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方
季方(1890年4月-1987年12月17日),字正成,江苏海门三阳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季方17岁参军,1912年8月考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1913年离校参加癸丑讨袁的湖口起义,兵败返回南通,任江苏省警备队连长。后应响应蔡锷讨袁护国运动,事先被泄、判刑十年。袁世凯死后获释,进入上海中华模范地方自治讲习所学习。
1921年,加入中国国民党,在广州黄埔军校任特别官佐,曾参加东征和讨伐陈炯明之役。1926年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政治部组织科长,第二十二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第一师政治部主任,武汉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军事指挥教导营营长,第四军教导团参谋长。1930年,参加邓演达创建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任中央干部会干事,负责总务、联络、军事方面的工作。1933年参加闽变,任军事委员会高级参谋。随后被逮捕,后保释。1938年,参加“华东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的活动,组织武装抗日。1939年,任国民党战地党政委员会少将指导员。1940年,进入苏中根据地,任新四军苏中第四军分区司令员。抗日战争后,担任任苏皖边区政府副主席。1948年,担任华东军区解放军军官教导总团团长。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副部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51年12月,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执行局委员兼中央副秘书长。1958年起,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代理主席、主席。1978年3月至1987年12月,任全国政协副主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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