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帳
呆帳(英語:),又稱壞帳、呆壞帳,較文雅的稱法為不良債權,是應收帳款中無法收回的部分。歸屬為費用類,出現在損益表中。呆帳發生的原因,是因為企業為了銷售商品,而給予客戶信用融通,因此呆帳的產生是為了創造收入而發生的一項費用。
當然,銀行或者財務公司放款,之後其客戶的生意清盤,也會產生壞賬。不過,當壞賬已經歸入損益表,作為支出部份,但是其後又收回,即是又稱為收入。
計算方式
對於一家成立多年的公司,如何決定應收帳款無法收回的金額是一個難題。最普遍適用的方法是以歷史經驗估計。
常見的預估方式有下列三種:
- 銷貨百分比法:按當年度的賒銷金額提列一定比例的呆帳費用
- 應收帳款餘額百分比法:以年底的應收帳款餘額作為評估的基礎,提列一定比例的呆帳費用
- 帳齡分析法:檢視每一筆應收帳款已發生的時間,並按時間予以歸類,時間長的提列較高比例的呆帳費用
時間短的則提列較低比例的呆帳費用。
至於新成立的公司則或許可參考同業的標準。
爭議
會計上應於何時認列此項費用,有不同的見解。大多數情形下,債務人都是拖欠多時,且累計一定的欠款後,才會避不見面,或宣告倒閉。此時應收帳款幾乎可以確認完全或絕大部分無法收回,列呆帳費用將毫無爭議。
然而,這個主張顯然無法符合收入費用配合原則。由於商品銷售的收入已在當期認列,為創造這些收入,而產生的呆帳費用,原則上必須於同一期間認列入帳,才能達到收入費用的配合,而不是等到實際呆帳發生時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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