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Christmas Shop

2019年12月和你Christmas Shop,或稱和你shop,是指香港市民就香港逃犯條例爭議,於2019年12月在香港各區進行的示威運動,主要在新鴻基地產旗下的商場舉行。而警方派出大量蒙面便衣進行監視和埋伏,最終雖然商場沒有任何破壞,但亦引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市民批評警方衝入商場後引起混亂,加上有大量便衣警員突然拘捕民眾,令人感到害怕。[1]

12月15日

沙田

下午4時10分,防暴警員衝入商場進行拘捕行動
防暴警察多次舉槍指向上層位置

12月15日下午2時許,網民發起「和你Christmas Shop」行動。兩名女子行經商場4樓期間看到有示威者塗鴉,於是上前制止,但被示威者以噴漆噴面,另一名女士不適暈倒。多名防暴警察到場急救,由救護員協助送上救護車,防暴警察其後返回港鐵沙田站外戒備。而8樓美心集團旗下食肆「潮庭」被示威者破壞及噴漆,玻璃和桌椅被打爛[2][3]

到4時10分,防暴警員在巴士站舉起藍旗,其後超過50名防暴警和便衣警員分別由沙田站和沙田大會堂位置衝入商場進行拘捕行動,制服示威者,引起場面混亂和遊人不安尖叫。[4]警方表示,因為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破壞店舖,及用雜物堵塞商場出入口及樓梯,所以警方進入商場執法[5]。有示威者在高處向警察掟雜物,警員施放胡椒噴霧。[6]。新界南總區副指揮官陶輝亦在場指揮,並陪同多名防暴和軍裝警員到5至7樓巡查,大部分商舖暫停營業。[7][8]而示威者破壞4樓展覽廊一帶的玻璃圍欄,碎片散落在中庭的地上。亦有示威者用告示板阻塞連城廣場的扶手電梯,其後又折返商場。[9]理大校園電台拍攝到3樓近ZARA位置,有偽裝成示威者,持行山枴杖及類似伸縮警棍的蒙面警,合力制服1名黑衣示威者。[10]蒙面示威者一擁而上將蒙面警踢走。now新聞台證實他們是偽裝示威者的警員[11]。下午約4時半,防暴警帶走被捕人士離開商場時,在場的市民起哄叫囂。警員多次舉槍指向商場上層位置,並警告上層人士不要再投擲物品[12]

到5時,大批人士包圍3樓的臨時服務台,質問為何商場容許警察進入商場,有商場職員展示證件獲准離開。惟有兩名外判的南亞裔保安因未能展示證件而不獲放行,在場人士要求他們聯絡上司。保安展示個人資料予部分在場人士後便散去[13]

傍晚6點半,一名懷疑拍攝示威者大頭的中年女子不願意交出手機刪除相片,之後被示威者搶走和毀壞手機。她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認為自己光明正大,沒有做錯任何事,也沒有拍攝個人大頭。她認為拍攝是個人權利及自由,普通人沒有警察的執法權,示威者沒有查身份證及要求別人出示手機內容的權力,認為示威者行為剝奪他們的自由。示威者著她返回大灣區,最終女子離開商場[14][15]

警方聲稱事件一共有12人拘捕,介乎14至27歲,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被捕人士正被扣查。事件中有一名警務人員受傷。[16]

九龍灣

防暴警察在德福廣場施放胡椒噴霧,不少途經的市民被噴中,一名約10歲的男童「中椒」,需由義務急救員協助用清水沖洗眼睛

2019年12月15日,網民發起在香港多區商場進行「和你CHRISTMAS SHOP」活動。下午約3時,市民在德福廣場示威期間,有示威人士針對美心食肆,貼號召罷食告示及噴漆,警員在外面的花園制服最少兩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結果遭大批示威者表示不滿,要求他們離開,警方對市民舉起手機拍攝感到不滿,之後引起爭執。其中一名警員行入人群中,在混亂情況下施放胡椒噴霧驅散人群,有一名約10歲的男童被射中,需由義務急救員協助。[17]多名路過的市民和有線新聞台的攝影機亦被射中。[18]

