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
地政總署(英文:Lands Department,簡稱 LandsD)是香港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於1982年4月1日成立,負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及相關行政事宜,包括批出土地作發展用途、土地及物業估價、徵收私人土地作為公共項目用途、重批及修改土地契約、土地管制及執行契約、維持大地測量控制網、土地界線測量、航空測量、繪製地圖、維修位於未撥用的政府土地上的斜坡,以及審批預售樓花同意書和大廈公契等。[1]
地政總署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地政總署標誌 | |
署長 | 黎志華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官守成員) |
副署長 | 方劍峯(法律事務)、 陳佩儀(一般事務)、 慕容漢(專業事務)、 莊翠雲(測繪事務) |
助理署長 | 陳少彬、黃善永
盧錦倫、蔣翠雲 陳雪貞 張家樂、林嘉芬 黃木生、黎啟泰 唐詠思、吳麗君 |
部門資訊 | |
成立年份 | 1982年 |
所屬部門 | 發展局 |
總部 | 香港香港島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0及23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 |
理想及使命
- 抱負
- 我們矢志努力不懈,為香港提供盡善盡美的土地行政服務,令社會整體受惠。
- 使命
- 在香港和區域的層面上緊貼經濟和市場趨勢。
- 不斷檢討政策及採取最恰當的措施,以切合社會因時而異的需求。
- 建立及維持一種公開和專業的處事文化。
- 利用最新技術及善用人力資源,以提高生產力和效率。
歷史
地政署成立於1982年,前身為工務司署地政測量處(Crown Lands & Survey Office, Public Works Department;當中「Crown Lands」可解作「官地」)。於1986年4月與前工務司署轄下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合併成屋宇地政署,於1993年8月起成為獨立政府部門──地政總署[2]。
過往街道和街名一直由不同部門處理,於2000年起統一由地政總署負責,通常先考慮中文名稱,後再定訂英文名稱,並且按照中文名稱音譯。[3]2006年4月,地政總署取代房屋署處理寮屋事務。
現時,地政總署下設地政處(Lands Administration Office)、測繪處(Survey and Mapping Office)和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Legal Advisory and Conveyancing Office)三個辦事處。
歷任署長
爭議事件
香港政府一直容許重型車輛駛入新界元朗錦綉花園主要通道,錦綉花園居民對此非常不滿。2007年2月7日,錦綉花園居民刊登報章廣告,質疑地政總署沒有盡本份取締該屋苑附近的非法貨櫃場,並且要求地政總署不要害怕,盡力執法。[6]
2012年4月18日,審計署發表的衡量值報告,批評多個部門及機構行政失當。其中地政總署被指執法不力,令到部分官地長期遭非法佔用,截至2011年12月累積494宗高優次的非法佔用官地個案,惟70%超過內部指示的4個月處理時限,4宗更拖延逾10年,惟無記錄未能夠達標的原因。[7]
2017年9月,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一項主動調查,新界鄉郊某農地業權人違規逾20年,將毗連官地圍封,阻礙附近村民出入。地政總署被批行事散漫、拖延。地政總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報告及改善建議。[8]
2020年1月,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一項主動調查,地政總署處理私人商場內的公共通道及廣場空間被指違反地契條款問題,執法和資訊發布方面均有不足之處。地政處巡查某商場違反地契,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10個月後再巡查時才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而網頁上有關公共通道及廣場資料只用簡單的文字描述,沒有平面圖和照片讓公眾辨識位置和範圍。[9]
參考註釋
- . [2012-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7).
- (PDF). [2013-01-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2-01) (中文(繁體)).
- 名人留足印 太子及般含道有段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東方日報 2010年06月17日
- http://www.ideascentre.hk/wordpress/?p=1848&language=hk
- . [201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02).
- 香港電台千禧年代錄音
- 部分官地长期遭非法佔用 审计署轰地政总署失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12-04-19 01:40:00 来源: 香港成报
- . 東方日報. 2017年9月12日 [2020年9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9月12日).
- . 香港電台. 2020-01-14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4).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地政總署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地政總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地政總署測繪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為其屬下部門,負責出版香港政府地圖,例如《香港街》等。
前任: 英屬香港地政測量處 |
英屬香港地政署 | 合併 原因: 與前工務司署轄下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合併成屋宇地政署 |
前任: 英屬香港地政署 |
英屬香港屋宇地政署 | 繼任: 英屬香港地政總署 |
前任: 英屬香港建築物條例執行處 | ||
前任: 英屬香港屋宇地政署 |
英屬香港地政總署 | 繼任: 香港地政總署 |
前任: 英屬香港地政總署 |
香港地政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