剝奪自由權[1],因此「生命權不可剝奪」的說法會犯下「自由權可剝奪,生命權不可剝奪」的雙重標準[2]。
另一個例子是在1999年Schulman的實驗中,請了白人及黑人的演員,並分別對攝影機錄下了關於心臟病的描述,然後請來了百位醫師觀看這些錄影帶,當然,這些醫師並不知道這些「病患」是演員。結果發現,明明是一樣的症狀,醫師對白人的處遇、手術建議或藥方都遠比對黑人來得好,來得多。在此例中,醫師之開藥根據很明顯的是因為「人的身分」,而有所差異,並非病情、症狀之理據,即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對於某种事態因时代、环境等外部条件不同,而以兩個不同的標準處理时,也可能被指责為「雙重標準」。
能够表达“双重标准”意思的词句如「选择性执法」、「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等[3];劝诫避免「雙重標準」的词句如「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等。
申命記雙重標準
猶太人經典《申命記》第二十三章19-20節記錄「你借給你兄弟的銀錢、食物,或是任何可以生利的東西,都不可取利。借給外族人,你倒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的兄弟,你就不可取利」。意思是對兄弟不能收取利息,而外族人可以。後世稱之為「申命記雙重標準」[4]。
实施
实施双重标准,首先要针对特定的人制定标准。例如古代中国针对女性制定了所谓“贞洁”、“顺从”等标准,而这些标准并不适用于男性[5]。由于这个标准造成的影响直到今日仍未完全消除,因此针对同一种特定现象,对于男性、女性而言可能会有褒贬不一的评价[6]。
參考文獻
- 根據法律相關人士的說法,包括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在內的自由刑,不是「限制」自由權,而是「剝奪」自由權,像例如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一○三年度第四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裡就提到說「無期徒刑雖為自由刑,然終身剝奪自由,其社會隔絕作用與死刑無殊」,其中就將自由刑給視為「剝奪自由」
- 曹長青. . 風傳媒. 2016-04-07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2) (中文(台灣)).
- 老學庵筆記/卷五
- Nelson, Benjamin.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9 [2020-12-15]. ISBN 978-0-226-571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0) (英语).
- 《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91頁),著者:蔡文輝,出版:五南圖書,ISBN 978-957-11-4850-2,Google圖書
- 《社會學》(354頁),著者:宋鎮照,出版:五南圖書,ISBN 978-957-11-1420-0,Google圖書
- . [2016-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