下午近5時,大批防暴警察再次衝入德福廣場近港鐵站的入口拘捕最少1名女子,並被帶走。而場內多間商舖亦關門。警方表示因有人報案而進入德福廣場,商場保安則表示商場沒有報案,暫時不知是途人或商戶報案。[19]

葵芳

下午4時許,警方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外拘捕一名外籍男子,最後獲得放行

下午4時許,多名男便衣警員手持警棍,在新都會廣場外與市民對峙。一名外籍男子被捕被帶上警車,期間一度反抗,引起在場市民不滿警方行動。男子被帶上警車後約15分鐘獲得放行。[20]

將軍澳

下午,PopCorn商場有一批參與的人士叫口號及唱歌,亦有人派反修例傳單。其後有示威者破壞東海堂在將軍澳廣場的分店。而吉野家店外的海報亦被人破壞。其後有示威者一度以為有防暴警到場,之後跑離商場。[21]

尖沙咀

尖沙咀快閃「和你Shop」

晚上7時,有50多名示威者到尖沙咀海運大廈3樓LCX快閃「和你Shop」,在商場內遊走和叫口號。

旺角

晚上9時許,旺角雅蘭中心外有街頭唱歌表演,吸引近百名市民聚集。在朗豪坊對出戒備的防暴警員準備離開時,被走出馬路的示威者喝倒采,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其後警員落車追捕。一名男子在彌敦道被捕,而另一名女子因沒有帶身份證而拘捕。到晚上10時12分,另一批警員在砵蘭街及山東街交界舉起藍旗,指現場有違法行為,呼籲市民離開,有警員舉起胡椒噴霧驅散市民。到晚上11時,防暴警在彌敦道行人路上推進,並向人群方向噴胡椒噴劑,幾乎出現人踩人狀況,期間懷疑有兒童跌倒。而行動不便的長者需要人幫手離開。[22]

到深夜11時,大批防暴警察在旺角驅散示威者,又在西洋菜南街和彌敦道與豉油街發放催淚彈,拘捕多人,包括網媒記者。[23]於凌晨約1時,一名在附近砵蘭街採訪的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男記者,被催淚彈擊中,右面登時紫脹紅腫,眼角周邊更不斷滲血,現場遺下大灘血迹。[24]示威者破壞交通燈及港鐵站入口,又於路口縱火堵路。[23]

12月21日

尖沙咀

示威者一度進入Zara,將店內公仔的手扭轉成示威手勢,掛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
多名便衣警員在商場內巡邏
多名便衣警察手持警棍

尖沙嘴海港城,逾百人在商場內游走叫口號及高唱《願榮光歸香港》,示威針對「藍店」和中資店舖,不少食肆食客被嚇走,甚至要捧餐急逃,食肆無法做生意,部份店舖也突然落閘。[25]警察在未有商場職員報警的情況下進入商場,其間疑有便衣警搜市民身,記者上前詢問戴黑口罩者是否警察,對方未有回應,只稱不接受採訪,便衣警一度於商場內施放胡椒噴霧,場內充斥胡椒味。其後記者拍攝疑便衣警搜市民身時一度被阻擋。被搜者表示,有人向他稱自己是警察,要求搜身但未出示委任證。有商場職員要求警察離開,但亦遭到拒絕。其後,警察又和市民口角,又對記者推撞。一男子涉襲警被捕[26]

12月24日

尖沙咀

有人被多名便衣警員制服
防暴警員持長槍指向港威商場中庭範圍

晚上7時許,大批市民在海港城港威商場聚集和喊口號,現場有大批便衣警員,引起示威者不滿。同一時間,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親自到尖沙咀問候現場戒備的警員。[27]有現場人士的隨身物品被便衣警截查。到8時許,有便衣警員被人包圍及投擲離物引發衝突,大批市民包圍警員,並大喊放人。其後大批防暴警察到場增援,並制服多人,向在場人士射胡椒噴劑,場面混亂。有記者更拍攝到有防暴警員持長槍指向中庭範圍。防暴警到晚上8時30分才開始撤出商場,數人被帶走。[28]

