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應階
生平
浙江處州鎮總兵崔相國之子。廕生出身。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初授順天府通判,遷順天府西路廳同知。雍正九年(1731年),擢山西汾州府知府。
乾隆十二年(1747年)遷河南南陽府知府。十五年(1750年),升授河南驛鹽道。十六年(1751年),擢安徽按察使。十七年(1752年)丁母憂,離職。
二十年(1755年)服闋,補授貴州按察使。二十一年(1756年),擢湖南布政使,隨即以布政使署理湖南巡撫。崔應階之子時任甘肅東樂縣知縣崔琇私下把家書交給傳驛附帶寄送,崔應階不檢舉而遭湖廣總督碩色彈劾,乾隆帝特諭降調處分。
二十二年(1757年),補授江蘇常鎮揚道,隨即擢江蘇按察使。二十四年(1759年),再升遷山東布政使。
二十八年(1763年),遷貴州巡撫,隨後調任山東巡撫,任上奏請疏濬荊山橋舊河,宣洩積水。二十九年(1764年),奏言:「武城運河東岸牛蹄窩、祝官屯,西岸蔡河陂水匯注,俱為隄隔,浸灌民田,請各建閘啟閉。」均如所議採納實施。
三十一年(1766年),上疏:「各州縣民壯有名無實,飭屬汰老弱,選精壯,改習鳥鎗,與營伍無二。不增糧餉,省得精壯三千三百餘名。」得旨嘉獎。三十二年(1767年),上疏:「武定濱海,屢有水患:一在徒駭尾閭不暢,一在鉤盤淤塞未開。徒駭上游寬百餘丈,至霑化入海處僅十餘丈,紆回曲折,歸海遲延。徒駭舊有漫口,徑二十五里,寬至四五十丈,水漲賴以宣洩。若就此開濬,庶歸海得以迅速。又有八方泊為眾水所匯,伏秋霖雨,下游阻滯,淹及民田。泊東北為古鉤盤河,經一百三十餘里,久成湮廢。若就此開濬,引水入海,則上游不致停蓄,積水亦可順流而下。」全都獲准施行。
三十二年(1767年),調任福建巡撫。三十三年(1768年),擢閩浙總督,加太子太保。三十四年(1769年),以總督署理福州將軍、兼署福建巡撫;彈劾興泉永道蔡琛貪鄙,審判後依律論處。
三十五年(1770年),調任漕運總督;奏陳糧道專職管理漕務,無治理地方的責任,命令糧道親自押運漕米前往淮安而不得推諉。三十七年(1772年),召京,授刑部尚書。三十八年(1773年),賜紫禁城騎馬。四十一年(1776年),遷都察院左都御史。
四十五年(1780年),以原品休致,不久即卒。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三百九·列傳九十六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冊十八·卷七十四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藏《清國史館傳稿》701005723號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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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庄有恭 |
福建巡撫 乾隆三十二年-乾隆三十三年 |
繼任: 富尼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