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民權
姜民權(1930年2月10日[1]-2019年8月22日)生於中華民國上海市[2],籍貫江蘇省松江縣(現上海市松江區)[1]。姜民權是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首名女學生,曾在臺灣白色恐怖時期遭判「參加叛亂組織」罪名,入獄服刑近十年,並因此無法從臺大畢業。
姜民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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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華民國上海市 | 1930年2月10日
逝世 | 2019年8月22日 中華民國桃園市 | (89歲)
国籍 | 中華民國 |
生平
早年
姜民權就讀高中二年級時,考取了中國大陸的大學。在中華民國於第二次中日戰爭勝利後,姜民權參加學校組織的返鄉團回到南京[2][3]。1948年,姜民權至臺灣旅遊[lower-alpha 1],並與在臺灣巧遇的同學一同參加考試,考取國立臺灣大學和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由於師範學院不需要繳學費,姜民權便選擇就讀該校[5]。然而在讀了兩個月之後,因興趣不符而轉入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就讀。該系時任系主任戴運軌對姜民權表示,「妳是女生,雖然已經開學好久了,那我還是收妳入學」,成為該系首位女學生,班上學生人數也因此增為13人[5]。當時臺大的宿舍很少,甚至沒有女生宿舍。姜民權便住在男生宿舍的女工房間,並於其後因系主任的協助轉而住在物理實驗室裡的暗房。到了1949年,臺大的第一棟女生宿舍建成[lower-alpha 2],姜民權便住進該舍,她的寢室一共住了十位同學[5]。
在臺大,姜民權加入了耕耘社,和其他社員一同在臺大校園空地種菜,同時也在外擔任家庭教師、學習游泳。由於不滿當時政府的貪污與濫權問題,姜民權希望出國留學,並對當時中國大陸建立的新政權產生想像的期望[5]。當時系上同學發起罷課遊行,但姜民權由於課業繁重,雖表示贊成同學的作法,但沒有參與他們的抗議行動[2][3]。
入獄
1949年,四六事件爆發,當時姜民權參加營救隊送物資給被捕的同學,也因此收到警告,稱其生命會面臨危險[4]。1950年1月1日元旦,姜民權和凱等耕耘社同學在法學院禮堂的新年同樂晚會跳秧歌舞。當時一位名為李玉成的青年軍復員學生帶人去鬧場,並檢舉凱等人是中共成員。校方因此以擾亂秩序為由要求李玉成寫悔過書,並因其拒絕悔過而將之退學[lower-alpha 3][6]:6。
受到1950年2月6日爆發的「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事件牽連[7][8],姜民權身為耕耘社的成員,於該年5月28日半夜經警備總部逮捕入獄,並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4年,當時她尚未滿20歲。[lower-alpha 4]後來獲減刑5年,因此姜民權在獄中一共待了近十年[5][4]。1950年6月,臺大以「為匪工作」為由開除姜民權學籍[9]。
姜民權被捕前三、四天晚上,曾在夢中感覺有東西碰了她的手,醒來瞥見窗口站了一個人,並受驚嚇而大叫。逮捕實施時,四名陌生男子站到姜民權床邊,拉開蚊帳並叫醒她,上銬並將其帶往軍法處看守所關押[5][4]。當時,姜民權請求鬆開手銬去一下洗手間,然而沒有獲准[5]。
在接受警備總部審問時,姜民權斥責審訊人員「你們把每一個人都看作是敵人」,警總因此認為其態度不佳。這段期間,姜民權被關在一間小型辦公室,接受疲勞轟炸式的連續審問,並遭用刑。例如,情治人員用筷子夾住姜民權的手指,告訴她說:「這是意思意思,讓妳嘗嘗味道」。最後她幾乎無法走路,只能將掃把充當拐杖。她也因為遭電刑,使得中樞神經受傷,導致晚上睡覺無法自主呼吸,必須仰賴呼吸器。[10]被捕第二天正逢週日,原本姜民權預計完成一整週的作業後就可以在週日痛快玩樂。當天姜民權被帶往牢房前,訊問人員問她還有什麼話要說,姜民權因此回答「今天,我能不能出去?我出去一定會再進來!」,並因不獲允許而氣哭[5]。
在看守所時,時任臺大校長傅斯年曾經要保姜民權出來,表示:「別的學生我暫時不管,可是民權是個好學生,她不喜歡缺課,我保她出去」。然而對方回覆以:「即使別人,都可以放,姜民權不能放」[5][4]。傅斯年也派人向姜民權傳話,要她在特務問話時好好回答,並表示一定要救她出獄[4]。到了最後一次會審,共有5個軍法官。其中鄭冰如法官[lower-alpha 5]對姜民權詢問願意坐牢還是槍斃,姜民權則回答「我願意關下去,因為有一個希望總是好的」,該名法官則表示會幫她的忙,要她放心。姜民權並因此認為並非所有審問者都將她們看作是敵人。之後,姜民權遣送火燒島(今綠島)感訓,但她不接受,因此在1953年2月3日改入軍人監獄。服刑期間,姜民權曾待過新竹少年監獄等多處監獄[5][12]。這段期間,姜民權曾被掌耳光,導致一邊耳朵幾近全聾[5]。之後有關單位原欲提早一年多讓她出獄,但當時姜民權父母已雙亡,因此她便留在監獄幫忙煮菜、打針[10]。