沙田

多名便衣警員在商場4樓監視
近200名便衣和防暴警員在沙田大會堂外截查多人

12月24日平安夜晚上,商場大批市民聚集和高叫口號,多名便衣警員在商場不同位置監視。晚上7時,當市民發現4樓往沙田廣場的通道有便衣警員時指罵及包圍,便衣警揮動警棍及舉起胡椒噴霧驅散。晚上7時55分,多名防暴警察一度進入商場。[29]到晚上8時11分防暴警察離場後,約400名市民在中庭聚集,高唱《願榮光歸香港》,大量便衣警員繼續在場內觀察。

到晚上約9時,示威者向新城市廣場第三期方向遊行,晚上約9時27分,多輛警車到希爾頓中心對出,而連接希爾頓中心及新城市廣場第三期的行人天橋上有不少市民聚集,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員。而地面的防暴警察指天橋上有人非法集結,一度舉出藍旗警告他們,但並有未採取進一步行動。數分鐘後,防暴警員無視希爾頓中心商場保安攔阻進入商場,往3樓通往新城市廣場三期的位置,要求市民離開,並在天橋上駐守。

到晚上10時35分,一名女子在新城市廣場被捕。而200名警員於大會堂百步梯和新城市廣場外截查市民。[30]

元朗

一名姓周19歲青年疑躲避警員追捕,跳出圍欄跌落中庭位置,救護員到達現場
警察在玩具反斗城外制服2名青年人,其中一人舉起雙手

12月24日,網民號召於元朗YOHO MALL 形點舉行「和你sing(和你唱)」,晚上接近8時,大批防暴警察衝入在商場內搜捕,多人在2樓通道被警員包圍截查,有人被制服。一名姓周19歲青年疑躲避警員追捕,跳出圍欄跌落中庭位置。救護員到達現場後送往屯門醫院治理。墮樓青年的清醒,頭部沒有受傷和內出血,右手嚴重骨折。背部脊椎有3節骨裂,左手無力。警方以涉嫌襲警將他拘捕。[31]而防暴警察在商場內多次以警棍圍毆和制服多名青年人,引發在場市民不滿。[32]家屬批評警方衝入商場後引起混亂,令人感到害怕。[33]

旺角

晚上7時許,有人在朗豪坊已經暫停營業的星巴克咖啡店內倒垃圾和用鎚子破壞店內櫥窗玻璃和貨架,其後噴上粗口字句。大批防暴警察衝入商場拘捕數名黑衣人,引起市民不滿指罵警員,警員向商場遊人噴胡椒噴劑,多人不適。而防暴警察離開時曾向在場人士舉槍。而商場保安指無報警。[34]

警民衝突延續至凌晨,大約2時半,一名男子在砵蘭街與長沙街交界的餐廳,約兩至三樓高的天台墮下,倒卧在大廈旁公園的花槽內。 有目擊者指是因為當時天台警員,地面亦有防暴警喝罵及以強光電筒照射青年,疑青年受驚墮下。 [35]

12月25日

示威者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高叫口號

12月25日(聖誕節),有網民發起「聖誕三部曲行動」,包括在多區舉行「聖誕變裝遊行」及「和你shop」等,下午起銅鑼灣時代廣場和旺角朗豪坊有示威者聚集並高叫口號。多區商場外有防暴警察戒備,警方晚上在朗豪坊外施放多次催淚彈,驅散示威人士,並在尖沙咀、九龍灣截查拘捕多人。晚上10點多,警方在旺角截查過百人。[36]警方於新都會廣場拘捕7人[37],於德福廣場拘捕最少10人[38]

沙田

大批沒有出示委任證喬裝成普通市民的的便衣警在新城市廣場合力制服市民
12月25日傍晚,在新城市廣場第三期多名參與和你Shop的人士,被大批防暴警員和便衣警察制服被捕

12月25日下午,有人發起在新城市廣場進行「和你 Shop」活動,而大量便衣警在場內多處截查數名年輕人。到下午5時左右,多名沒有出示委任證,喬裝成普通市民突然在一期4樓制服一人,引起大批市民不滿包圍警員,更多便衣警員到場增援,並在現場施放胡椒噴霧,之後最少再制服多兩人。防暴警員隨即進入商場,當市民向警員投擲一罐咖啡後,防暴警員隨即在商場內舉槍。[39]

