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鼎
金世宗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胥鼎被擢进士第,以治理能力被称道,任大理丞。金章宗承安四年(1199年),尚书省以胥鼎为著作郎。未几,历任右司郎中,转任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年),上奏提出急递铺转送文檄之制,当时以为便利。卫绍王至宁元年(1213年),胥鼎由户部尚书拜参知政事。金宣宗贞祐元年(1213年),出为泰宁军节度使,兼兖州管内观察使,没有赴任,改知大兴府(今北京市)事,兼中都路(治今北京城西南)兵马都总管。时京师饥荒,百姓缺食,胥鼎建言奖励官民入粟草以济贫,朝廷遂定鬻恩条例,这样居然很快收上来许多粮米,放赈下去,救活了许多贫民。四月,胥鼎被拜为尚书右丞,仍然兼着知大兴府事。五月,在蒙古军的威势下,金宣宗决定将京城南迁汴京,留为洛阳军节度使。金宣宗下诏让他主持河东南路防务,贞祐三年(1215年)上奏建议积军储、简将、练卒等,多被皇帝采纳。进任本路宣抚使。贞祐四年(1216年),率兵击退围平阳(今山西省临汾市)的六万名蒙古兵,以守平阳有功,拜枢密副使、权尚书左丞、在平阳建立行省,在抗蒙救亡军政之事他有很多规划。听任河南粟麦贩运河东、汰冗兵、省浮费、招集流亡,劝督农事。镇守河东一方,被朝廷倚重,河东一时之间尚属安定。兴定元年(1217年)进平章政事,封莘国公。奉诏侵略宋朝,破大散关。兴定四年(1220年),以年老告老致仕。金哀宗正大二年(1225年),起复为平章政事,封英国公,于卫州行尚书省。次年在任上去世,雷渊为他撰《神道碑》。
胥鼎(?-1226年),字和之。金朝大臣,其先辈是代州繁峙人,其父是尚书右丞胥持國。
《中州集·卷九》有他的诗作《送弟恒作州》:“世事正须高着眼,宦途休厌少低头。”《中州乐府》保留下他的词作《阮郎归》一首。《金诗选·卷三》评其《送弟恒作州》:“朴实老当,绝无粉饰。此等诗最是有益,不可以其平易忽之。”
参考文献
- 《金史》卷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