出獄後至晚年
姜民權總共服了9年10個月18天的刑期[1]。出獄後,她前往投靠以前的老師[10]。然而,臺大校方以姜民權未辦休學為由,不允許她直接返校入學[lower-alpha 6][5]。而未能從臺灣大學畢業則成為姜民權一生的遺憾[4]。她的身體相較於入獄前消瘦許多;同時,也被限制出境,不得離開臺灣[10]。之後,姜民權經由系上同學的幫助與介紹,和信仰基督教的丈夫結婚,並育有三子[2][13][10]。
姜民權認為,晚年是她一生中最輕鬆快樂的時期,因為不用考試也不用為生活打拼、兩個小孩也都從臺大畢業了[lower-alpha 7]、而且生活中不再有恐懼[5][4]。2015年12月10日,中華民國文化部和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舉辦2015年世界人權日紀念活動,姜民權和蘇友鵬、韓佐樑三人一同作為政治受難者代表,獲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致贈感謝狀[3]。姜民權將她受審時於審訊室隨手撕下、藏起的日曆[lower-alpha 8]、以及獄友織的手帕和枕頭套,捐贈予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作為其遭受白色恐怖的見證[4][3][13][14]。
註釋
- 有一說是應邀至臺灣教授中文[4][3]。
- 位於今日傅園旁。
- 之後國民黨多次安排李玉成復學,但皆為臺大校方所拒絕,最後由時任總統蔣中正親自贊助資金安排他赴日留學。
- 當時耕耘社社員張慶和凱因具有共產思想而遭到槍斃,且該社幾乎所有社員都因該事件被判刑。二人後於20世紀末遷葬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列為共產黨義士和烈士。凱在槍斃前將身上藏的手錶交給姜民權,姜民權並將該錶留存至今。姜民權被控與此二人在臺大成立三人中心小組。[1]
- 1949年2月起任臺灣軍管區副司令[11]。
- 傅斯年校長曾與警備總部交涉,因此當時出獄的學生可隨時直接返校就讀。然姜民權出獄時傅斯年已過世,時任校長則為錢思亮。
- 一個從臺大醫學系、另一個則是理工科系[2]。
- 1950年5月28日。
參考資料
- . 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台灣浩劫 Taiwan Holocaust).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 楊媛婷. . 自由時報. 2015-12-10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 邱瓊平. . 聯合新聞網. 2015-12-10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2).
- 楊媛婷. . 自由時報. 2015-12-11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6).
- 張安明、王麗媛、王瑋筑、汪竹瀅、盧奕霖. . 國立臺灣大學校史館. 2007-01-22 [2016-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6).
- 曾建元. . 極光 The Aurora (台灣教授協會、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 2009-07-27: 6–7.
- .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 . 华夏经纬网.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13) (中文(中国大陆)).
- 歐素瑛.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6: 182. ISBN 9789867332493.
- 廖敏如. . 聯合報,08版. 1999-04-04.
- . 華夏經緯網. 2003-06-13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 曹欽榮. .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 李欣恬. . 中時電子報. 2015-12-10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 .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2016-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外部連結
-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 中華民國國家檔案資訊館中有關姜民權的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