到晚上約6時,近百名示威者在商場中庭出發往商場三期遊行,期間多間店舖落閘。當示威者到三期2樓翡翠拉麵小籠包取出大量等位紙和調味料倒在地上和桌面後,數十名防暴警員突然衝入商場,拘捕10名正遊行中的男子,期間使用胡椒噴霧及警棍制服多人,場面混亂。署理新界南總區指揮官陶輝被亦胡椒噴霧噴中。商場在晚上7時許宣布提早關門。[40]

一名16歲青年及一名27歲男子涉嫌在商場三期襲警被捕,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於12月27日下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41]有辯方律師投訴指出,警署內有便衣警勸被告「千祈唔好無嘢講,會害死你」,並以威嚇、誘使方式要求被告簽名。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再訊,其間不得離港,並須守宵禁令,亦禁足新城市廣場。[42]

尖沙咀

大批警員在海運大廈入口戒備

海港城有大批警員在場內戒備,不時截查商場內遊人的隨身物品。晚上7時半,一名男子懷疑在海運大廈推撞警員而被鎖上手銬帶走。[43]

旺角

下午4時許,朗豪坊內有戴口罩人士在中庭聚集和叫口號,場內有保安進行監察,而美心集團旗下部分餐廳員工收拾用品和設備,防止被人破壞。防暴警在下午起在西洋菜南街、山東街交界一帶加強戒備,有少女防暴警察截查。到4時47分,一名男子在朗豪坊外的一段砵蘭街被多名警員制服,警員曾發射胡椒噴霧,相關的舉動引起市民不滿而指罵警員。到一小時後,多名防暴警和速龍成員突然從封鎖線內衝出,拘捕指罵警員的人士。混亂期間有警員指有途經的市民與他碰撞,指自己被衝擊,向人群施放胡椒噴劑,最少兩名白髮男子被正面噴中。到晚上6時半,防暴警員撤離期間,突然在旺角朗豪坊附近發射多枚催淚彈,期間制服多人,旁邊一間小食店亦被波及,店員在毫無準備下感到嚴重不適,需要由義務救護員協助,而食物需要全部棄置。[44]

防暴警之後在砵蘭街和亞皆老街方向制服多人,並向在場人士施放多次胡椒噴霧,至少兩人須送院治理。到晚上10時,警員採用包圍戰術,砵蘭街兩頭被封閉,並截查數十人。到晚上10時38分,速龍小隊到場,在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十字路口發射胡椒球槍。到近11時,在旺角彌敦道近快富街防暴警的舉起黑旗,而另一批防暴警在豉油街截查一批人士。到11時14分,有示威者在山東街以膠鏈封鎖彌敦道南行,巴士無法行駛。

葵芳

有人發起在葵芳新都會廣場舉行「和你唱」。晚上約8時15分,葵青警區人員發現有人在元氣壽司外叫囂後,警員認為是企圖阻礙店鋪正常商業活動,因此驅散並拘捕多人,1女6男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而被捕。[45]事發逾半年,其中5男1女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至2020年9月21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獲准以2000港元保釋,但不得離港及須往警署報到。[46]

九龍灣

晚上7時,數十人在德福廣場內遊走抗議,有人沿途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並高叫口號。到晚上9時,大批防暴警從九龍灣站衝入德福廣場,舉起藍旗警告,其中兩人被制服,引起市民不滿,期間曾施放胡椒噴霧。警員要求在場一名攝影師出示記者證,並抄下資料,引起雙方一度口角,而在場聚集的市民不斷要求警方離開商場。

其後在德福花園平台有持不同意見的人發生推撞。期間防暴警察制服一名男子,用盾牌擊向被捕男子的腰部。[47]一名36歲男救生員被警員搜出摺刀、激光筆和有尖刺的指環等物品,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而自辯時稱,當日帶指環和金屬鏈是為在外甥面前表演魔術。不過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莫子聰認為魔術在於手法而非道具,認為被告解釋不合理,而激光筆的效果解釋為「幻彩詠香江」極之牽強,不合情理。最終裁定被告罪成,判監11個月。[48]

