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嶽 (尚書)
生平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進士,授戶部主事,歷戶部郎中。此後督餉宣府,官吏進上羨金數千,吳嶽拒絕了。出任廬州府知府。后因丁憂離去,除服后,改保定府知府,有政績。此後歷任山西按察司副使[1]、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2]。嘉靖三十三年,任湖廣按察使。嘉靖三十四年,任山西右布政使[3]。同年,升任右僉都御史,任保定巡撫。奏裁徵發費十之六七。隨後因病離去,久之升任貴州巡撫,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嘉靖四十五年,任吏部右侍郎[4];同年改左侍郎[5]。
隆慶元年(1567年),任南京禮部尚書,同年改南京吏部尚書。隆慶四年,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后因病卒。明穆宗詔贈太子太保,諡介肅[6]。吳嶽為官清廉,尚書馬森稱其生平只見過兩個廉節之士,就是吳嶽和譚大初而已[7]。
参考文献
- 明實錄:穆宗實錄 ,49卷
- 明實錄:世宗實錄 ,417卷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1):“吳嶽,字汝喬,汶上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督餉宣府,吏進羨金數千,拒之。出知廬州府。稅課歲萬金,例輸府,嶽以代郵傳費。西山薪故供官爨,嶽弛以利民。以憂去。服除,改保定,治如廬州。歷山西副使、浙江參政、湖廣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並以清靜得民。”
- 明實錄:世宗實錄 ,554卷
- 明實錄:世宗實錄 ,565卷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1):“遷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奏裁徵發費十六七,民力遂寬。甫浹歲,引疾去。久之,以貴州巡撫徵。尋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隆慶元年歷吏部左、右侍郎。京察竣,給事中胡應嘉有所申捄。嶽詣內閣抗聲曰:「科臣敢留考察罷黜官,有故事乎?」應嘉遂得譴。遷南京禮部尚書,就改吏部。抑浮薄,社僥倖,南都縉紳憚之。上疏陳六事,帝頗納其言。尋改兵部,參贊機務。未上,給由家過,病卒。詔贈太子太保,諡介肅。”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1):“嶽清望冠一時,禔躬嚴整。尚書馬森言平生見廉節士二人,嶽與譚大初耳。嶽知廬州時,王廷守蘇州,以公事遇京口。嶽召為金山遊,攜酒一,肉一斤,菜數束。廷笑曰:「止是乎?」嶽亦笑曰:「足供我兩人食矣。」歡竟日而還。去廬日,假一蓋禦雨,至即命還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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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余鍧 |
明朝保定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路可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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