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甡
吳甡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先後任福建邵武、晉江及山東濰縣知縣。天启二年,由知縣升為御史,追論崔文升、李可灼罪。依附赵南星,成為東林黨人,天啟七年(1627年)二月因反對魏忠賢被削籍革職,罷官歸里。崇禎間復出,任河南、陝西等省巡撫,又曾出任山西巡撫。大学士温体仁告訴吳甡:“流贼癣疥疾,勿忧也。”[1]崇祯四年以吴甡为赈济御史,奉命攜帶十萬兩的帑銀前去赈济陕北,吳甡描述當時鄜州,“一县之内,十室九空”[2],延长县“流贼数万,屯聚城下”[3],清涧县,“荒乱尤甚,县中之民,半化为盗,因之饥馑,人心汹汹……城十里外皆是贼巢”[4]。三边总督杨鹤指出: “非救荒乃救乱也”[5]。崇禎十三年(1640年)以左侍郎協理戌政。
吳甡(1589年-1670年),字鹿友,晚號柴庵。江苏兴化人。明末政治人物。
崇禎十五年(1642年)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杨嗣昌死后,督师无人,帝命吴甡上前线督师,晉吳甡為太子少保、戶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崇禎十六年(1643),李自成克襄阳、荆州、承天,建立大顺政权。崇祯命吴甡督师湖广。吳甡請撥精兵三萬“自金陵赴武昌”,僅湊殘兵萬余。吴甡因手中无兵,一再找借口拖延,至四月仍未出京。五月初一,张献忠陷汉阳,武昌大震。五月三十日张献忠陷武昌。商毅收复汉阳,吴甡下令黄得功和刘良佐从黄州渡江,协同商毅圍剿张献忠。八月,武昌失守,以“故延师期,以致楚省不守,根本震邻”罪,令錦衣衛把吳甡逮捕入京,被革职查办,交法司議罪。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得知此事,馳書援救,帝不允。十一月,被遣戍雲南金齒(今云南保山)。途中得知李自成破北京事,肝膽俱摧。崇禎十七年(1644年)五月福王建弘光,下旨赦還。卒於康熙九年(1670年),《明史》評價:“抑時勢實難,非命世才,固罔知攸濟也。”有《柴菴疏集》20卷,清代被列為禁書。
注釋
-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
- 吴甡:《柴庵疏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頁140
- 吴甡:《柴庵疏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頁142
- 吴甡:《柴庵疏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頁143
- 《明实录: 崇祯长编》卷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