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所
吉安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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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 |
所在 | 吉安所右巷10号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1-? |
登录 | 1984年1月10日 |
吉安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东街吉安所右巷10号,是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乾隆九年十一月,开始营建吉安所,建有牌楼门、宫门、前殿五间、抱厦三间、后殿五间、照殿五间、东西顺山殿六间、垂花门一座、以及配殿、围房、穿堂、茶膳房、井亭、净房游廊、值房等。共有建筑四十八座,有房一百七十多间。建吉安所时拆用了北海五龙亭北面建筑群的部分材料。
清朝朱一新《京师坊巷志稿》记载:“吉祥所:凡宫眷薨逝,殡於此。”书中所注的吉祥所位置在北京皇城正北,当是如今吉安所的建筑。《宸垣识略》记载:“吉安所,即明司礼监廨”。明朝司礼监是内廷办事机构,原先占地规模很大。吉安所原有规模现已无从考证,《北京历史地图》中显示吉安所未占用明朝司礼监的全部建筑。司礼监廨的建筑规制与吉安所区别明显,但是吉安所为宫眷停柩,所以也是皇家用房,而且等级远远超过司礼监这种宦官办事之处。所以吉安所建筑如果是从司礼监廨改变而来的话,在改变用途时必然经改建或重新装修。《宛署杂记》记载,明朝设有静乐堂、安乐堂,“安乐堂在北安门内,有屋数楹”,宫人无名称者,亡故不赐墓,遗体先送到安乐堂,后转送到北安门(后为地安门)外停尸房(北安门外墙下),“易以朱棺,礼送之静乐堂火葬塔井中,莫敢有他者”。可见安乐堂和吉安所的功能类似。按照这一记载,安乐堂位于地安门内大街东侧,靠近皇城北门地安门,这一选址应是从功能考虑。但安乐堂的规制已不可考[1]。
清朝,宫眷薨逝,用衾被从宫中裹出,在吉安所殡殓。妃嫔以上丧仪由内务府请旨施行,贵人以下由吉安所沉丧[2]。
有些妃嫔因病得很急,来不及转移就在了宫中去世,但遗体也要先送到吉安所停放,在那里大殓且盛入棺椁。几天后才能再转移到正式殡宫。如果还没断气的后妃就转移到吉安所,继续治疗。若治不好而去世,就直接在吉安所小殓、大殓。
建筑
吉安所现存两进院落:
- 第一进:仪门三间,东西顺山房各五间。原有东西配房各五间,房顶和仪门相同,现仅存东配房。上述各房都有前廊、雀替。北房为现代新式建筑[1]。
- 第二进:停棂大殿,面阔五间,进深均是三间,前后带有抱厦,绿琉璃瓦黄剪边,歇山顶,调大脊带吻兽、垂兽(有缺损),一斗三升斗拱,前后均有围廊和雀替,现无彩画。停棂大殿内外装修均已更换。建筑构件尺度明显小于通常的清代式建筑,雀替窄且扁长,椽子粗,带有清代早期特点。停棂大殿西侧有值房三间,无廊,筒瓦过垄脊硬山顶。院内停棂大殿西南有一口四耳水缸,当是吉安所的旧物;院内有“钦安殿”字样的黄琉璃板瓦,可见当年停棂大殿的施工可能是和钦安殿的维修同时进行的。院内已没有其他旧物,建筑环境变化很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