觀塘

晚上9時許,數十名戴口罩人士在Apm商場各層聚集,高叫反修例口號。約15分鐘後,約80名防暴警察衝入商場多層,施放胡椒噴霧作出驅散。大量市民指罵警員,而警員以「中年曱甴」、「縮頭烏龜」回應。防暴警察在行動中截查多人和多次指罵記者為「黑記」,帶走6人,年齡介乎15至26歲。其中在一名22歲男子身上檢獲懷疑大麻[49][50]

12月26日

大埔

「和你 SHOP 蒙面日」期間,有商場內的長者被警察噴藍色的胡椒噴霧

大埔超級城,有示威者闖入商場食肆翻倒物品,防暴警到場驅散其間,有在商場執法的蒙面便衣警,疑被防暴警誤當示威者,最少兩名便衣警分別疑被防暴警箍頸及以警棍打中,防暴警察之後認出對方是「自己人」才釋放二人。[51][52]有警員曾在商場內施放胡椒噴霧及藍色水劑,有長者半邊臉染上藍色,需即時以清水處理。[52]

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採訪時被截查和要求出示身分證,其後有便衣警員故意在直播鏡頭前展示其身分證長達約40秒,期間更將其身份證擺近鏡頭方向前。[53]陳指出該便衣警身上沒有委任證,亦沒有行動呼號卡;他又稱從沒打算拍攝該警員,但該警員試圖挑釁,於是他把鏡頭轉向警員方向,但沒有拍攝警員「大頭」。[54][55]

及後同日晚上,陳朗昇繼續受到警察挑釁,警方在場指揮官指「搞事」、「認得你」,又指《立場新聞》「依間報館有問題」、是「黑記」等。記者要求指揮官為其指控提出理據期間,被多名防暴警員拿出胡椒噴劑及警棍指嚇。[56]

記協就事件予以強烈譴責,要求警方及私隱專員介入調查嚴肅跟進。[5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指控可信性高,表面證供成立,警察有關做法或違保障私隱,有足夠理由主動調查。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認為,今次有關警員明顯做錯、技術上違規。[55][57][53]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亦批評涉事警員做法不恰當,呼籲警員保持克制。[58]到一年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去年12月26日警員在大埔超級城將「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的身份證展示於鏡頭前約40秒,違反《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警方表示接納報告,已訓斥涉事警員。陳朗昇回應指非常歡迎私隱專員的報告,但同時指警方刻意違例,知法犯法。[59]

尖沙咀

有市民到尖沙咀海港城港威商場聚集叫口號,防暴警員兩度進入商場並截查市民。一名「因為八掛望下」而被警方截查的市民表示,警方一度質疑他身上藏有他人物品,一度欲拆開機密信件。他與警方理論時,亦遭警方指要以阻差辦公罪名將其拘捕。其後他向在場傳媒展示信件,稱「寫住機密兩個字,唔識英文都識中文啦。」他曾向警方表示私隱不能外流,但警方反指「私隱唔係大曬」。他又批評「警力過剩呀?7.21又唔見人!」[60]

旺角

有示威者到1樓的美心集團旗下Urban Cafe內休息
手持手槍的防暴警察在商場截查多名市民

下午4時許,新世紀廣場中庭有數十名黑衣人聚集,其後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在商場各樓層遊走,多間食店拉閘。其間示威者在Pacific Coffee外高叫「食中資、無良知」,高叫「排隊買咖啡飲」、「有無位呀」,令店內大部分食客離開。當示威者在下午5時19分聚集到1樓的Urban Cafe坐下和有人向中庭丟墨水後,數十名防暴警衝入商場多個樓層,並截查多人。一名青年被帶走。防暴警在傍晚6時10分離開商場。[61]

晚上8時多,示威者轉到朗豪坊,他們先在商場內高呼口號,後有黑衣人推倒星巴克店內的物品,並毀壞部份收銀機,不久有便衣警員出動帶走一人,並有多名防暴警察增援。[62]

屯門

有市民嚮應號召在屯門市中心聚集高叫口號,並於區內多個商場遊走,有示威者督促商場內的中國人要收拾好貨品紙箱包裝,又有人呼籲前往美心旗下的店舖排隊或進入店內,店鋪隨即落閘暫停營業。下午近6時許,手持警棍的便衣警員在V city商場MTR層的緊急出口外制服數人,引起在場人士不滿。[63]1分鐘後大批防暴警察趕至,將至少兩名從電梯往下離開的示威者制服,引起圍觀市民不滿及指罵。警方至少施放兩輪胡椒噴霧驅散市民,有警員遭誤中。最後有5人被制服,並封鎖商場部分範圍。[64]

