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府

大興府
金朝元朝

1153年-1368年
歷史
 - 成立 1153年
 - 廢除 1368年
現隸屬於  中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大兴府中国金朝初年至元朝末年的

沿革

金朝

金朝贞元元年三月二十六日(1153年4月21日),從上京路會寧府遷都至燕京路析津府,並改燕京路中都路析津府大興府,治大兴县(舊名析津县,在今北京市)。大興府辖境为今河北省内长城以南,永定河北运河流域之间,領九縣:大興(附郭)、宛平(附郭)、安次、漷陰、永清、香河、武清、昌平、良鄉;六支郡:通州薊州易州涿州順州檀州。貞元二年(1154年),廢檀州,所領密雲縣改屬順州大定十二年(1172年),分香河縣置寶坻縣。承安三年(1198年),以寶坻、香河、武清三縣置盈州,為大興府支郡。不久即廢盈州,三縣仍屬大興府。貞祐二年五月十八日(1214年6月27日),遷都南京路開封府,升通州為防禦州。至此,大興府領十縣:大興、宛平、安次、漷陰、永清、寶坻、香河、武清、昌平、良鄉;四支郡:薊州易州涿州順州。貞祐三年(1215年),大興府陷於大蒙古國[1]

元朝

大蒙古國太祖十年(1215年),改中都路燕京路,大興府仍隸之。太宗七年(1235年),安次縣改屬霸州至元元年(1264年),復燕京路中都路,大興府仍隸之。至元四年(1267年),遷都於此。至元九年(1272年),改中都路大都路,大興府仍隸之。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漷陰縣為漷州,香河、武清二縣改屬漷州。至此,大興府領六縣:大興、宛平、永清、寶坻、昌平、良鄉。[2]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大都路北平府;廢大興府[3],領縣直隸於北平府

長官

金代大興尹(1153年-1189年)

金代知大興府事(1189年-1215年)

元代大興府尹(1215年-1368年)

  • 張柔(1218年-?)[24]
以下由大都路總管兼任
  • 忽辛(1273年-1279年)[25]
  • 郝天舉[26]
  • 沙的(1297年見任)[27]
  • 姚天福(1300年-1302年)[28]
  • 馬思忽(1317年見任)[29]
  • 劉原仁(?-1331年)[30]
  • 李稷(1361年-1364年)[31]

参见

註釋及徵引文獻

  1.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遼金卷》
  2. 《元史·卷五十八·志第十》
  3. 終元一代,大興府始終未廢,大興府尹由大都路總管兼任。參見郭声波:《〈大元混一方舆胜览〉的价值与缺陷》,《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1期。
  4. 《金史·卷八十·列傳第十八》
  5. 《金史·卷五·本紀第五·海陵》
  6. 《金史·卷六·本紀第六·世宗上》
  7. 《金史·卷八十五·列傳第二十三》
  8. 《金史·卷七·本紀第七·世宗中》
  9. 《金史·卷一百二十·列傳第五十八·世戚》
  10. 《金史·卷九十五·列傳第三十三》
  11. 《金史·卷八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12. 《金史·卷八·本紀第八·世宗下》
  13. 《金史·卷一百〇五·列傳第四十三》
  14. 《金史·卷九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15. 《金史·卷十·本紀第十·章宗二》
  16. 《金史·卷六十六·列傳第四》
  17. 《金史·卷十一·本紀第十一·章宗三》
  18. 《金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七十·逆臣》
  19. 《金史·卷九十八·列傳第三十六》
  20. 《金史·卷十二·本紀第十二·章宗四》
  21. 《金史·卷十三·本紀第十三·衛紹王》
  22. 《金史·卷一百二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循吏》
  23. 《金史·卷十四·本紀第十四·宣宗上》
  24. 《元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四》
  25. 《元史·卷二百〇五·列傳第九十二》
  26. 《元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七》
  27. 《元史·卷十九·本紀第十九》
  28. 《元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五》
  29. 《元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一》
  30. 《元史·卷三十五·本紀第三十五》
  31. 《元史·卷一百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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