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兆和
張兆和(1910年9月15日-2003年2月16日),安徽合肥人,中國現代女作家,沈從文的妻子。由於膚色稍黑,沈從文在以後的作品中稱她為“黑鳳”。著有《湖畔》等小說傳世。
張兆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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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安徽合肥 | |
出生 | 安徽省合肥市 | 1910年9月15日|
逝世 | 2003年2月16日 北京市 | (92歲)|
墓葬 | 北京市 | |
配偶 | 沈從文 | |
親屬 | 父親:張吉友 母親:陸英 | |
出身 | ||
生平
張兆和出生合肥望族,是張樹聲(江蘇巡撫、兩廣總督)的曾孫女,父親張吉友與母親陸英生了四女五男,四個女兒居長,取名元和、允和、兆和、充和。18岁时,張兆和在中國公學奪得女子全能第一名;她的独特的魅力给她招至了众多的追求者。
1929年,沈從文受胡適之邀,到上海中國公學主講現代文學。其間,他愛上了18歲的女學生張兆和。不善言辭的沈從文開始給張兆和寫情書,一共寫了數百封,張兆和一直不予理睬。及至校園內傳得沸沸揚揚,張兆和便攜著一大包情書去向校長胡適求助,希望他出面勸阻沈從文,胡校長答:他非常頑固地愛你。兆和馬上回他一句:我很頑固地不愛他。胡適說:我也是安徽人,我跟你爸爸說說,做個媒。兆和連忙說:不要去講,這個老師好像不應該這樣。[1]
沈從文寫給當時中國公學的“校花”張兆和不少情書,其中有一段“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成為文壇佳話。1933年9月9日,張兆和與沈從文在當時的北平中央公園宣佈結婚,但並沒有舉行任何儀式。新居是北平西城達子營的一個小院子。婚後幸福的生活,使得沈從文的優秀作品大量出爐。沈从文的书信中还有这样一句话:“我不仅爱你的灵魂,我也要你的肉体”[2] 。
沈從文去世後,張兆和這樣寫道:“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後來逐漸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是在編選他遺稿的現在。”
注釋
- 張允和:《曲散人不散》
- 梁实秋:《忆沈从文》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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