友愛南區候任區議員林健翔得知有數人被拘捕後趕到V city現場,林表明身份,向警員表示希望了解當區居民被捕時有否足夠法律權利,但數十警員圍堵及警告,警察又以警棍和胡椒噴霧威嚇,要求他出示身份証及搜身,並有警員對他呼喝:「區議員又點呀?」[65]市民也指罵商場職員為何讓防暴警察進入商場。[66]

12月28日

便衣警隨即衝上前制服約十人,同一時間防暴警察進入商場截查多名市民
有圍觀的市民被警員噴胡椒噴霧,市民及記者被噴中不適
傍晚6时,在场一名红衣男子被多名防暴警察制服,並遭警员用警棍打手

上水

有示威者在上水發起「北區和你shop」活動,於下午3時在上水廣場集合,以表達北區水貨活動肆虐的問題[67]。活動有過百名市民參加,大批蒙面便衣警員在商場內監視。[68]半小時後,遊行隊伍走近連鎖店萬寧時,向疑似水貨客及內地旅客大叫「用國貨,返大陸」[69],店內警鐘其後響起[70]

集會人士之後轉往旁邊的新都廣場上水港鐵站,並在站內大堂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口號[71]。示威者之後在連接上水廣場及火車站的行人天橋用粗口指罵拖行李箱經過的內地旅客及港人,斥為「支那人」 、「大陸X」,又喝斥「死返大陸喇」、「咪X走水貨」。 [72],並踢路人行李箱,更有人嘗試搶走行李箱[70]部分聚集人士隨後亦走到新都廣場遊走,多間店舖亦落閘。

到下午4時許,當集會人士折返上水廣場4樓的萬寧時,店舖已落閘。集會人士在萬寧對開放置多枚螺絲在地上,大批便衣警員衝上前,便衣警隨即衝上前制服約十人,防暴警察同時間進入商場截查市民,亦在商場外制服一名男子。警員在商場內戒備期間曾噴胡椒噴霧,有市民及記者被噴中不適。[70][69]

商場內衝突過後,有示威者繼續在商場外行人天橋聚集,並搶去購物客手持的購物袋,將裡面的物品丟落地再用腳踢。之後有人以膠袋將地上的物品逐件拾起。執拾期間,示威者稱呼該名人士為「水貨狗」[70]

傍晚6时,一批防暴警察再度进入上水广场驱散人群,并喷胡椒喷雾。一名男子被指拍摄凶徒,之后被大批凶徒围住,有人抢走其手机,并对他拳打脚踢。男子最終头部受伤。在场一名红衣男子被多名防暴警察制服带走,挣扎期间曾拉住一名防暴警身上的长枪,遭警员用警棍打手后才放手[71]

警方表示有人在商場內店鋪擾亂秩序,阻礙正常商業活動。最後有20人被捕,年齡介乎13至34歲,涉嫌非法集結。其中4名16至27歲被捕男子被控阻礙人員進行拘捕行動及襲擊警務人員[73]

九龍灣

便衣警手持胡椒噴劑,在商場內追捕至少3人,其後引起示威者不滿

晚上7時,約20名示威者在德福廣場內游走抗議,有人沿途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並高叫口號。到晚上近8時,示威者指罵多名便衣警察後,便衣警手持胡椒噴劑,追捕至少3人,其後引起示威者不滿,有人用拳打便衣警,引起雙方衝突,防暴警隨即到場舉起藍旗。[74]4名學生(其中3名僅14至16歲)因涉襲警被捕,期間須向警方報到、遵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75]

評論

  • 有商場遊人認為,擔心發生衝突便無法離開該處,認為警員會無差別拘捕市民下,讓市民感到害怕和受驚。而示威者在商場行動或影響無辜小朋友、老人家,認為示威者包圍政總等行動才有效針對警方。[76]
  • 圍觀市民表示自己只是趁節日到商場食糖水,不明白為何在沒有任何人破壞商場下,防暴警察可進入私人地方,並且驅趕他們離開商場。[77]

