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州府

汾州府是山西省明清时期的九府十六州的大府之一,面积为14243平方千米,境内拥有蒙晋粮油通道和太原经汾州到平阳府及陕西西安府的官道,下属县汾阳,平遥,介休都曾经繁盛一时,是山西晋商重要的根据地。明洪武元年(1368),省西河县置汾州(直隶州)兼领平遥、介休、孝义三县。明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五月,升汾州为汾州府,依郭设汾阳县,除原汾州四县外,还有永宁州(辖宁乡县),临县,沁州(辖沁源县,武乡县),平阳府霍州灵石县也划归汾州府。又置冀南道,府、道治均驻县城。此前,县名虽未以汾阳冠名,而俗以汾阳为县别名。盖以县城居汾水之阳故。清康熙五年(1666)冀南道并入冀宁道,府县遂隶。原太原府所辖州县、临县、永宁州及辖县宁乡县和原汾州辖县改属汾州府,府治设汾阳县城。万历32年(1604),沁州重新恢复为省直隶州,脱离汾州府,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石楼县有平阳府隰州改属汾州府,万历四十三年(1615),灵石县改直隶为平阳府,清代沿用朝制,建置未变。但在民国元年(1912)废府。

汾州府兩朝设置的,在今山西省境。

明朝

元朝時為冀寧路下屬的汾州。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汾州升为汾州直隶州,直屬山西承宣布政使司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升為汾州府。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下属的沁州升为沁州直隸州。下轄六、一、州轄縣一:

清朝

清朝汾州府隸屬於冀寧道

清初沿襲明制,但州不轄縣。康熙六年(1667年)將冀南道撤銷併入汾州府。下轄一州、七縣: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六十.志三十五.地理七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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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汾州府部》,出自《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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