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州直隶州
北宋开宝时,改振州为崖州。到神宗熙寧六年,崖州被改為朱崖軍,高宗紹興六年,又廢軍改為寧遠縣,到了十三年又改升格為軍,並改名為吉陽軍。(《宋史》,卷九十,地理志六)。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又改為崖州,屬於廣東省的瓊州府管轄,所以是明代的散州,並管轄感恩縣。(《明史》,卷四十五,地理志六)。
入清朝後,依規定散州不能管轄縣。到了清朝後期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四月,升崖州为直隶州,治所在感恩县。因清朝制度,直隸州可管轄縣,所以此時的崖州直隸州,管轄了感恩县、昌化县、陵水县、萬縣4个县。(《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又有胡瑃,曾修《崖州直隸州志》一方志書,共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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