法庭提堂

  • 1名16歲男生於12月28日上水廣場中企图抢警员的霰弹枪及抗拒编号20614及24201的警员执行职务。被控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搶劫共3罪,3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被告不得保釋還押。[78]2020年8月19日被加控暴動罪,9月8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被告准許以10萬元保釋。[79]
  • 2名27歲和16歲男子於12月25日在新城市廣場三期A304號舖外襲擊警長及在新城市廣場三期A204號舖外襲擊警長。被控各1項襲警罪。2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允許保釋押後至2月21日再訊。[80]
2020年5月14日,警方加控1名20歲男子非法集結罪,指稱他在新城市廣場三期2樓A238號舖「翡翠拉麵小籠包」內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和被控襲警罪的2名男子合併處理,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3人獲准保釋。[81]
  • 7名於12月25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外參與示威被捕的男女,被警方落案起訴非法集結罪。2020年7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各人獲准保釋至9月21日再訊。[82]
  • 1名55歲男子於12月25日晚上,於旺角塘尾道及荔枝角道交界指罵警車,並毀壞安全島上1條膠鏈,被控一項「刑事毀壞」,2020年5月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8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83]
  • 1名17歲男學生於12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628號外的公眾地方截查中,被搜出背包有摺刀及鐵槌。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表示控罪嚴重,下令不得保釋,還押至2020年2月20日再訊。[84]
2020年4月28日,控方改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6月1日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續准保釋。[85]
2020年8月26日,經控辯雙方同意,決定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最終被告同意案情,裁判官批准被告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1年。[86]
  • 1名20歲男子於12月26日腳踢在旺角朗豪坊的「星巴克」咖啡店的貨架,令貨架及杯子損壞。被控1項刑事毁壞罪,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釋,但禁足洗衣街、豉油街、上海街及弼街,除其住所日出康城的地下商場範圍外不得進出任何商場,守宵禁令,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如更改地址於24小時內通知警方,每逢星期一晚上8時至11時到旺角警署報到。案件押後至2020年1月24日再訊。[87]
2020年1月24日再訊,裁判官放寬禁足令,在交通轉乘、尋求法律意見、參與社交及家庭活動的情況可獲豁免,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提訊。[88]
被告其後承认刑事损坏罪,2020年7月24日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89]
  • 2名男女在12月25日於旺角彌敦道607號外的以粗口罵警,涉嫌作出喧嘩或擾亂行為,或使用恐嚇、辱罵或侮辱言詞,而其行為相當可能會破壞社會安寧。共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2020年6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辯方替15歲男童申請匿名令獲批。案件押後至8月7日再訊,兩被告獲准保釋。[90]
  • 1名29歲男子於12月26日在旺角朗豪坊發起「和你shop」示威中涉嫌在場叫口號,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2020年6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29日,被告獲准保釋。[91]
  • 1名28歲原政府助理文書主任在2019年12月21日於尖沙咀廣東道5號海洋中心2樓2337號舖外,伸腳絆倒正執行職務的警員曾雋賢,使他腳腕扭傷。被控1項襲警罪,2019年12月2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92];直到2020年9月25日被判罪名成立,裁判官明言不會考慮監禁以外的刑罰,押後至9月30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93][94]
  • 一名20歲IVE男學生被指在2019年12月24日於港威商場3樓投擲紙張,其後便衣警員制服期間揮動四肢並不斷掙扎。而警員報稱在拘捕疑犯期間,其額頭和拇指等處受傷,而被告抗辯時表示遭制服後被警員扑頭。而辯方指是警員從後扯被告的背囊,並箍首被告頸部。其後更帶他去後巷,要求他跪在地上,繼而扯頭撼牆,再用警棍打及掌摑他。不過警員不同意有關說法。經審訊後,裁判官葉啓亮裁定3項拒捕罪罪成,判監6個月。他認為案件發生不足一分鐘,場面混亂,指便衣警員聽不到同袍表露身份或出示委任證乃人之常情,形容三名警員誠實可靠。反批評男生沒有勇氣承擔罪責。被告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裁判官批准被告以一萬元現金擔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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